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干货|高企有效期≠税收减免期,有效期内如何维护?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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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正在申报中,截止日期为8月15日。不论是第一次申报的企业,或者是重新认定的企业,在线君今天想给您一些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完成高企认定,补贴扶持拿到手软!

我们都知道,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政策、厦门市(区)政府扶持,还能以政府的认定作为背书,企业上市的成功率也高。

滑动查看相关扶持措施↓↓↓

(一)全国性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10%。

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企业净利润是100万,非高新企业需要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而高新企业需要缴纳15万。

2.研发费用可用来抵税,而且抵税比例比普通企业高75%!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内。

3.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最低折旧年限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用加速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4.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要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二)厦门地区的高新优惠政策:

1.厦门市各区政府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思明区20万,集美区10万,湖里区10万,海沧区20万,同安区25万,翔安区20万(含翔安火炬企业);

2.企业研发经费补助:向税务机关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的企业,可申请上年度研发经费补助,按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250万。

3.落户支持:

对高科技型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承担实施国家863计划项目和火炬计划项目的企业)投资者等给予落户支持。

4、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倾斜支持。

干货|高企有效期≠税收减免期,有效期内如何维护?值得一看!

二、高企有效期≠税收减免期

通过高企认定后,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因此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按年享受税收优惠。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注明的发证时间是具体日期,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纳税年度,且有效期为3年。

具体该如何确定享受高新企业税收优惠的起止时间呢?来看一下相关规定~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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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原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发放当年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则在期满当年应停止享受税收优惠。

但鉴于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仍有可能处于有效期内,且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能性非常大,为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的利益,实现优惠政策的无缝衔接,公告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可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则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再来看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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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避免一不小心,高企资格被取消?

通过高企认定后,千万不要认为万事大吉,坐等享受优惠政策——殊不知,高企的后期维护工作的一点失误,可能会导致高企资格被取消,甚至还被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一切努力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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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厦门一家企业被取消资质并追缴所得税款1800万余元,皆因后期维护不当所致。可能触发的原因有:

①季报、年报未及时填报;

②季报、年报填写的数据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体系要求;

③未建立研发费用专账管理,或者专账管理不达标;

④季报、年报或申报材料与报税数据不一致;

⑤技术项目立项不合理,并未做当年度加计扣除;

⑥专利条件不符合或关联度低。

哪些后期维护工作需要做好?

1、及时报送年报。

每年5月底前在“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表。高企资格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表,将被取消高企资格。

填写年报时请自查填写的数据是否符合要求:①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60%;②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③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比例不低于60%;

2、主动关注复核。

已认定的高企,还需要接受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认定机构复核认定条件,企业应积极关注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及知识产权等情况。

复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3、及时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变化。

企业发生更名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高企资格不变,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审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4、重点关注高企资格期满时缴交所得税。

高企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企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高企资格有效期三年,到期需要重新认定的企业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

5、异地 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

完成整体迁移的,高企资格继续有效,编号和有效期不变;部分搬迁,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

这样一系列工作下来,高企维护就妥妥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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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如果您的企业暂时还达不到高企认定资质,建议先进行厦门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备案期内也可获得相关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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