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我有菜刀一把,有人借刀几日后持此刀杀人,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我有菜刀一把,有人借刀几日后持此刀杀人,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笔者曾经发表《朋友趁我睡觉拿走我车钥匙,开车时把自已撞死了,我有没有责任?》一文,有读者评论中问:我有菜刀一把,有人借刀几日后持此刀杀人,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根据刑法的谦抑性,不是什么事都可以进入到刑法的视野,只有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且达到可罚的程度时,该行为才能为刑法所评价。如果不论大事小情都被刑法所规制,自由会受到不当限制,人权会受到不当的侵犯。那么朋友评论中提到的问题,是否需要承担刑法责任?笔者进行如下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共同犯罪各参与人的分类

01 共同犯罪

我有菜刀一把,有人借刀几日后持此刀杀人,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共同犯罪是指数人有意识的共同实施法益侵害的行为。共同犯罪比较单独犯罪而言,各共犯人相互鼓励、相互帮助,往往更容易完成犯罪,对法益的侵害性程度更高,因此,准确认定共同犯罪,对于有效打击犯罪、保护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关于共同犯罪,在我国存在三种学说:完全犯罪共同说、部分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笔者坚持行为共同说,行为共同说是当前最新的共同犯罪理论,该学说认为,共同犯罪就是解决犯罪结果的归属问题,解决了结果归属以后,共同犯罪就完成了任务,剩下的就和单独一个人犯罪一样,按照各自的故意内容分别认定。只以两人以上基于意思联络共同实施法益侵害的行为,就构成共同犯罪,就共同犯罪而言,“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在违法性层面不考虑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只作纯客观的判断,至于各共犯人责任的内容放在下一阶段进行判断。

我有菜刀一把,有人借刀几日后持此刀杀人,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案例1] 两伙中在五金店门前持械斗殴,其中一个跑进五金店,告诉店主:“给我拿一把菜刀,剩下的钱不用找了。”该人拿着这把菜刀又投入斗殴中,并用这把菜刀将对方中的两人砍成重伤。

可以肯定本案中,五金店主目睹双方正在斗殴,还卖菜刀给他们,五金店主需负法律责任,为什么负法律责任,笔者在接下来分析。

02 共同犯罪中各参与人的理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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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共同犯罪各参与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不同,理论上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

实行犯是直接实施法益侵犯的人,最具有可罚性,教唆犯和帮助犯通过实行的行为间接侵犯法益,三者之间的关系采限制从属性说,即教唆犯和帮助犯的成立从属于实施犯的行为。

03 共同犯罪各参与人在量刑上的分类

我有菜刀一把,有人借刀几日后持此刀杀人,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主犯、从犯、胁从犯实际是量刑上的分类。胁从犯比较特殊,既可能是从犯也可能是主犯,如刚开始被胁迫参加犯罪,后来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发挥作为,其作用比谁都大,此时该胁从犯就要认定为主犯。

共犯人之——帮助犯

我有菜刀一把,有人借刀几日后持此刀杀人,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读者问题涉及帮助犯,笔者在此单独就帮助犯的成立进行分析。帮助犯为共犯人之一类,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帮助作用的人,按照共犯从属性原则,帮助犯的成立从属于实行犯,实行犯实施了法益侵害的行为,对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起到帮助作用的人,为帮助犯。如果实行犯根本没有实施法益侵犯的行为或帮助犯对实行犯没有起到帮助作用,帮助者也不成立帮助犯。

根据责任主义原则,行为人只对有责任的行为负责,针对帮助犯而言,既要有帮助的行为,也要有帮助的故意,才能成立帮助犯。如[案例1]中,五金店主卖菜刀给他人,他人用该菜刀砍伤了人,客观上起到了帮助作用,主观上,五金店主明知双方在斗殴,仍将菜刀卖给他人,有帮助的故意,因此,涉嫌聚众斗殴罪,为帮助犯,需要负法律责任。在[案例1]中,我们改一下情节,假如,双方斗殴时,不在五金店门前,五金店主不知道双方斗殴的事,此时再卖出一把菜刀,客观上虽然有帮助的行为,但主观上没有帮助的故意,因此,五金店主不成立帮助犯,也就无刑事责任的问题。

有人借你的菜刀,几天后用该刀杀人,你是否负刑事责任?

根据上面分析,他人用你的借的菜刀杀了人,客观上你借菜刀的行为为他人杀人起到了帮助作用,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就看你在借菜刀给他时,知不知道他借菜刀的用途,如果知道他借菜刀用于杀人,你就有帮助的故意,涉嫌故意杀人罪,为帮助犯,需要负刑事责任。反之,你没有帮助的故意,不成立帮助犯,就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我有菜刀一把,有人借刀几日后持此刀杀人,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在这里,故意的内容可能为直接故意,如你知道他借菜刀就是用于杀人,你还借,你的主观心态就是直接故意。如果他借菜刀时,你想到他可能要干一件不了的事,但内心不能确定,存在放任的心态,则你的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

无论间接故意还是直接故意,都是故意的主观心态,符合帮助犯中的帮助故意。

过失帮助他人实施犯罪行为,不成立帮助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你的邻居经常借你家的砍刀,用于砍猪骨头,这一次借你的砍刀却用于杀人,你的主观心态为过失,过失帮助不成立帮助犯,不负刑事责任。

我有菜刀一把,有人借刀几日后持此刀杀人,我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结语:现实中,朋友间、邻居间经常会互相借用物品,这本是日常生活行为。但是,一旦借用人用你的物品实施了犯罪行为,你会不会受到牵连,就要根据你当时借物品给他人时的主观心态来确定,如果明知他人用于违法用途,你仍出借,你可能就是他人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帮助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问题是,犯罪的故意,不仅指直接故意,还有间接故意,因此,你在借物品给他人的时候,就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免得你因他人的犯罪受到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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