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官方:企業應按正常標準向在家上班職工發放工資

中華全國總工會下發《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和勞動關係協調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級工會組織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係工作。

《通知》要求,要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要監督企業履行依法隔離期、醫療期職工工資支付義務,對於企業安排以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職工,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對受疫情影響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主動指導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與企業開展協商,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支付工資、發放生活費。

《通知》強調,要積極協助做好穩就業工作。對受疫情防控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依法督促所在企業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間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要指導企業工會、職工代表與企業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專項防疫資金可對農民工集中返企的交通組織和服務提供必要支持,配合政府、企業開展遠程精準推送崗位、點對點返工等服務。

《通知》指出,要全力支持科學防控疫情。督促和協助企業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幫助協調解決防控物資購置等問題,教育引導職工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開展職工心理疏導、情緒支持等服務。要堅持依法協調勞動關係。發揮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作用,通過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和建議書、勞動用工法律體檢等,支持、配合政府和企業做好勞動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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