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軍齡能不能算繳費社保年限?

用一個好心態生活比什麼都強


你好!軍齡能不能算繳費社保年限,社保十五年,我交十四年夠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都明確規定,作為軍人享受的八項保險待遇之一,軍人退役養老保險是為了保障軍人退役之後享有國家規定的養老保險待遇,解決養老保險政策軍地銜接問題,對退出現役參加地方基本養老保險的軍人,國家給予的補助。

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按照本人各年度月繳費工資20%的總和計算(12%為單位繳費、8%為個人繳費)。其中,轉業到企業、自主就業或回農村的,按照本人的全部服役月數計算; 轉業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按照2014年10月1日以後的服役月數計算。退伍義務兵繳費工資數額,按照退役當年下士月工資起點標準確實。

轉業到機關事業單位或者企業的,退役軍人將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信息表》、《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和銀行受理回執等保險關係轉移資料交到安置單位,由安置單位到地方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

復員、自主就業或者回農村的,由退役軍人本人或委託攜帶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信息表》、《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和銀行受理回執等保險關係轉移資料,到戶籍地保險負責企業職工養老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軍人職業年金關係由個人保存。

以上兩種情況辦理時,還須本人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轉業幹部或退役士兵證等。

根據國家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發養老保險金。

轉業軍人、復員退伍軍人被安置或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按國家的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發放基本養老金。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在15年及以上就可以到法定退休年齡後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養老金待遇。

由此可見,當題主有了軍齡的視同繳費年限以後,只要按規定辦理了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手續,你再繳納14年的社保完全是可以的。國家的社保政策是鼓勵多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領。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高,領取的養老金越多。

我是葉公講故事,專注於為你解答社保、社會等方面的問題。如果覺得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別忘了關注和點贊。大家有什麼好建議,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葉公來幫忙


從前些年至今天,退伍軍人,特別是農村籍退伍軍人,1980年起退伍的農村士兵,逐年進入60週歲。他們想清楚的知道,軍齡是否算視為繳費年限,如軍齡算視為繳費年限,2019年後,這個政策會取消嗎?如我軍齡6年,我繳9年,到60週歲就可以領社保是嗎?這件事或說這個問題,說法不一,有的說沒有具體的文件下達;有的說沒有專門會議宣傳;有的說農村基層幹部講軍齡算工齡,軍齡不算視為繳費年線。為此,大部分參保農村籍士兵擔心政策變,沒有好政策,帶來參保繳費困難!


用戶5792555841876


軍齡能不能算繳費社保年限?

軍齡是要算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的,不過是算作為視同繳費年限。2012年7月1日前已退役的軍人軍齡視同繳費年限,當做繳費年限一樣對待,時間點可能每個省份有差異,以當地為準。

根據文件【勞社部函〔2007〕168號】軍齡是需要登記的,針對於在部隊服役期間沒參加養老保險的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只有登記了軍齡的才能算作是視同繳費年限。軍齡登記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回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做軍齡登記;

(二)、需要的資料是:民政部門介紹信、幹部復員證明或退役轉業證明、戶口本;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準確核實視同繳費年限後,做好參保登記工作,待達到退休條件時候進行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

2012年7月1日後軍人在部隊也是要參加養老保險的,退役後不管是政府安置工作的軍官、文職幹部或士兵還是自助就業的所有軍人,退役時候部隊後勤機關財政部門給辦理關係轉出,參保後可以將關係轉入。


嘮嗑職場


軍齡能不能計算為社保繳費年限,確實存在一定爭議。存在爭議的實際上是農村義務兵在軍齡可不可以計算。

目前關於軍齡視同繳費年限的明文規定,最新且較為明確的是《關於進一步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28號。裡面明確規定:要解決退役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接續問題 。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尚未參保繳費的,可持有效政明到當地社會保障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原有軍齡可視同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軍齡)滿15 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但是這裡的範圍是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和軍隊復員幹部。這裡面主要牽扯著1987年,退役義務兵安置條例。對於普通農村的退役義務兵,是不安排工作的,不安排工作就要回到農村種地。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回去種地是不需要退休的,也就沒有工齡。

可是條例明確榮立二等功以上可以安排工作,而且國家各用人單位向,農村招用功能時,優先招用義務兵。

那麼農村義務兵後來在企業實現就業後,原先的服役年限算不算工齡呢?

1957年7月22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險部(57)保險字第622號《關於革命軍人參加地方工作後軍齡計算工齡問題的覆函》3.由部隊經過復員生產以後才轉入企業工作的,如果復員後和未轉入企業前是參加農業生產的,或者暫時沒有參加生產的,不合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的,此一段期間不能計算工齡(包括一般工齡、本企業工齡)。

由此,可以明確,一開始是農民的,義務兵是不能算為工齡。

但其實也看到了,這是60年前的老文件了,至於目前各地如何執行,都有各地自己的政策。如果非要較真兒,那麼確實不能計算。

但是,對於城鎮義務兵,根據1987年的退役義務兵安置條例,是要安置工作,安置工作,實現就業之後肯定實現工齡上的接續,因此城鎮義務兵的軍齡就,會被認定為工齡。

根據2011年最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普通義務兵將以自主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就不再區分城鎮農村的區別了。

尤其是2012年7月1日,我們國家的軍人保險法正式實施,義務兵在服役期間就有,國家給繳納軍人保險,其中就包含了養老保險。

所以,軍齡多數情況下是被認可為視同繳費年限的。只有很久以前,回到農村就業的退役義務兵,才有可能不被認同。實施軍人保險法以後,轉業退役的士兵都是以實際交費年限為準。

其實國家對退役軍人十分重視,今年的機構改革,專門成立了退役軍人事務部,重點就是做好退役軍人的安置和各種保障工作工作。

未來我們軍人的待遇會越來越好,這是一份榮耀的職業。


暖心人社


感情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你當兵期間的每一年軍齡,都是會認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那麼也就是說你當兵十年,就等於交了十年的社保。

我們國家養老保險,雖然規定交費滿15年以上。就可以享受退休金的待遇。但是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可能你忘了。那就是養老保險遵循一個多繳多得,長繳長得的原則。

也就是說,你的養老保險平時在交的過程中,交的比較多年限交的比較長。那麼這樣的話,你最終領取的退休金也是比較多的。如果你只按15年的交費最低要求交費的話。這種情況你只能領取最低的養老金。


社保小達人


沒二話、能。現普遍社保十五年年限,如你當兵五年,你只要個人交十年便可。但年輕可連續交,多交多得。錢嘛!沒有誰說多的。



用戶秋言818


軍齡能不能算繳費社保年限,社保十五年,我交十四年夠嗎?

一般都算作視同年限,您可以辦理部隊保險轉移到地方的業務,具體流程可以先諮詢一下社保中心。退休要求養老保險至少繳費滿15年,但只是最低要求,如果您在單位工作,建議您繼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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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分析師


軍齡能不能算繳費社保年限,社保十五年,我交十四年夠嗎?

軍齡是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

退休需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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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笑講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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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社保


軍齡視同繳費年限。但是,各地的執行不一,有的地方是補繳社保,一次性交十五年,再加軍齡,有的地方是軍齡加交費年限,合併十五年。因為國家規定最低交費年限為十五年。還有2012年後入伍的開始交養老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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