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为什么好多单位招工都是劳务派遣,合同工,却干着正式工的工作,工资却比正式工低?

北漂的90后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把职工派到其他用工单位,由其他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由劳务派遣机构再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用工形式。现阶段劳务派遣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的编制数或正式工的数量不足以应付日常的工作。为了完成工作就需要招聘大量的劳务派遣工来辅助完成工作,甚至完成其他正式的工作。机构改革以来,机构被精简,编制被压缩,服务却丝毫不能降低,这就必须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通过劳务派遣来解决人员的短缺。

二、用工单位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劳务派遣工的大量使用固然有编制数不足的原因,降低人力资源成本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同一岗位上,劳务派遣工作为辅助性用人,其待遇大大低于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单就保险及公积金这两项,使用劳动派遣工,单位支出会减少很多。

三、用工单位减少劳务纠纷。在劳务派遣制度下,用工单位只负责职工的使用和考核,其他的工作,如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工资的发放、社保的缴纳、劳动纠纷的处理等问题都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用工单位要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但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工却没有得到与正式工相同的待遇。究其原因,“同工”本来就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根本没有一个量化的指标来证明你们进行了相同的工作量,得到了相同的成效,因此同酬也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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