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 瞞天過海:心存僥倖瞞報財產 明察秋毫:打擊拒執毫不手軟

瞞天過海:心存僥倖瞞報財產 明察秋毫:打擊拒執毫不手軟

(網絡圖片)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是我們耳熟能詳的一句話。可是在生活中,總有一些失信被執行人企圖隱瞞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劉某就是其中一個。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心存僥倖企圖瞞天過海的他逃不過青秀區法院執行幹警的火眼金睛。5月10日,在青秀區法院執行幹警宣讀拘留決定後,劉某被移送至公安機關進行執行拘留。

這一切都源自於劉某與肖某的一個民間借貸糾紛。判決生效後,遲遲未收到款項的申請執行人向青秀區法院立案申請了強制執行。在立案執行後,該院執行幹警約談了被執行人劉某,要求其申報個人財產。

“就這些了。”劉某面無表情告訴執行幹警。他當場申報的是其名下被法院多重查封的房產,同時他還表示自己沒有工作,現在也沒有固定收入。得到劉某的答覆後,執行幹警將劉某的反饋情況告訴了申請執行人肖某。

“怎麼可能才這麼點!他明明有還款能力的!”肖某向執行幹警透露,劉某名下還有一個車位。肖某同時表示,據瞭解劉某在立案執行後還有轉移所持有股權的行為。更為湊巧的是,數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由劉某本人變更為劉某的父母或其他人士。劉某曾經清償故其他債權人的大額債務,卻未清償過本案的債務。

經過認真核查,鑑於被執行人劉某的上述行為,青秀區法院決定對劉某予以拘留。在拘留劉某後,申請執行人肖某表示,他認為劉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肖某自己將在近期向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提出刑事控告,依法追究劉某的刑事責任。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被執行人抗拒執行、規避執行一直是“執行難”問題中的一個頑疾。對此,青秀區法院常抓不懈、毫不手軟、在日常執行工作中繼續強化執行強制措施的適用,對於未如實申報財產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規避執行的行為給予嚴厲打擊,切實破解執行難題,通過強有力的司法震懾與懲治為奪取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的最後勝利再添一把助力。

(撰稿人:梁為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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