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5 老繳物業費,千萬記得收物業這“3筆錢”

我們每月或每年都要定期交物業費,除了水電氣費之外,大家還得向物業支付高額的物業管理費。由於物業亂收費和物業服務水平的問題引起的,現在物業與業主的矛盾是越來越大了。更有業主高呼

“無物業小區”

老繳物業費,千萬記得收物業這“3筆錢”

尤其是一些本該是業主的錢,也被物業公司挪走佔用,很多業主還完全不知情。所以作為業主,我們理應知道,我們也應該知道有“3筆錢”是可以向物業要的,不然又給佔了便宜。

一、露天的公共停車位

老繳物業費,千萬記得收物業這“3筆錢”

一般小區可能有兩個停車場,一個露天的,一個地下的,一般地下建設的停車場是需要收費的,但是露天停車場,是建在一些公攤的公共區域的,根據《物權法》的,按照相關規定,露天的公共停車位是歸全部的業主所有,所以有些物業把這筆錢收入囊中,我們可以向物業索要的。

二、小區裡面公共場的廣告的費用

老繳物業費,千萬記得收物業這“3筆錢”

比如電梯/通告欄等,這些公共區域,物業沒經過業主同意是不準亂貼廣告的,《物權法》裡面也明確有提出,即產生的利益也是需要給業主所平分,物業是不能隨意挪用的。如果允許商家打廣告,商家打的廣告的費用應該給物主,物業只是代為收費,這筆錢我們完全可以要得回來。

三、小區出租的小攤面

老繳物業費,千萬記得收物業這“3筆錢”

有時候我們會發現,在小區裡面,會有商家做活動的小攤面,這些關於場地使用應支付的費用也是歸業主所有的。

雖然有些業主覺得這些錢可能會收不回來,但我們要捍衛自己的權益

業主們可以聯合起來向物業要個說法,像物業討個說法,態度也要堅定決。畢竟加起來是不小的費用。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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