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年間,施劍翹刺殺孫傳芳一案可謂鬧得沸沸揚揚。
道理很簡單,施劍翹是一弱女子,而孫傳芳一度威震東南,號稱“聯帥”的軍閥頭子。
以事實論,這一刺殺案其實頗有歷史糾葛。早在1926年時,孫傳芳將戰敗被俘的施從濱施以斬刑,此舉在當時也是引起了很大的爭議。
事後,施從濱的嗣女施劍翹悲憤不已,對天發誓要為父報仇。
按:施劍翹的生父是辛亥年和馮玉祥一起搞“灤州起義”的施從雲,後因其被殺而自動過繼給長兄施從濱。
不僅如此,施劍翹還賦詩一首,以示此仇必報:
戰地驚鴻傳噩耗,閨中疑假復疑真;
背娘偷問歸來使,懇叔潛移劫後身。
被俘犧牲無公理,暴屍懸首滅人倫;
痛親誰識兒心苦,誓報父仇不顧身!
然而,施劍翹不過是一介弱女子,她想對孫傳芳這樣衛隊如林的軍閥梟雄復仇,顯然是不現實的。
最開始時,施劍翹把復仇的希望寄託在堂兄施中誠(當時也由施從濱收養)身上。
但是,當時施中誠在軍中職位很低,而且是家中長子,整個家族的責任都寄託在他的身上,因而讓他冒險一試,也不甚妥當。
此外,軍人出身的施中誠並不主張暗殺,而是希望在戰場上手刃仇敵,因此,其對施劍翹的想法表示冷淡。後者一怒之下,一度還與之斷絕了兄妹關係。
此後,施劍翹結識了施中誠在保定軍校的同學、時任閻錫山晉綏軍諜報股長的施靖公。
最開始時,施靖公對施劍翹表示同情,並答應幫她報仇雪恨,於是施劍翹隨後便對他以身相許。
孰料,結婚以後,施靖公把之前的承諾忘得一乾二淨。
當施劍翹提醒他時,他便不滿地反駁說,現在已經有兒有女,何必為了陳年往事而冒大風險!(豈有此理!竟然騙婚!)
失望之餘,施劍翹帶著孩子離開山西,並決心要親自動手,了卻自己多年的心願。
兇案發生後,天津警察局巡警很快趕到並將施劍翹帶走。與此同時,警員也勘驗了刺殺案的現場。
據記載,當時孫傳芳的屍身頭朝北腳朝南,外罩青袍,內穿藍綢棉袍、灰青棉褲襖、藍條絨襯褲褂,系白布腰帶,腳穿白洋襪青緞鞋,其中彈三處:
一處由後腦勺穿入,子彈臥於右眉角;一處由右額下穿入,從左太陽穴透出;一處由左後背穿入,從胸前透出。
另據前清高官張之萬(張之洞族兄)之孫張達驤的回憶,其曾聽大姐張坤厚說:
居士林禮佛聽講時,主講人富明法師坐在正中座上講經說法,男女居士則東西分坐,靳雲鵬坐在男居士首座,女居士行列之首為孫傳芳。
刺案當日,張坤厚與施劍翹坐在同一排跪墩上,為女居士行列的第二排。當時,施劍翹的座位正緊對著孫傳芳的背後。
據張坤厚所說,當時大家都在聚精會神地聽講,施劍翹突然從衣袋裡掏出手槍照準孫傳芳的腦後打了一槍,孫即負痛站起,而施劍翹又續射一槍,孫即倒地斃命。
張達驤的口述時因年代已久,且系轉述,其中難免多有訛誤,畢竟事發突然,居士們都在認真聽講,且其自述與施劍翹坐在同排,所謂目擊開槍行刺過程,恐怕也有想象的成分。
事後,施劍翹雖然被特赦,但這一刺殺案還有很多不明之處,如其手槍從何處而來?何處學會的槍法?其傳單在何處印刷,等等,這些問題都因為沒有深究而至今混沌不清。
事實上,施劍翹不像凶神惡煞之人,而且曾經纏足,放足後也難說行動敏捷;而且,刺殺孫傳芳時三槍均命中要害,槍槍致命,一般人如何能有此功夫?
而且,整個行刺過程從開始到結束堪稱完美,近乎於一種事前排練過的表演,這在當時也引起了很多懷疑,其中或許也有他人作案、而由施劍翹去頂包收場的可能?
在傳單和庭審中,施劍翹獨自將刺殺責任攬在自己身上,但在多年以後,其透露了一些不同尋常的細節,即:
其大弟施中傑、族弟施中達均參與其中,三人就刺殺行動的各個細節、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及應急措施、案發後的態度等都一一作了詳細周密的研究。
譬如,行刺所用的勃朗寧手槍及六發子彈預先設計為謊稱在太原一退伍軍人手裡購買,以避免案發後牽連別人;
油印“告國人書”及說明要點,刺殺後投案自首,以期得到減刑和營救等等,這些在事前均早有安排。
如此看來,也不能排除施劍翹之弟行刺、而由施劍翹頂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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