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外婆為外孫女買300多萬的學區房,但不想女婿有份,能辦得到嗎?

高雅婷s


可以,我媽就給我婚後買了個房子。上面寫的我一個人的名字並且歸屬一欄裡面是"單獨所有"。房產中心人員說,有這幾個字就跟我老公一點關係都沒有。


圓圓臉的小胖胖


要是哪個老人肯給我家孩子單獨買一套房子,我就會高興死,我掛不掛名的有啥呢,快快快,就掛在孩子名下就行。

這有啥呀,掛在自己孩子名下,又不是掛在別人孩子名下。

有些老人,特別疼愛孩子,也很有經濟條件,他們想得長遠,能出資給孩子購買房屋,這真的是好事,這有什麼糾結的呢

像我們這裡,有對老夫婦,家裡條件真的很不錯,他們老倆口就都是高工,退休工資就是很高,大兒子和大女兒全在美國,他身邊只有一個小兒子,小兒子生了一個孫子,那老夫婦就聲稱:所有消費全是他們的,小時候就包了奶粉錢,大了什麼輔導班的錢,統統老爺子出,為了方便接送孫子,他們出錢給兒子買了一輛車。

在孫子考上大學後,那個大學處於一個大城市,人家老爺子去視察了一下,就在大學對面的小區,給孩子全款買了一套房子,意思是他們老倆口想來看孩子住著方便,以後給孩子一份資產,直接 寫的就是孫子的名字。

兒子兒媳婦樂得合不攏嘴,哪會糾結是不是自己的名字呢? 孩子是自己的,他有了房,不省得你操心 嗎?你惦記哪門子,難不成你想離婚?還想著這套房子?

按我說,有人給孩子買房子,是好事,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但是,如果你也想沾孩子的光,想佔點房子的便宜,就別那麼 貪心了。

畢竟人家給了孩子房子,也 是變相的給了你財力支持。 人要知足,對吧!


Longsuixinyuan


最近幾天正在聽某電臺的法律節目,正好是在普及繼承權問題,其中就講到了房產繼承問題。

有個案例是:一個老太太,沒有兒子,只有一個獨生女兒,她想在百年之後,把自己的房產讓女兒繼承。老太太很明確地告訴律師,她的房產只給女兒繼承,不給女婿。律師告訴老太太,立一份遺囑,在遺囑中明確自己百年後,房產給女兒一個人繼承。遺囑公證就行。

以此類推,外婆為外孫女買300多萬的學區房,如果不想女婿有份。

一,房產證直接寫外孫女的名字,房子別人就沒有權利得到了。

二,如果房產證是外婆的名字。外婆可以立一份遺囑,明確此套房產繼承權只屬於外孫女一人。

這樣做了,別人就沒有權利得到這套房產。

總之,通過有法律保障的方法讓這套學區房在外孫女名下就行。

你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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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住夕陽的手


外婆為外孫女買300多萬的學區房,但不想女婿有份,能辦得到嗎?表面上看好像能辦到,例如,買房時不寫女婿的名字,只寫女兒和外孫女的名字。

聰明的女婿假裝不知道,假裝接受,反正這是好事情,也不用自己花錢,至於寫不寫自己的名字,有沒有自己的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既能解決女兒上學問題家裡還多了一套房子,何樂而不為呢。

這個外婆想法也許有一定的道理,外婆花錢給女兒和外孫女買房子,說明外婆有錢,外婆可能是怕將來女婿與女兒離婚,這筆財產還是女兒和外孫女的,或者說女兒與女婿不離婚,這套房子是外婆買的,為了防止女婿有其他的想法,給女兒的婚姻增加點保障,也許這種想法也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實際上外婆這麼做沒有意義,女婿和女兒及外孫女才是一家人,只要女婿不與女兒離婚,這套房產女婿就有份,這與房產上寫不寫名字沒有關係,外婆的這種做法實際上是多此一舉,有可能反而破壞了女兒的家庭和諧。

萬一遇上個小心眼的女婿,嘴上不說,心裡將外婆恨之入骨,女婿可能會對家庭的事情不再關心,如果這個女婿有點本事,再拼命幹出點名堂,將來有出息了,於是就與女兒離婚了,讓女兒與外孫女守著外婆買的那套房子過日子。如果是個沒本事女婿更慘,就整天混日子。所以,外婆有能力想幫外孫女最好是與女兒女婿商量,上策是不干涉女兒家庭,有些外婆自作聰明總想幹涉女兒的家庭,由此帶來麻煩和家庭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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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外婆太好也太有錢了,能為外孫女買那麼貴的學區房。作為外婆想把300萬的學區房由外孫女一人所得,與女婿無關,這也是人之常情,外婆也是深謀遠慮。

物與人所得,分為身前所得,和身後所繼。

有一種方式會讓女婿拿不到一分。

外婆買下房子,產權證上只有外婆一人的名字,此房和女婿是完全不相干的,買賣轉讓都與女婿無關。但是,外婆如果過世,如果只有女兒一個合法繼承人,那麼理應由女兒夫妻合法繼承(未離婚),問題來了,外婆期許由外孫女一人繼承便落空了。

所以,外婆買下學區房的時候,還應該和法定繼承人一起去公證處做遺囑公證,就是指定產權繼承人,同時夫妻雙方要同意放棄繼承。那麼,這套學區房就能完全如外婆所願由外孫女繼承。

我相信,外婆這樣做,作為孩子的父親也會同意的,畢竟都是為了孩子。

可是,如果以後孫女繼承了產權,假設孫女比父親先離世,父親同樣是可以按比例繼承此套學區房產權的。

那些都遠了,謀劃當下吧。



仙山芳草


在法律上是可以做到的,比如指定繼承,指定贈予。

但任何事物都是具有兩面性的。學區房贈予外孫女,這個程序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但房子到了外孫女手裡,其實並不是萬事大吉。還會帶來其他新的法律問題和風險。天有不測風雲,未成年外孫女一旦有人身意外,這個房子會成為遺產,只能由其父母繼承。這樣一來,房子的一半,會落在父親,也就是女婿的身上。即使他們夫妻已經離異,那個女婿也一樣可以繼承。這時候又該怎麼辦?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外孫女成年以後,就依法可以獨立處置那個房產。而不需要其他人的監督和制約。這孩子如果變成一個吃喝玩樂的敗家子!隨手賣房變現去活造,家長也只能眼巴巴的看著而無能為力。

所以這個孩子姥姥的顧慮不知從何而來!如果女婿並沒有人品問題,和女兒婚姻也穩定,何必非要來這麼一手。這種赤裸裸的不信任,讓女婿怎麼想?怎麼看待?既然你都不信任我,我又何必信任你?也會造成不和諧。

如果女兒已經離婚了。那麼可以讓女兒和外孫女共同持有房產,更穩妥。

其實無論怎麼作,都會存在法律問題。無非就是如何風險降到最低。


實現一個曉目標


給自己的外孫買了一個學區房,花了300萬元,但是不想這300萬元的財產歸自己的女婿。其實我想說一說,這個岳母,你能給自己的外孫子掏錢,不就是給你的女婿嘛,所以我說你怎麼這樣的糊塗,還不如大大方方的把這個房子交給到女兒女婿的手裡。潑出門的水價,出門的女,難道你不知道這個道理嗎?歸根結底,這個房子還是歸人家的兩口子,還是你外孫子住這個房子,所以說如果條件允許,自己拿著300萬,也不覺得費什麼力氣,那就乾脆給孩子們算了,可別說不給女婿弄的花了錢還不討好,這種花錢的方式實在是太不值得了。


另外,如果你真的不想把這個房子的產權落到自己的女婿們一下讓女婿繼承這個房產的話,你可以這個房子寫自己的名字,這樣的話,等到你終老的時候,這個房子直接就給外孫子啦。這樣的話也可以給自己留個後路,如果說自己就這麼一點積蓄,將來有病沒人照看你的時候,還可以賣掉,用這個錢給自己養老也是可以的,所以我說這個房子就看你怎麼認識了,如果說是多餘的錢,也不會讓你的生活有多艱難,給他們也不費什麼力氣。那麼我想你應該把這個房子給他們算了。


我有一個遠房的哥哥,他家生的就是女兒,前一陣子女兒要結婚了,他想給女兒買一個車,他當時就是這種心態,想讓女兒開著車車,還是女兒的,不想給姑爺開,也不想讓這個車的產權。歸到女婿名下。後來給女兒弄得很為難,女兒後來乾脆就把這個車給送回來了,他說爸爸,你這上半生自己都沒開過車,你還捨不得開呢,留給你開算了。可是我這哥哥哪有那鐵石心腸,最後還是不甘心情願地把車給人家開了去。這幾次家庭聚會,我們看到全都是他的那個女婿在開他的愛車,這有什麼辦法,誰還不都是疼愛女兒嗎?所以說有些事情就別斤斤計較啦。


有些老人就愛使小性子,就愛想把自己的東西留給自己的女兒,兒子留給自己的後代,往往把女婿,姑爺當做外人,其實這種想法是可以理解,但是又不能贊成的。想一想人家孩子的愛,人人家親密無間,做老人的就別掰生份了。


伊春美食美客


大概瀏覽了之前的回答,發現思考問題都太簡單了。簡單說兩種情況。

1、如果你說直接房產證寫外孫女的名字,萬一外孫女出了意外,比女婿先去世,房子就是外孫女的遺產,除非外孫女已經成年且立有遺囑,否則女婿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必然能繼承外孫女的一部分房子。

2、再如果,房子給了外孫女,外孫女跟他爸爸感情好,後來外孫女把他爸爸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去了,外婆又不在了也阻止不了,又怎麼辦呢?

所以說法律問題要從長遠看,並不是單純的聽兩節法律課程,知道一點法律知識,好像你就懂法了,好像你就可以跟別人支招了,法律顧問的活不是那麼好做的。

這種情況想要完善的解決方法,建議瞭解一下信託,也就是可以將房子先放在外婆的名下,然後將外孫女的戶口遷移到學區房來,這樣就解決了上學問題。最後,聯繫律師和信託機構把房子做好信託,信託機構會完全按照你的意願管理這棟房子,不管是想留給孫女還是想留給女兒,都可以。同事還可以約定,當信託機構把房子交給外孫女的時候,外孫女必須滿足一些條件,比方說已滿十八歲,且同意房子不給他爸爸任何份額,這些操作信託機構都可以幫你完成。

具體操作方法可以私信我們,探討一下~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做不到,我們這裡的學區要求,第一批,房子戶口都在本學區,並且是父母名下的房子,孩子才能第一批入學,如果是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子,那就是第三批次了。而入學的,基本是第一批次,第一批次入滿了,還有多的位子才會入第二批次的,第三批次基本沒希望了。所以你想讓你女婿沒份的話,只能讓你女兒離婚,然後房子寫你女兒一個人的名字,這樣的外孫女可以第一批入學,你也不用擔心你女婿分房子了。當時如果你女兒意外死亡的話,你和你外孫女都能分那套房子,一人一半,然後你外孫女再死亡的話,她親爹也就是你前女婿能分到她當初繼承她媽的遺產的那半套房子。所以你機關算盡有什麼用呢,到頭來還是要分給他的。不如好好對待女婿,你對他好,他也會知道感恩,你處處提防他,他也不會真心待你


豆豆媽6054


可以辦到:

1.遺產公正。直接以立遺囑的方式,確定財產歸屬,其他人不得干涉。

2.署名持有。如果全款購入,以外孫女的名義購買,外孫女未成年之前,任何人都無法處置房產。

3.聯合署名。可以多人署名,房產處置必須多人共同簽署文件,才能處置,提高處置難度。

4.第三方託管。邀請事務所進行託管,可以限定條件,對房產交付和權限進行設定。

5.公司持有。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確定資產歸屬,外孫女以公司股東或法人代表名義享有權益。

如果外孫女為未成年需要享有學區就學,需要考慮父母代為持有,外婆需要出資憑證,切不可現金繳納,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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