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 嚴肅查處!四川要求從四方面加強村(社區)疫情防控

鄉廚及專業加工團隊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承接群體性聚餐宴席;對違規組織群體性聚餐、聚會活動的舉辦者、承辦者等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1月25日下發通知,

要求各市州進一步加強村(社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迅速建立覆蓋省市縣鄉村五級的防控工作體系,有力有序有效推動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為進一步加強村(社區)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四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要求和1月25日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要求各地從四個方面進一步加強村(社區)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村(社區)群體性聚餐聚會監管,禁止任何餐飲單位和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群體性聚餐活動,已經訂餐的要儘快取消或延期舉辦。鄉廚及專業加工團隊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承接群體性聚餐宴席。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加強對村(居)民的群體性聚餐管控。

二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引導村(居)民提高對病毒危害性的認識,增強疫情防控的自覺性,珍惜個人和家庭成員生命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間自覺做到

不趕場、不串門、不聚會

三要切實做好近期從湖北返鄉務工人員的排查、登記和隨訪工作,採取居家觀察兩週的措施,絕不允許存在僥倖心理、麻痺大意的思想。對在湖北務工尚未返鄉人員要做好不返鄉、不外出的勸誡工作,同時注意做好其留守家人的安撫工作。

四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對違規組織群體性聚餐、聚會活動的舉辦者、承辦者等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履責不力、工作失職的各級各類幹部和工作人員要嚴肅追責問責

必看!應對新冠肺炎疫情I級響應,四川出臺應對措施!

根據《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我省已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Ι級應急響應。省政府辦公廳1月25日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級響應措施》。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I級響應措施

一、全面落實響應要求

嚴格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採取與I級響應相對應的處置措施,及時組織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要及時向社會公告相關防控規定和要求,動員社會各界全力支持配合,堅決防治疫情擴散蔓延。

二、全面落實傳染源管理

全面排查潛在傳染源,推動關口前移,強化發熱、呼吸道症狀病人監測報告,充分利用大數據和網格化管理手段,全面精準滾動摸排,及時發現傳染源。強化密切接觸者追蹤,嚴格對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進行隔離,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

對留觀人員和密切接觸者一律集中單間隔離醫學觀察

,對疫情比較嚴重的地方,必要時果斷採取隔離或封閉措施

三、全面落實醫療救治

實行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優化防治流程(分診分流、無縫轉介患者),集中患者於定點醫院,組織優秀專家團隊救治,加強有效藥品器械保障,盡最大努力救治患者。

實行最周密的醫務人員安全防護措施,全面阻斷院內傳播途徑,嚴格落實防止院內感染的各項措施。

四、全面實施公共場所監測檢測

嚴格檢測入川車輛和人員,落實省際邊界陸地口岸車輛人員管控,全面實施火車站、機場、客運站、碼頭、賓館和旅店等重點場所的體溫測量等工作。

立即停止存在明顯交叉感染風險的公眾場所、村(社區)聚集活動,停止中小學校、培訓機構補課培訓。

五、全面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

要組織公共衛生專家、傳染病防治專家,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行解讀,充分利用傳統媒體、新媒體載體和社會宣傳方式,實行最全面的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各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醫療機構要開展防控專業全員培訓工作,增強全體醫護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六、全面及時發佈信息

全面落實疫情報告制度,及時公開發布信息。健全輿情監測、報送、處置機制,科學解疑釋惑,及時客觀回應社會關切,堅決打擊散佈傳播謠言的行為。

七、全面落實物資保障儲備

加強負壓救護車、負壓病房、治療藥物、醫療器械、檢測試劑、消殺藥械等各項物資準備,創造條件,擴大產能,保障口罩、目鏡等防護用品的生產供應。切實保障生活用品等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

。動員全省科研機構等開展基礎、臨床和公共衛生研究,做好製劑、疫苗研發工作。

八、全面實施聯防聯控

定期會商研判疫情發展趨勢,商定防控政策、應對預案和重大措施。加強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動,迅速形成防控合力。尤其要做好鄉鎮(街道)、村(社區)聯防聯控,防止疫情流行。做好湖北返鄉的務工人員排查、登記和隨訪工作,對身體不適和疑似症狀者,立即啟動相應處置措施。對在湖北務工尚未返鄉的川籍務工人員,做好不返鄉不外出勸誡工作。暫停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組織的團隊旅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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