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孙吴县人民检察院防疫、办案“两不误”

在全力打好疫情防控人民保卫战的同时,孙吴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办案标准不降低,自身防疫不忽视,立检为民不松懈,积极探索司法办案新模式,充分利用电话、网络视频等“无接触”办案方式,“足不出院”司法办案,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工作不停滞、办案不断档,实现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两促进。

案管大厅是枢纽,把好案件流转关。案件管理中心,作为检察院对外案件受理、对内分流的唯一窗口,所肩负的业务管理枢纽责任,防范疫情的任务更是重大而艰巨。防疫防控期间该院对外公布案件管理中心联系电话,综合运用微信、短信等信息化平台,进行案件受理。案管干警在积极参与小区卡点值守工作任务的同时,全力保证专人受理和流转公安机关移送的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退侦重报等案件,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并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将案件卷宗扫描并录入电子卷宗系统,保证检察官办案所需,最大限度保障中心的正常运行,确保案件顺利流转和及时办理,切实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

远程视频来办案,提升工作新质效。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一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视频办公,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讨论1起存疑不起诉案件。会议中,有的干警正在卡点值守、有的干警正在受理新案件,大家充分发表意见,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一一指出,为办理此案件的检察官提出许多宝贵意见,确保此案件办理的实效。

提前介入新案件,履行职责保稳定。该院刑事检察部门派专门干警负责联系县公安局,如遇到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造假、勒索诈骗、盗窃疫情防控物资等违法犯罪,侦查阶段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批捕、起诉环节要依法快捕快诉,形成有力震慑。严惩病毒感染者或疑似症状者传播、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的严重后果犯罪;严厉打击疫情期间“暴力伤医”犯罪、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药房进行监督检查,防范、打击哄抬口罩等相关商品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防疫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利用远程提讯系统服务刑事诉讼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聚集的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


孙吴县人民检察院防疫、办案“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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