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榆中:落實防控責任 履行承諾內容 精準有序推進復工營業

3月7日上午,榆中縣市場監管局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商場、超市、商業綜合體經營者主體責任約談會,就鞏固和拓展疫情防控這一來之不易的良好勢頭、進一步精準有序做好復工營業進行再安排再部署。

榆中:落實防控責任 履行承諾內容 精準有序推進復工營業


倡導企業履行主體責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商場、超市、商業綜合體等市場經濟主體,要按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市縣關於疫情防控的規定要求,進一步強化經營者主體責任,切實履行防控措施,同心協力,慎始如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企業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切實落實好疫情防控主體責任,不僅要管好本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更要督促協作單位、外來人員落實好防護措施。已復工營業、正常經營的的企業要採取嚴密的防護措施,在確保員工(晨檢晚檢制度)和門店進出人員安全健康的前提下,減少聚集,避免扎堆,確保人員正常流動,正常開展生產生活。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榆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禁止舉辦任何形式促銷活動的通知》,明確至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前,全縣商場、超市、商業綜合體等營業單位和市場主體要高度警惕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以高度的責任心,嚴防死守,認真落實各項防控措施,不得利用“3·8、3·15、5·1”等節日活動,開展任何形式的促銷活動,避免給疫情防控帶來任何隱患。所有復工營業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簽訂的《承諾書》,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如有違反則立即責令停業整頓,並依法依規追究舉辦方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積極履行承諾內容,精準有序推進復工營業。一是做好復工前期準備工作。掌握返崗員工旅居史、發病史、接觸史,做好登記備案。準備好醫用外科口罩,醫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線空氣消毒燈,洗手液等防護物資,配備紅外線測溫儀等。二是做好制度建設。經營主體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組,制定應急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制度,由第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全面負責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做好員工管理。每日採集員工疫情防控期間的動態信息,並登記彙總,有武漢生活史旅行史,以及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員工,嚴格執行14日隔離觀察制度,員工每天進入營業場所前應檢測體溫,進行洗手消毒,若員工體溫超過37.3攝氏度,應要求員工自我隔離觀察或及時就診,員工上班期間應時刻佩戴口罩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保持勤洗手,堅持在工作前、操作後、進食前、如廁後按照“六步法”嚴格洗手。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應當減少或者避免聚集性會議,儘量通過非接觸方式進行溝通。四是做好場所管理。消費者入場前應當測量體溫,體溫正常,方可進入,同時也應當觀察是否有發熱、咳嗽、呼吸不暢等疑似症狀,視情況嚴重性,引導其自我隔離觀察或就醫檢查,並做好必要登記,利於溯源。加強營業場所的通風消毒和清潔衛生。對各個門口、停車場入口、櫃檯休息區、服務檯、收銀臺、座椅等進行清潔消毒,對電梯扶手、電梯按鍵、門把手、自動售賣機、購物車應適當增加消毒頻次。在顯著位置處張貼病毒防控宣傳材料,提示顧客佩戴口罩,企業應在開門營業前後進行全面的衛生清潔和消毒。對口罩,手套等常用防護用品進行集中回收處置管理,如遇客流集中、人員過於密集的情況,可採取限流疏導等措施。五是設備管理。營業現場的垃圾桶應增加清理頻次,保持清潔衛生,垃圾桶及時清運封閉儲存,收貨區及送貨車輛應注意清潔衛生,定期消毒。六是商品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間,各經營單位應嚴格在防控疫情的基礎上,積極組織貨源保障群眾日常消費需求,特別是清潔消毒口罩等用品,儘量保障供應。所有的商品應在合格供應商處採購,在運輸儲存過程嚴格防控,杜絕汙染。在疫情解除前,不允許聚眾餐食、娛樂遊玩,未經上級允許,不得組織開展大規模促銷活動,展覽展示等活動;經營單位應嚴格杜絕隨意漲價,應在穩定物價保障供應方面做出貢獻;超市不應經營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七是支付管理。提倡刷卡支付,提倡採用移動支付方式結算,避免接觸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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