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發補貼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發佈通知

為貫徹落實馬疫控辦《轉發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全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馬疫控辦〔2020〕68號)、省人社廳等五部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20〕26號)、市人社局等五部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保障企業用工穩定就業工作的通知》(馬人社秘〔2020〕35號)精神,近日,市人社局會同市財政部門出臺《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就業有關政策實施細則》,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就業有關政策及時、規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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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

在疫情防控期間吸納就業的小微企業。

補貼標準

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對其中吸納因疫情無法返回湖北就業人員或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企業,標準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4萬元。

申請條件

與新招用勞動者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含因合同到期續簽人員)。

承辦部門

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就業指導科(市湖南東路2855號),聯繫電話:0555-888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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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

2月底前復工並積極採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商貿流通、交通運輸重點企業。

補貼標準

按2019年3個月企業實際月均繳納失業保險費標準(不含個人繳納部分),給予企業一次性穩定就業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申請條件

2月底前復工(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小微企業);符合失業保險費返還裁員率標準。

承辦部門

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失業保險科(市湖南東路2855號),聯繫電話:0555-88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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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補貼對象

在疫情防控期間,吸引外市務工人員來我市中小微企業就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補貼標準

根據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人員數量,按每人200元標準給予補助;一次性介紹10人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補助。

申請條件

與新招用勞動者簽訂12個月以上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費。

承辦部門

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就業指導科(市湖南東路2855號),聯繫電話:0555-888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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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車補助

補貼對象

採用包車方式集中接回市外員工返崗的企業。

補貼標準

市財政按企業實際包車費用的50%給予補貼。

申請條件

城區(花山區、雨山區、市經開區、慈湖高新區)企業提出申請,經區(開發園區)批准,集中接回市外員工返崗。

承辦部門

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就業指導科(市湖南東路2855號),聯繫電話:0555-888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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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本細則中所涉及的中小微企業、小微企業指參照工業信息化部等四部門《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納入中小微企業目錄的企業;製造業企業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規定的製造業分類確定;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依據《全省戰新產業名錄》確定。

本細則中“以上”含本數。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項目,不得公示。

本細則適用於市區(開發園區)。各縣(博望區、鄭蒲港新區包車補助)可參照執行。

本細則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按工作職責負責解釋。如國家、省出臺新的規定,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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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今日詩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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