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明知借款人逾期行为,银行还放贷给借款人,结果是借款人不还款了。银行有无责任?

手机用户65100103583


不借,有可能人家就真的没得选择了,有好办法也不可能去贷款。尤其是对这些逾期的,不一定是资质不好的,两三次逾期银行不会太在意!


院里胡同


银行有责任,但多数情况下这是内部责任,银行并无法律意义上的责任。

明知借款人有逾期行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银行认为轻微逾期并不影响本笔贷款的风险;还有一种是内外勾结,骗取贷款。之所以我说是“多数情况”,指的就是这种例外。但是这种情况需要经侦部门的认定。

排除内外勾结骗取贷款的情况,银行如果知道借款人有逾期还放款 ,导致新的贷款无法收回的话,那么这笔贷款下至经办客户经理,上至审批的行长(或独立审批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个责任仅限于银行内部处理,不涉及债权的有效性。

通常作为旁人关心这笔贷款的责任的,通常都是保证人,希望藉此摆脱保证责任。我可以说这是无效的折腾。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空谷财谭


不请自来。笔者认为,准确来说银行没有法律责任。

不管何种原因,都要及时偿还贷款,这个是个人信用问题。如果借款人觉得自己无法偿还贷款的,可以选择不贷款呀,哪怕银行下款了,你也可以选择取消。

如果涉及风控问题,贷款给了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借款人,银行会内部进行相应的处理、问责。但这个不是借款人不归还借款的理由,该还的钱还是要接着还,也不可能因为这个事情,要求延期或者减少归还额度,一般来说银行是不会同意的。


小黑看财经


钱反正是国家的。让国家处理。执行者会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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