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復產前審查“八項要件”
1. 審查企業成立疫情防控指揮部(領導小組)和責任落實情況;
2. 審查企業建立人員進廠體溫檢測及登記制度情況;
3. 審查企業留觀室建立和監管情況;
4. 審查企業防護用具、消毒用品等必備物資準備情況;
5. 審查企業員工核查摸排登記情況;
6. 審查企業疫情應急處置流程建立情況;
7. 審查企業員工落實分散就餐制度情況;
8. 審查企業復工復產前安全生產自查自檢情況。
企業復產後落實“六個制度”
1. 落實人員進出廠體溫檢測制度;
2. 落實員工動向及身體狀況動態管理登記制度;
3. 落實員工佩戴防護用具及公共區域消毒制度;
4. 落實錯時分散就餐管理制度;
5. 落實異常人員隔離觀察和應急處置制度;
6. 落實廢棄口罩集中處理制度。
企業疫情防控“七個一律”
1. 不嚴格落實體溫檢測制度的一律停產;
2. 不嚴格落實員工佩戴口罩上崗制度的一律停產;
3. 不嚴格落實隔離制度的一律停產;
4. 不嚴格落實員工錯時分散就餐制度的一律停產;
5.不嚴格落實外地員工報備制度的一律停產;
6.不嚴格落實異常人員報告制度的一律停產;
7.企業在崗人員出現確診或疑似病例的一律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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