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三农指的是哪三农?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又是指的哪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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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和“三权分置”都是很大的课题,本次回答只能对“三农”做个简单介绍,重点介绍下“三权分置”,希望能理解。


“三农”一般来说指“农业、农村、农民”,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简称,但三农领域的学者习惯用“三农”来指“农民、农村、农业”,两者内容一样,顺序不同,这是因为人在三农中是最主要的因素,研究“三农”问题,就是要解决农民富裕、农村美丽、农业强大。“三农”的概念最初由我们著名的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教授提出,后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关注。


“三权分置”最近几年比较火,广大农民朋友和市民都十分关注,特别是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被认为是农村土地改革“三箭齐发”,即我们常说的农村“三块地改革”,那到底什么是“三权分置”?具体来说,“三权分置”分为“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二者是有区别的。

“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具体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即承包地的所有权、承包地的承包权、承包地的经营权,这三权分置改革的重点是盘活承包地的经营权,促进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的稳步推进,无疑将促进农业经济效率的提高,但需要明晰农村集体所有权的概念,同时要协调承包农户与经营主体间的利益,并且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以保障农村土地用途的规范性与科学性。正是因为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改革,为了促进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现在广大农村都在进行土地确权发证工作,这是保障农民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具体指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即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宅基地资格权、宅基地农户使用权,这三权的改革也是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核心和重点。

“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依法对宅基地拥有占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能。涉及到初始发包、“一户一宅”、农户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资格权、重新收回的农村宅基地重新发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等重大事项调整等一系列问题。

“农户宅基地资格权”是基于农户作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所获得的宅基地资格权利,本质上属于一种组织成员福利权,只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才拥有宅基地资格权,具有典型的社区封闭性、身份依附性和不可交易性。应当注意的是:当农户将户籍迁入农村集体组织时,自动获得宅基地资格权;当农户将户籍迁出农村集体组织时,宅基地资格权也自动消失;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通过买卖方式获得宅基地资格权。

“宅基地农户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宅基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一定条件下的处分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2)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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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指的是哪三农?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又是指的哪三权?

“三农”是指农业、农村、农民。

农业,这是一个意义比较广泛的词语,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们利用自然力和生物的生命机能,生产有机质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种植业、农林牧副鱼的现代农业,都属于农业。中国自上而下围绕农业方面的部门很多,上到国家农业部,下到乡镇种子站,都是围绕农业这条产业链在运转。

农村是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而城市是以工业为主, 农村是指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和村落,包括各种农场、林场、园艺和蔬菜生产等。呈散落状居住在中国的各个角落,是围绕农业这条大动脉而服务的各种形式的聚集区。

农民是指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活动的的劳动者,从事农业生产的普通百姓就是农民。是指持有农村户口,以种殖、养殖等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人。现在随着户口的改革和城镇化建设加快,合村并镇成为大势所趋,农业人口正在逐渐递减,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农村将基本实现农场化,农民人数会越来越少,更多的劳动力解放出来,从事其它各行各业。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即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以小编村为例,村集体把所有的土地按照構地、洼地、土地的肥沃程度,进行分类,责任到户,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承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现在的村民进城工作,实在没有时间经营自己的耕地,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经营权转给别人,换取一定的租金,或者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耕种。通俗地讲,就是我还是农民的身份,村集体的土地我承包到手,不同的是我不亲自种地了,按一亩地多少钱的价格,把地租给了他人,由他人耕种、收益。如果出现耕地摞荒或挪作他用,不再从事种植业,村集体有权出面交涉行使所有权,收回承包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以上是三农所指的范围,以及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小编是家在南乡,愿和您分享关于农村的点点滴滴,您有不同看法,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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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三农问题就是指农村、农业和农民这三个问题,研究三农问题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指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个是稳定承包权,一个是放活经营权。 你可以这么理解:土地是集体的所有的,集体承包给你,你有了承包经营权,你又可以把土地流转给别人耕种,影人就有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但是你同时还保留了土地承包权,确权时时候,土地还是确给你的,当你的承包期到了之后,集体又再可以把这块土地进行重新分配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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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指农村、农业和农民。我国是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理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等方面,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习近平“三农”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求。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指所有权、承包全和经营权。

所有权: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

承包权:农民对集体土地享有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

经营权:农民不想耕种土地,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的经营主体进行经营。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拖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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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今年发布的一号文件,其主题是《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2017年年的农业农村工作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三农”即农业、农民和农村。在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党中央今年一号文件继续锁定“三农”,表明“三农”问题在中国重中之重的地位更为加强。正如一号文件所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文件以“五个重大”进行深刻阐释:即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而如何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总之,当前中国正处在“四化”建设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冲刺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缺了农村这一头。“四化”建设,必须补齐农业这一短板。

所谓“三权”,即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农业、增收农民、发展农村,就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关于推进农村“三权”改革,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所明确的内容,这是深化农村改革中最重要的要素改革,也是农村产权流转的核心。第一,要明确当前农村“三权”的归属。在这里,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和经营权归千家万户的农民。而从农村家庭承包制度而言,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已由法律政策确定,不能有所变更,只有其经营权可以进行市场流转。第二,要明确农村产权流转的政策要求。根据今年1月20日国办发布的《意见》,明确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经营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及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八项农村产权可交易。第三,在界定土地集体所有、土地承包权归农户的前提下,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经营的现代种养业,以促进发展各类不同的经营现代农业的市场主体,创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方式。

所谓“三块地”,即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村宅基地,简称“三块地改革”。2015年要落实的七项农村改革方案中,涉及农村征地、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等三项土地制度改革最为引人注目。除中办和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外,中央一号文件第23条也对这“三块地”的改革作了统一安排:制定缩小征地范围的办法;赋予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等。据国土资源部负责人介绍,这项改革坚持小范围试点,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选择若干有基础、有条件的县或县级市开展,封闭运行,确保风险可控,到2017年底要完成试点工作。而农村产权改革方面,除了国办近期发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指导意见外,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也将在近期推出,这项改革的重要目的是发展农民股份合作,核心任务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等六项权能,解决过去由于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管理不严导致的种种问题。

国家政策越来月好,农民生活更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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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农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如果问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他不一定能说的明白,不过你要问一个三农领域自媒体人,一般都知道,并且能说的清楚。

三农指的是哪三农?

三农现在几乎被每个人所熟悉,也就是农村,农业,农民,都知道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也越来越得到重视,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种植,科学化管理,新型农民的职业化,还有农村电商的发展,农产品上行,农产品下乡。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又是指的哪三权?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中的三权指是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这里的重点就是放活经营权,赋予经营权应该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承包权归千家万户所有,而且经营权可以流转,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

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指的是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归国家所有,并不是个人的。

农户承包权:每个农户都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承包权,在旦确权,不可随意改变,可以种植农作物,农产品。

土地经营权:农户既可以自己种种植,也可以经营,就是有偿的流转给别人经营,需要村委村的审查批准,不能违反规定。

总之,我希望农村越来越好,农业也越来越发达,农民越来越富裕,农产品都能卖出去,并且能卖上好的价格。我们农村将越来越好,广阔农村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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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就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 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农业发展,这是一个居住地域,从事行业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

农地的三权是指,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原来的承包经营权,现在一分为二,承包权还是归农民,经营权可以流转,经营权可以流转给非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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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需要分三个方面来答。

1、三农是指农业,农村,农民。三农就是一个简称。

姐姐长期在农村从事农业农村工作,深知三农问题虽然说起来简单,就这么六个字。但是做起来却相当不容易。

三农工作涵盖农村社会的方方面面,小到一个个农民个体,每个村子,往上面还有那么多的乡镇,这个社会群体吃喝拉撒睡都涵盖到了里面。既有技术,也有管理。既有原始的,更有高端的。既有自然属性的,也有社会属性的。

总之,三农问题涉及到 的不仅仅是8亿农民,还有与农业农村农民相关的许多人和事。

2、农村土地三权分置

农村土地分为农户承包地、农户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三个部分。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涉及到农户的承包地和农户的宅基地两块内容。



2A

农户承包地的三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

三权分置的目的是保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保证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放活农民的土地经营权。这几年开展的土地确权主要内容就是确定农民土地的承包权。

农村承包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这个任何人不能改变。土地承包权归承包的农户,这个一旦确定,也不能随意改变。土地经营权本来是归农户的,但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转让出去。

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目的就是让农民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将土地经营权转让出去,自己可以不种地出去打工,而土地收益权却丢失不了。让别人种地,农民自己赚钱。从而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



2B

农村宅基地的三权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经营权。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这个任何人不得改变。农民经过审批合法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宅基地的经营权也是属于农民的。但下一步,这个宅基地的经营权可能会放活。

前两年全国有几个地区开展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有农民闲置的宅基地通过相关交易所出租给了城里人,农户得了租金。城里人也能到乡下去投资民俗了。

这项工作现在还仅仅限于试点。去年2018年12月29日,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刚刚的6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二次审议了《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意见。

代表们争论的地方比较多。特别是宅基地的放活问题,人们持不同意见。有的担心放开后,农民的宅基地被城里人一抢而光,未来农民没有立足之处。而有的人坚决支持宅基地放开,这样农民就能马上获得闲置宅基地的收益,立竿见影。

到底结论如何?我们一起期待吧。您愿意将宅基地放开吗?愿意让城里人到农村来开发闲置宅基地吗?


村姑说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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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农”是指: 农业 农村 农民

所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土地的:所有权 承包权 经营权

“三农”这个概念最早的提出始于2005年10月,党的16届5中全会,“三农”被正式提出。 “三农”问题是指农村、农业、农民这三大问题。

其独立地描述是指在广大乡村区域,以种(养)殖业为主,身份为农民的生存状态的改善、产业发展以及社会进步问题。

系统地描述是指21世纪的中国,在历史形成的二元社会中,城市不断现代化,二、三产业不断发展,城市居民不断殷实,而农村的进步、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小康相对滞后的问题。

“三农”问题实际上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创新产生于农村土地承包实践,服务于农业经营制度创新与农业现代化建设。

推进“三权分置”,目的是通过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形成“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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