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湖北来凤:由来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县首例适用速裁程序案件获判


4月3日,由来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县首例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完毕。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开庭到宣判只用了15分钟,被告人在庭上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湖北来凤:由来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县首例适用速裁程序案件获判

庭审现场


该案拉开了来凤县检察院办理被告人认罪认罚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序幕。

2018年9月至12月,被告人黄某某在来凤县翔凤镇中百购物中心二楼“红袖”专柜、翔凤镇凤中路“普兰度”内衣店、翔凤镇凤中路“艾莱依”服装店三次盗窃皮鞋、内衣、羽绒服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2496元。

2019年1月1日,黄某某在来凤县翔凤镇步行街被店员认出后被抓获。黄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1月6日,黄某某向被害人“红袖”专柜、“普兰度”内衣店、“艾莱依”服装店经营者分别赔偿699元、239元、1800元,各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对黄某某表示谅解。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检察官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黄某某在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我院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湖北来凤:由来凤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县首例适用速裁程序案件获判

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检察机关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不仅能及时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也能有效缓解司法机关办案压力、节约宝贵的司法资源。接下来,来凤县检察院将严格依照新刑诉法的规定,优化诉讼结构,健全办案机制,提升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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