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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时动态
关于暂停部分健康服务项目的通知
广大市民:
为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31日(正月初七)起暂停以下部分健康服务项目:
一、暂停儿童体检、入托体检服务(妇保体检除外);产后访视和新生儿访视暂以电话访视代替;另外,暂停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手续办理。
二、暂停城乡妇女“两癌”筛查、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幼师体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企业职工体检、学生体检等各类集中体检服务。
三、暂停人员较为集中的医疗鉴定工作,如:残疾评定、劳动能力鉴定等。
上述服务项目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全区预防接种门诊(除产科和犬伤门诊外)暂停服务,2月10日(正月十七)恢复门诊。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宁波市辖区内
部分高速管制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自即时起,对宁波市辖区内部分高速出入口实行临时封闭,具体涉及以下9条高速19个出入口:
G15甬台温高速宁海北出入口和宁海南出入口;G15沈海高速慈溪出入口;G1504绕城高速保国寺、沙河、临江、丁家山(副)和丁家山(主)出入口;G1523甬莞高速力洋、茅洋和岳井洋出入口;G1512甬金高速溪口西出入口;S1甬台温高速育王出入口;S5杭甬高速大朱家出入口;
S8慈余高速阳明和马渚出入口;S20穿好高速灵峰、霞浦和柴桥出入口。因交通管制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请提前调整好出行路线与时间,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告。
关于宁波轨道交通
部分车站暂停运营的紧急通告
为更好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宁波轨道交通决定自
2020年1月30日起至2月2日对宁波地铁部分车站作运营组织调整,通告如下:一、暂停运营车站
●1号线邬隘站、大碶站、松花江路站、中河路站、长江路站、霞浦站;
●宁奉线明辉路站、狮山站、姜山站。
二、维持运营区间
●1号线高桥西站-宝幢站;
●2号线栎社国际机场站-清水浦站;
●3号线高塘桥站-大通桥站。
●首班车6:30发车,末班车21:00发车;行车间隔为18-20分钟。
●若有新的调整,将另行通告。乘客可通过宁波地铁服务热线0574-83070000咨询。
●各位乘客在乘坐地铁时,建议全程佩戴口罩。恳请广大市民乘客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运营分公司
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9日
北仑区所有公交线路暂停运营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公交停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28日18时起,北仑区(含大榭快线三,梅山)所有公交线路暂停运营。
二、所有公交车、场站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作业。
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
望广大市民和旅客相互转告,理解支持!
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大榭开发区关于临时交通管制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8日20时起,大榭二桥进出双向采取封闭措施,行经车辆人员请绕行大榭一桥通行。大榭一桥进岛方向启动防疫查控,所有入岛车辆进入主线车道旁侧安检区域,进岛人员接受检查。大榭二桥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服从现场指挥,因交通管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榭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榭开发区公安分局
2020年1月28日
关于实施梅山进岛交通管控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控制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根据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决定对梅山岛主要进出口实施交通管制,现公告如下:
自2020年1月29日16时起,梅山红桥、梅山南、北坝禁止通行。北仑沿海中线转梅山大桥入口处24小时设卡管控。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服从现场指挥。因交通管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迟健康体检、
延长报销日期等临时举措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扩散风险,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现将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临时调整政策通告如下:
一、推迟2020年度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原定2020年2月1日开始的2020年度参保人员健康体检推迟进行,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延长医药费零星报销时限。参保人员的医药费发票需要零星报销的,在原规定的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报销的基础上,再延长3个月。
三、临时取消代配药备案手续。参保人员患慢性疾病且行动不便的,可直接由他人代为配药。
四、鼓励引导网上办、掌上办。参保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渠道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五、进一步落实慢性病长处方规定。要求各医疗机构针对病人实际情况,尽可能按规定延长慢性病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院配药次数。
北仑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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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疫情早日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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