06.04 东安深入落实河长“冠名制”

红网时刻永州6月5日讯(通讯员 刘联波)东安县充分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不断强化地方党委、政府河库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通过宣传引导、河长巡河、环境整治、督导考核等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河长制,加快实现湘江上游东安段“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全县水生态得到持续改善。

“河长制是‘冠名制’,不是‘挂名制’,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在巡河时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在巡河时发现多少问题、解决多少问题、解决问题的效果怎么样作为标准。”为此,东安主要领导带头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开展巡河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一项一项要求整改到位,有效带动了全县推进“河长制”,确保“河长治”的工作积极性,在全县形成保护河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东安县共投入500多万元,对湘江河、紫水河、芦江河进行保洁,打捞水面漂浮物400余吨,清理转运河岸垃圾250余吨,打捞清理水草120余吨。投入400多万元在全县河道和水库沿岸新植各类苗木6万余株,新建绿地13公顷,有效地整治了河道,保护了水体水质。

同时,东安县还重点加强了对水污染的防治工作。一方面在全县推进矿山整治行动,保护水源地,全面禁止在天然水域投肥养殖;另一方面,在全县发起一场规模空前的禁养区退养“雷霆行动”,紫水流域的269户养殖户全部签订退养协议,退养家畜4.5万头,家禽14万羽,还制订了退养工作方案、奖励措施和“一年明显改善、两年根本改观、三年常态运行”的总体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东安县侵占水域、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县河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有效确保了“一江清水出东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