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巴中检察:十条举措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巴中检察:十条举措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为维护巴中市正常经济秩序,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意见》,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结合的司法理念,从四大检察职能出发,提出10条工作举措。


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依法快捕快诉,在公安机关报捕3日内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7日内提起公诉,从重从快惩处犯罪。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对于疫情期间涉企犯罪案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具备适用缓刑条件的建议法院适用缓刑。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认真负责的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

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对疫情防控用品供应、生活物资保障的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或者技术骨干等人员,符合认罪认罚从宽条件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罚。

发挥民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

妥善处理企业间的债务纠纷、劳资纠纷,涉疫政府征用、企业补贴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部门在提出检察建议的同时,针对一般违法问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避免“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强化涉企案件法律监督

及时提前介入,强化立案监督,严格把控入罪标准;加强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加强涉企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裁定或行政决定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加强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防止超范围、超数量、超价值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物。

畅通绿色通道受理控告申诉

加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运用,开通企业绿色服务通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

加强协作配合优化法治供给

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融入企业一线,了解法治需求,结合办案情况,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完善管理。

发挥智慧检务助力防疫作用

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运用智慧检务建设成果,广泛采用远程提讯、远程开庭等方式开展提讯和诉讼活动,实现人员不接触,工作不间断的防疫效果。

建立办理涉疫情案件报告机制

全市两级院应密切关注涉企案件具体情况,市院要安排专人全程指导和督办,统一涉企防疫案件办案标准。

持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法律答疫”等平台,依托法治讲堂、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加大劳动合同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以案释法,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巴中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十条措施落地落实,让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安心复工、放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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