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房本兒媳婦要加名字,是別有用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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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兒媳婦要加名字,是別有用心嗎?對這樣的問題,做法不一樣,說法也不同。這裡面也是有很多不同的做法的。首先要看這個房子是誰買的,是全款還是貸款式的。為什麼兒媳婦要加名字,這裡面就已經說明,這個房子是公公婆婆買的,並且是在兒子結婚之前買的。可現在兒媳婦要加名字,這裡兒媳婦也是有目的的。有他的原因的。

很可能這個房子是用貸款方式買的,公公婆婆拿的首付款,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她的公公婆婆和老公的名字,這裡面有一個問題是現在每個月還貸款是她的老公去還。這樣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她和她的老公本是夫妻,是一家人。她老公的錢也是屬於他她們兩個人家裡的錢,用他她們兩個人家裡的錢還房貸,這就證明房子有媳婦的一份。可是房本上的名字沒有媳婦的名字,這樣的話媳婦當然要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因為這個房子是屬於他她們全家人的財產,也有兒媳婦的一份。並沒有什麼其他的目的。也沒有其他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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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兒媳婦要加名字,是想有個生活保障、有安全感。

根據法律規定,房子如果是婚內購買的,有沒有兒媳婦的名字,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房子如果是婚前購買,那誰的名字就是誰的。我們家的房子是結婚後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時候我公公婆婆老公主動說寫我的名字,這樣既顯得大方又不會有什麼實質性損失。

如果是婚前購買,兒媳婦付了首付或者後期要還房貸,那肯定要把她名字寫上去,她出錢了。如果兒媳婦一分錢沒出,又是婚前購買的,那最好不寫她名字,可以寫兒子的名字。

現在離婚率很高,都害怕離婚後沒有保障。兒媳婦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出錢有名字、不出錢沒名字”這是個原則,不扯別的。出錢多少,根據三七原則或者四六原則,男七女三,男六女四,這樣可以保障兩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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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兒媳婦要加名字,是想有個生活保障、有安全感。

根據法律規定,房子如果是婚內購買的,有沒有兒媳婦的名字,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房子如果是婚前購買,那誰的名字就是誰的。我們家的房子是結婚後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買的時候我公公婆婆老公主動說寫我的名字,這樣既顯得大方又不會有什麼實質性損失。

如果是婚前購買,兒媳婦付了首付或者後期要還房貸,那肯定要把她名字寫上去,她出錢了。如果兒媳婦一分錢沒出,又是婚前購買的,那最好不寫她名字,可以寫兒子的名字。

現在離婚率很高,都害怕離婚後沒有保障。兒媳婦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出錢有名字、不出錢沒名字”這是個原則,不扯別的。出錢多少,根據三七原則或者四六原則,男七女三,男六女四,這樣可以保障兩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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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加兒媳婦兒名字談不上別有用心,這是女人對自身的一種保障,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必上綱上線,對於房產證加名也要站在女方及女方父母角度考慮問題。這個問題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房子是貸款的,婚後需要共同償還貸款,那麼房產證上加名字是理所應當的,不可能讓兒媳婦只承擔還款義務而不享受房產權利。從另一個角度將,只要婚後共同還貸了,無論加名字還是不加名字,都不能改變婚後還款部分份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事實,所以加名字與否都是差不多的。

最讓人糾結的是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全款裝修的房子兒媳婦兒要加名字,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建議把眼光放長遠,不能結婚的時候就打著離婚的主意,畢竟要在一起過一輩子的夫妻還是佔絕大多數的。如果媳婦兒非要加上名字,建議還是以和為貴,加上兒媳婦兒的名字,這種加名字就視為財產的贈與,原來的婚前財產就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雖然很多男方和男方父母不能接受這一點,但在婚戀市場女方是強勢的,要順利結婚就必須有房子作為支撐。

其實要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男方父母就算有意為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建議買的房子不登記在男方名下,而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等到男方要結婚的時候,可以再拿出一筆錢為男方付首付,婚後貸款由雙方共同還貸,這樣如果加兒媳婦名字雙方都能接受。如果沒有首付,就將原來全款買的登記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子賣了拿出一部分作首付,總之就是婚前不要給兒子全款買房,可以出首付,然後貸款部分共同償還,這樣男女雙方以及雙方父母都沒有什麼好說的。


明眼觀房


一看問題就知道是老人掏錢給兒子買房子,

其實給兒子買房是慣有的事情,養兒就意味著買房,不是說強求父母給買房,而是現在房價那麼高,兒子在這個年齡段自己確實負擔不了那麼一大筆的房款。因此要求年輕人要有房,年輕人又買不起,那麼就只能讓父母來買單。

中國人對家的概念和國外不一樣,我們中國人對家的理念是必須有自己的房才算完整的家,生老病死有個落腳的地,所以對房子的可望還是比較高的,而且還不太喜歡別人的房子,也包括老家的房子,有點能力都會自己買一套完全屬於自己的房子。

而在現在的婚姻中,一般情況下都是男方買房,而同樣的也會給男方增加很大的壓力。

甚至有的人在離婚以後會爭奪房子,只是因為現在房子很值錢,所以它就變成了很多人爭先追求的一樣物品。

兒媳要求在放本上要求家自己的名字要看自己付出了多少,如果買房子你也拿了錢,毋庸置疑,一分不拿這樣要求就有點過分了。

家是夫妻二人共同付出換來的安樂窩,不是剝削父母所得,做人跟應該知道什麼該拿,什麼什麼不該拿,做人要懂得感恩。

家應該是夫妻二人一同付出經營的,而不應該是“剝削”父母的所得。相信每個人心中也都有一杆秤,知道自己該拿哪些,不該拿哪些,什麼是應該的,什麼是需要感恩。




嘀哩嘀哩麗麗麗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要從兩方面看

第一,捫心自問你覺得你的兒媳婦這麼多年是不是真的為這個家付出了很多,如果她還算的賢惠,把她的老公孩子照顧的很好,平時也孝敬老人,那她想在房本上加上名字可能只是想要一個安全感和存在感,畢竟嫁過來她也算是家裡的一份子,她也害怕有一天老公出軌她什麼也沒有,加名字只是給自己增加更多的安全感

第二,如果她每天不顧家,不管孩子,經常打扮的花枝招展去外面沾花惹草,和老公的關係很不好,對自己的公公婆婆態度惡劣,那房產證肯定不建議加上她的名字

不管怎麼說,在處理這件事上面,還是要再三考慮,不能到時候因為加名字的事鬧的一家人不開心,在我們家,從來不會因為經濟等方面問題有矛盾,家是一個講愛的地方,不是講理的地方,很多時候錢能解決的事都不是事,何況這件事目前還沒有涉及到錢方面,所以無論如何處理,只要大家都心裡舒服就行!畢竟開心和睦,才能創造財富!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謝謝



軍哥說情感


首先我們不能懷有疑心的心態去看待這件事,何為夫妻,相親相愛,相互信任為夫妻,最近熱播電視劇安家裡面有一個片段,父母為了給孩子在上海買房子,傾盡了一輩子的積蓄買下了一個兩室一廳,兩個父母毫無怨言,可是到最後籤合同的時候,兒子卻要求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姓名,父母聽後為了兒子毫不猶豫同意了,可是最後房子卻被女方的媽媽給搶住了,落了兩個老人流落街頭,兒子卻不作為,我舉這個例子不是反對加上妻子名字,反而我同意,但是前提是你們要是一個有著深厚情感,,互相深愛彼此的那個人,我們捫心自問自己,如果不是真心愛她,想要去用一生呵護他,為什麼要和她結婚呢,妻子為你照顧家庭,照顧我們雙方的老人孩子,甚至替你操心除了工作以為你的所有事情,她做這麼多得到了什麼,只是一份愛,你對她永恆的愛,既然你選擇了和她去相伴一生,在一個房產證上加上妻子的名字無可厚非,在我看來這個更想早像一種愛的表達方式。


暖冬yh


女人想把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主要原因還是自己想多擁有點安全感!畢竟現在的社會比較開放和現實,女人把自己貌美如花的青春給了你,如果婚後的生活過得實在不愉快,要離婚最起碼有房子,還有點保障!



其實我們都有故事1568


怎麼說呢,你覺得你老婆要在房本上加名字是別有用心,反之你老婆肯定覺得不願意加名字是早有打算。一段婚姻從房子上就這麼較真,感情算什麼。可能在你們眼裡,感情在房子面前一文不值。現在不管加與不加,你們都心存芥蒂了,以後一旦有爭吵,這件事肯定要拿出來說的



點點是個小可愛


不一定,主要是看房子的錢是誰出的,有兩種情況可以寫兒媳婦名字

1 買房的錢是兒子跟兒媳婦婚後的共同財產,無論是全款還是貸款買房

2 按揭買房,首付是由父母給,但後期的房貸由兒子跟兒媳婦共同還貸,可以加上兒媳婦的名字,並且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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