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9 “媽,你有工作了,給撫養費吧”“不給,離婚時我和你爸有協議”

“媽,我上高中了,我爸給的生活費不夠用,你給我撫養費吧。”十六歲的孟嬌找到一年多沒有見面的母親,想讓母親支付撫養費。

“夠不著我給你。當年離婚時,我和孟和平商量好了,我不承擔任何撫養費,包括你的生活費、學費等費用。”張軍霞看著來要錢的女兒,二話不說直接拒絕。

孟嬌沒想到母親是這樣的態度,她試圖說服:“媽,我爸當年是看在你沒有工作的份上,才沒有要撫養費的。你現在有固定工作,有穩定收入了,負擔一部分撫養費怎麼了?”

“媽,你有工作了,給撫養費吧”“不給,離婚時我和你爸有協議”

“離婚協議裡寫得很明白,我不承擔你倆的撫養費。你不要打擾我工作。再說了,你哥也工作了,錢讓他給你。”張軍霞說完這句活轉身離開。

多次索要無果,孟嬌只能以原告的身份,讓父親擔任法定代理人,起訴母親張軍霞支付撫養費。


一年前,張軍霞和孟和平協議離婚。因為張軍霞一直沒有工作,離婚時,孟和平考慮到這個因素,同意她不支付撫養費,自己撫養兩個孩子,畢竟之前一家人也是靠自己養活。

兩人在離婚協議第五條明確約定:“子女撫養:孟毅和孟嬌歸男方孟和平撫養,女方張軍霞不承擔任何撫養費、教育費和醫藥費。”

商量好後,兩人領了離婚證。隨後張軍霞搬出孟家。

“媽,你有工作了,給撫養費吧”“不給,離婚時我和你爸有協議”

張軍霞和孟和平的婚姻早就出了問題,但因為兒子在讀高中,怕影響兒子高考一直拖著沒有離婚。兒子高考落榜,外出打工後,兩人終於領證離婚。

兩人只考慮了兒子,卻沒有考慮要讀初三的孟嬌。父母的離婚,對孟嬌造成了傷害。她故意不好好學習,成績一落再落。中考成績比縣高中的分數線低二十多分。

如果想上縣高中,就得出錢。孟和平拿出兩萬塊錢,讓女兒去了縣一中。高中的開銷本來就大,孟嬌又故意大手大腳花錢,一個月400的生活費自然不夠用。

“媽,你有工作了,給撫養費吧”“不給,離婚時我和你爸有協議”

她想到了離家的母親,如果父親給400,母親再給500,自己還能攢下一筆錢。就這樣,孟嬌找到在超市工作的母親,索要撫養費。

法院經審理查明,離婚後,張軍霞在一家超市工作,月工資平均1300元;孟和平是某建築公司的正式員工,工資到手4763.5元。雙方都認可,沒有異議。

法院試圖調解,張軍霞不同意,堅持認為離婚協議屬於有效合同,就該遵守協議。調解失敗後,法院支持了孟嬌索要撫養費的訴訟請求,判決張軍霞每月支付撫養費300元。

“媽,你有工作了,給撫養費吧”“不給,離婚時我和你爸有協議”

法院為什麼會支持孟嬌的訴求?

在這個案件中,雖然張軍霞與孟和平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兒女由孟和平撫養,張軍霞不負擔撫養費,但是父母對於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是法定義務,該義務不因當事人的約定而規避。

另外,父母在離婚協議中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約定,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所以,孟嬌要求張軍霞承擔撫養費的訴訟請求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媽,你有工作了,給撫養費吧”“不給,離婚時我和你爸有協議”

孟嬌訴求的500元撫養費為什麼法院判決裡成300元?

這個問題就涉及撫養費數額的確定依據與計算方式。

確定子女撫育費數額的主要依據:

  • 子女的實際需要
  •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 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

撫養費計算方式:

  1. 父母有固定收入,一般月總收入×20%≤撫養費≤月總收入×30%,兩個以上子女的撫育費比例可適當提高,月總收入×30%≤撫養費≤月總收入×50%。
  2. 父母無固定收入,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媽,你有工作了,給撫養費吧”“不給,離婚時我和你爸有協議”

法院綜合孟嬌在高中的實際需要、張軍霞的工資收入情況、孟和平的收入狀況及當地生活消費水平,酌情判定張軍霞每月承擔孟嬌的撫養費300元。

法條鏈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其實,父母和子女的關係,不會因為父母的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哪一方直接撫養,仍是雙方的子女,父母雙方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近年來,隨著離婚率的升高,關於子女撫養費的糾紛也越來越多。為了減少這些糾紛,建議父母們加強家庭責任感,保護好子女的利益。哪怕夫妻離婚,也要重視子女,為子女提供健康成長的物質基礎,還要注重子女的精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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