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 機動車檢驗逾期,後果很嚴重


機動車檢驗逾期,後果很嚴重

前幾天,有位老友給小編髮了一張照片,讓幫忙看看車輛什麼時候年檢,小編看後哭笑不得,整個行駛證副本就這一個檢驗戳。他的新車上牌時間是2016年9月,他應該2018年9月份去年檢,他竟然忘記了,整整逾期了快兩年時間,太牛了。所以小編想通過這篇文章給廣大車友普及一下關於機動車檢驗逾期問題的法律法規。規定如下:

1.2012年12月27日商務部、公安部等聯合發佈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將於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應當強制報廢。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逾期未年檢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扣留機動車,並督促當事人限期對機動車進行補檢,同時可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200元的罰款,扣3分。

機動車檢驗逾期,後果很嚴重


瞭解了以上兩條法律規定,我們就可以清楚知道車輛年檢逾期的後果以及補救措施。

希望廣大駕駛員朋友從中汲取教訓,趕快拿出你的機動車行駛證仔細看看吧,後果真的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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