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為什麼現在工地上的工錢越來越難結了?

趙加泉


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工錢難結,工資拖欠,農民工討薪難,這個問題一直存在,國家多次下文要求保證農民工工資及時發放,但是仍屢見不鮮。

在管理過程中,採取了農民工工資保證措施,保證金管理辦法,代發代扣等措施,然而存在這一些問題。本人結合自身經歷和對工程管理的認識,談談幾點認識。

首先是資金問題,融資問題。資金到位不及時,工程就開始實施,融資渠道受限,採取銀行貸款,受政策和規定受限,例如PPP項目是發起社會資本進入,實際過程中許多又採取銀行貸款,那麼市場調節和調控時,貸款收緊等因素,會受影響。



下來就是工程結算週期問題。合同單價計量,工程結算是,是以實際進度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EPC總承包或合同總價合同按照節點目標),月進度工程量結算,需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審核,一旦審核進度滯後,付款週期相應滯後。

其次,工程分包轉包,在項目建設中,工序分包和專項分包中,結算週期再次延長,存在總承包對於資金的佔用和調整,所以對於分包單位的結算,付款緩慢,那麼支付工資就會拖欠。有的項目,為規闢風險,違法轉包後,管理不規範。

第三,資金的挪用。總承包單位或分包單位,面臨的現金流壓力較大,對於材料款,設備款,供應商有供貨的控制手段,其他承包商的資金可能會被挪用。



第四,變更索賠支付時間長。一旦發起變更索賠,前期所產生的費用,墊付的資金等不能及時回籠,拖著工程竣工進行結算,有些處於管理水平的考慮,往往變更和索賠打了折扣。

由此可見,工程實施階段,資金流問題比較明顯,導致付款推後,加之有的私人老闆結算工資拖欠,工錢越來越難要。

無論怎樣,勞動人民的血漢,還是要及時支付,畢竟還要養家餬口的。

以上個人觀點,歡迎討論,不喜勿噴。


不凡的平淡


現在的開發商幾乎就是在玩空手套白狼。

開發商準備開發一個樓盤,在取得徵地用地手續後,樓盤的施工就承包給建築公司。由於這幾年建築市場萎縮,許多建築公司業務大大縮水。所以競爭激烈。

開發商也看到了這一點,於是在承包施工工程的時候會提出許多附加條件。比如繳納保證金和墊資。

根據工程大小或者開發商的實力以及開發商的信譽,保證金比例不等,一般在5%至10%。

墊資就要看雙方約定了,以33層高層為例,有墊資到正負零才開始付款的,有墊資到三樓付款,我見過墊資到八樓才付款的情況。前期施工的臨時設施,鋼筋大板設備等等材料費都得由建築公司承擔。工地一多,建築公司資金也是捉襟見肘。

有的建築公司為了減輕自己的壓力,於是就將勞務單獨承包給勞務老闆,比如一棟樓房的鋼筋施工,支模,水電,外牆防護架,砌磚抹灰等等所有的人工工資全部承包給勞務老闆,勞務老闆再給建築公司繳納保證金。

勞務老闆再把鋼筋支模水電等等人工費分包給各自的小老闆,小老闆負責各自工種的施工。由各個小老闆再給勞務老闆繳納保證金。

一般在工程開始之前,開發商就已經搭建好了售房部,對外開始售房(我見過最奇葩的,因為圖紙還沒會審,我們施工單位都只是拿著草圖開挖基礎,但是售房部已經在拿白圖開始賣房了)。等到地下室起來以後,房子已經預售出去一部分了,開發商就拿這部分售房款付給建築公司。如果售房情況不理想,開發商一般不會動用自己的老本的,結果就是開發商一拖再拖建築公司。

由於這幾年大量開發,造成房地產市場供大於求,加上這幾年經濟不景氣和銀行壓縮銀根,往往一個樓盤到竣工,也沒達到預期的銷售效果,在以前銀行可以給開發商貸款的年代,還可以把剩餘的樓盤抵押給銀行,套取資金以便流動,現在卻不行了。

開發商房子賣不出去就沒錢付給建築公司,建築公司因為已經墊付了樓盤的材料費和稅收以及各種開銷,也是筋疲力盡。無力付給勞務老闆足額的人工費,導致下面的小老闆遲遲拿不到錢。最終結果就是幹活的工人苦苦等待血汗錢。


當代包不同


關鍵看業主方融資能力

我大學畢業在工地施工快20年了,對工地上工錢結算難易這種想象,我有發言權。工地結算難易程度主要看業主方是否有錢,銀行是否願意貸款給業主,也就是看業主的融資能力,我們乾的項目一般在十個億以上,業主不可能自己有這多錢,所以,需要去融資。

融資的方式有很多種,目前主要靠銀行貸款為主,所以,業主方的信貸能力直接決定業主的付款能力。

如何避免工錢難要

避免方法需要綜合考慮業主方的能力:

1、投標之前,需要了解業主方的信用情況,資金來源,資金來源比例,融資方式,融資能力,風險情況等等綜合情況。

2、項目前景,如果國家不支持的項目,有可能中間國家給停了,款就很難收回來。

3、看看你上面除了業主還有幾級承包,如果有皮包公司的話,就不要包了。

4、上面承包單位的情況,不要也不要包。


農民龍拍天下


呵呵,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經營辦法,絕對會讓未來三百年的人津津樂道的研究其中的關竅,然後得出五花八門的結論,用之成為“研究成果”。

這就是風險下移的狠招,而且沒有破解跡象。不但是建築市場是這樣,整個產品產業鏈都這樣。大企業往往讓下一級墊資墊人承擔風險,下一級也聰明,再往下壓,一直壓到來料加工或許民工承包隊伍。

現在就是這樣,一切的商業行為都是讓資本薄弱的組織承擔風險,而且層層剝奪利潤,層層下壓資金壓力,層層轉嫁損益。

所以導致了一個巨大的商業病,小廠和小施工隊找不到人做事,找到了人做事也很難長久,而且造成無數的勞務糾紛。不但如此,這些社會經濟中的微型細胞今天開明天倒,根本無人關心他們的死活。“大魚”們還是燈紅酒綠,歌舞昇平,沒有人知道巨大的危險已經襲來。

當然,我說的巨大的危險很多人一定會嗤之以鼻,但是仔細去觀察吧,工地上還有幾個年輕人?小工廠裡面還有幾個靚仔靚妹?當年輕人都進入了服務業在“賺輕鬆錢”的時候,我國的建設和財富製造靠什麼維繫?

從現在重整商業秩序,或許還來得及。


老龔說勢


現在建築業不景氣,大小老闆都變著法把錢黑了!因為老闆們也用不著農民工,所以能黑多少算多少,農民工折騰不起就返鄉了


渭河一梢公


我本人就是承包二次結構的,所以我最有話語權利。我所有項目發包方還是中字號國企 我說說我心裡話:鬧肯定會給你錢而且一分都不會少你的的 但是鬧了以後你以後絕對承包不了發包方項目了 所以就不會也不敢去鬧。 第二現實現在做二次結構純利潤有誰敢說超過15%(賬目上可能有,但是5%質量保證金要完工分戶驗收合格後二年後才付款 一般發包方還會找各種藉口扣點)我就按10%利潤和一個1000萬合同計算 也就是利潤100萬還包括如果項目沒有保證金 一般情況下進入工地前三個月到五個月 甲方是不會撥款(藉口有很多種,第一是延時合同簽訂時間合同沒有完善根據手續不能撥款 第二進入項目時間短沒有多少產值 第三由於剛進入項目一般都不能每層完成100%不具備付款 第四開發商這個月沒有安排二次結構款項……) 前期3到5個月輔材加工人生活費管理人員借支 入場甲方打點費用 接活前總應酬費 一般下來至少墊子80萬以上 (如果中途遇到撤場班組還別算) 項目按二年完工算第一年產值500萬 第一年年底發包房給你70%應該算可以了 也就是350萬 加之前墊子80萬年底就算能把所有管理人工資加工人工資付清。我第一年墊子80萬 第二年開春前二到三個月發包方肯定不會付款至少還要墊子30萬 加之前我墊子110萬了。 如果中途付款達不到預期我就想問問那個還願意墊錢進來 ? 當投資大於利潤而且還看不到希望時候 老話:孫子比兒子大時候 欠工人工資就會出現。能怪我嗎?


死杏不改


其實問題主要出在:一、開發商→施工單位→分包公司→包工頭→農民工。這前四個環節如果有任何一方不誠信結帳,都會影響到農民工的工錢無法結清。比如:開發商拖欠了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就會欠分包公司,那麼分包公司也欠包工頭最終無法給工人工資。如果:開發商付清施工單位,施工單位把錢用在別處,也會導致連鎖拖欠無法付請工錢。假如以上兩級都誠信結帳,那麼分包公司把錢別處用了,也會導致工錢拖欠。三級都誠信了,包工頭拿到錢走人或自用了,同樣工錢無法結清。也就是說在工程領域,高架於工人之上任何一處出了結帳問題,都會導致拖欠工錢。說句實話:有許許多多的人被欠了幾年都拿不到工錢,任何一個經常在工地打工的人,或多或少都被叼過工錢,這是不爭的事實。當出現拖欠工費,事實上勞動監查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因為沒強制執行的權力,同時也會礙於情面推拖。到法院起訴,可想而知就憑心而論那個房地產公司不比工人強大,工人能耗的起嗎?照這樣下去可能拖欠工錢會越來越嚴重,導致社會誠信危機,影響治安穩定再所難免。


東方A號


因為現在有許多人都想搞點賺錢的活幹,一個工地建築商承包下來,轉包了,這老闆接到後又轉包了,經過了幾手後其利潤可想而知。農民工太低了可不會幹,怎麼辦呢?偷工減料了。想當老闆的可不是傻子,這下可不願墊錢了,先拿到手的工程款自己兜著,然後工程完工了,把工人帶到承包商那要錢。承包商發現了質量問題了不幹了,要扣錢了。這下好了就出現工人要錢難了


正午陽光154431573


問這個問題的,以及回答這個問題說確實難結的,一定不是幹工地這行的!

我們公司做路橋市政的,公路一級市政一級,還是私人公司,算是很牛逼了!因為有這種資質的基本都是或者曾經是國企!

以前,大概08年左右吧,我入行左右,工地上的工錢確實存在拖欠什麼的。但之後好像是新勞動法什麼的出臺後,其他省份我不知道,我廣東的,在廣東大部分城市做工程,有一項費用叫‘民工工資保證金’,就是工程款裡抽部分出來存放在指定賬戶裡,如果出現拖欠民工工資情況,就會從這裡直接扣錢發給民工。當然,也不是亂髮,首先你民工得有做工而且沒收到錢的證明。而工廠向地主租廠房,做了一段時間,工廠關門倒閉了,如果有工人工資沒發的,地主按規定是要先墊付這部分工資的。

不過說真的,一項工程開支中,其實民工工資真的值不了多少錢,和挖機吊機等機械費比差多了。工程總承包方是絕對不會拖欠的,出現拖欠的主要是那些民工頭,這些民工頭帶著一群民工過來幹活,好的的一起幹或者安排好怎麼幹,然後每月拿到錢就發下去,自己抽一點就算了。最怕那些吃喝嫖賭的,活不幹,拿到錢自己拿去賭,美名騙民工說為了找活搞關係先招呼一下誰誰之類的!

但是,你承包公司發了錢給民工頭了,就算民工頭沒給民工,自己跑了,你總承包公司還是要負責任,自己先墊付,實在不行就從那個‘民工工資保證金’那裡扣,如果出現民工鬧事鬧大了,你企業的誠信手冊裡還會扣分。所以現在的工地(我只能保證廣東了),不要說工地,就算工廠,或者其他什麼企業的,只要出現工資糾紛,你去勞動局告他,勞動局一定會出面調解,只要你合理合法的,工廠企業絕對不會拖欠你工資的。記住,前提是有證有據,合理合法!所以現在如果出現工錢糾紛,第一時間找勞動局介入,基本能保證你的權益,而且基本都是偏向個人。你個人的工資才值多少錢啊?如果搞不好鬧個事跳樓跳橋什麼的,社會成本更大啊!所以現在的企業也不好做,因為勞動局會偏袒個人,導致也出現不少無賴專門鬧事的!


過雲雨155838244


現在搞基礎設施建設或房地產開發,建設方都是將工程承包出來給相關的施工方,而按工期完成進度劃撥工程款,而承建方就要先墊部分資金購材料,支付工人工資,而由於種種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建設方也由於資金不到位,上面款不到等原因,承建方要承受賒材料的追款,又要支付工人工資,三角債難應付,只有先支部分材料款,支點工資應付工人,建設方不按時給承建方結款,拖欠工人工資就習以為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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