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2 省國資委通報:雲南農墾集團多名領導幹部被降職、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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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通报:云南农垦集团多名领导干部被降职、免职

雲南農墾集團黨委主動曝光問題

整改處理情況通報

2019年11月15日,雲南農墾集團黨委以“自我揭短、自曝家醜”的方式,主動曝光了省委巡視發現和集團黨委巡察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並向社會承諾,堅決收繳違規領取、違規報銷的相關費用,堅決抓好整改處理。截至目前,已收繳違規領取、違規報銷的相關費用21.08萬元,並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追責和問責。現將整改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集團黨委抓整改情況

雲南農墾集團黨委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深刻剖析巡視反饋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整改任務,細化分解整改事項,落實整改責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實。

雲南農墾集團黨委制定了“通報曝光、案件查辦、剖析反思”等三項措施。2019年11月15日至12月12日,集團黨委對3家所屬企業18名領導人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開展全面核實和處理等工作;12月13日,集團黨委組織召開了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對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相關人員處理情況進行了研究,並再次深刻剖析反思集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屢禁不止、違規違紀問題凸顯的深層次原因,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具體問題整改處理情況

(一)雲南農墾集團個別中層領導違規出入娛樂場所並由下屬公司報銷費用問題

雲南農墾集團總經理助理凌升桂和雲南農墾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陳紅星已全額退還應由個人承擔的娛樂消費費用800元。

1.凌升桂違規出入娛樂場所並由下屬公司報銷費用,免去其雲南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職務,因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問題,已被立案審查。

2.陳紅星違規出入娛樂場所並由下屬公司報銷費用,因其還存在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差旅費、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問題,2019年12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降為集團中層副職。

(二)雲南農墾物流有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私車公養問題

涉及該問題的10名領導幹部全額退還了違規報銷的費用

13.22萬元。

1.原黨委書記張軍全額退還2013年至2014年違規報銷費用6680.2元,予以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2.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毛文祥全額退還2013年至2015年違規報銷費用3.97萬元,因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問題,2019年8月免去其雲南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黨委委員、副董事長、總經理職務,降為一般工作人員。

3.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副總經理鄭洪全額退還2018年違規報銷費用3445元,予以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4.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王斌全額退還2016年至2017年違規報銷費用1.85萬元,因其本人已提出辭職申請,按相關程序將其違紀事實轉其所在地黨組織進行處理。

5.副總經理申湘源全額退還2017年至2018年違規報銷費用1.46萬元,2019年12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原副總經理羅元慶全額退還2018年違規報銷費用4390.85元,予以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7.原董事、總會計師何薇全額退還2018年違規報銷費用2602.32元,予以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8.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安樹春全額退還2013年至2015年違規報銷費用1235.2元,予以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9.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王喬生全額退還2016年違規報銷費用350元,予以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10.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紀委書記、工會主席郭彤全額退還2015年至2018年違規報銷費用4.07萬元,2019年12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羅維德,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力,予以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三)雲南農墾建設投資公司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涉及該問題的雲南農墾建設投資公司5名領導幹部全額退還違規領取的通訊費、專業技術職稱補貼、職業資格證書補貼及違規超標準多領取的交通補貼,共計6.26萬元。其中:

1.黨委書記、副總經理唐喬成全額退還2017年至2018年違規領取的專業技術職稱補貼、通訊費補貼4650元,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政務免職處分。

2.黨委副書記、董事長張強全額退還2017年至2018年違規領取的專業技術職稱補貼、職業資格證書補貼、通訊費補貼及違規超標準多領取的交通補貼3.1萬元,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政務免職處分。

3.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沈培麗全額退還2017年至2018年違規領取的專業技術職稱補貼、通訊費補貼及違規超標準多領取的交通補貼1.04萬元,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政務免職處分。

4.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朱剛平全額退還2017年至2018年期間,違規領取的專業技術職稱補貼、通訊費補貼及違規超標準多領取交通補貼1.24萬元,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5.原董事長鬍安軍全額退還2017年違規領取的專業技術職稱補貼、通訊費補貼及違規超標準多領取交通補貼4200元,因其已於2017年底從農墾集團辭職,將其違紀事實轉由所在地黨組織進行處理。

(四)雲南農墾電力有限責任公司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差旅費、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問題

1.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陳紅星全額退還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費用1.46萬元,陳紅星因多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9年12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降為集團中層副職。

2.副總經理鄧友明全額退還違規乘座高鐵一等座費用664元,2019年12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因涉嫌其他嚴重違紀問題,已被立案審查。

3.黨委書記、董事長樑棟,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不力,予以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4.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工會主席付登燦,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予以誡勉談話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三、舉一反三抓整改情況

集團黨委緊緊圍繞省委巡視反饋的4個方面25個問題,認真制定了84條整改措施。要求集團所屬各企業黨組織特別是黨員領導人員,要對照各省屬企業主動曝光的問題,認真進行對照檢查,看本企業是否存在類似問題?類似問題在本企業的表現形式是什麼?如何儘快解決類似問題?具體舉措是什麼?除類似問題外,本企業究竟還存在什麼問題?如何解決當前存在的實際問題?

集團黨委及所屬企業黨組織特別是黨組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認真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認真履行好“一崗雙責”,對照黨的“六大紀律”要求,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項整治工作要求,認真梳理和查找本企業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及執行黨的“六大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尤其是要對照是否存在違規公款吃喝、違規公務(商務)接待、違規公車私用、違規私車公養、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違規變相公款旅遊、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規庫存名貴特產類物品、違規收送紅包禮金等方面的問題,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實加以糾治,確保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落實落地。

雲南農墾集團黨委書記陳祖軍:

2019年11 月15日,農墾集團黨委以“自我揭短、自曝家醜”的方式,對省委巡視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了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農墾集團黨委自曝“家醜”,不是為了“搶眼”,更不是為了“爭彩頭”,而是為了亮出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劍”,表明黨委去痾除弊糾治“四風”的堅定決心。通報曝光後,農墾集團黨委及時組織召開了專題黨委會,對通報曝光的問題逐一進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認真查找了存在問題的深層次原因。

農墾集團黨委依規依紀對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相關人員違紀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農墾集團黨委這一舉措,在集團上下引起了震動,全體員工尤其是黨員幹部深感紀律不是兒戲、作風不是過場、問責不是形式,集團黨委抓整改的決心不是一句空話,黨員如果不守紀律、講規矩,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如果不認真履行,必將受到嚴肅處理。作為省屬國有企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沒有例外,作為省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必須清醒認識自己黨員的第一身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對黨員幹部的基本要求,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上沒有任何特殊。

集團黨委將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我作為集團黨委書記,將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全面整改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充分發揮“頭雁效應”,堅決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說“不”,對不收手、不收斂、不知止、頂風違紀的,堅持“露頭就打”,切實以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和持之以恆正風肅紀的堅決態度,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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