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自己家門前的公共區域能不能臨時放點東西?

安衣櫃的陳幹星兒


新小區物業管理嚴格的肯定不讓放的,公共區域為了衛生和自身健康原因也不建議大家擺放的!


用戶順祝商祺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首先,您要考慮到您在門前公共區域要放什麼東西,是大件的還是小件的,準備要放多久。

還有,您要考慮到,並且觀察周邊鄰居或同樓棟的鄰居有沒有在門前放東西,平時走過路過的時候,有沒有留意到,如果沒有一個人放,那個人建議您就不要放了,這個有兩種可能,

第一,物業有規定根本就不讓放,不允許放。

第二;您住的還高檔小區,小區居民素質都很高,把東西放門口會影響別人,也會不雅觀,也會讓別人和鄰居覺得自己素質低下,面子不好看,這個您也要考慮到的。

還有一點,您是上下樓東西不方便拿,就放一下,那我個人覺得是沒有問題的,比如您出門的時候,手裡東西多,不好往樓下拿,又不想來回開門鎖門,那麼您就可以先放門口,然後上下樓跑幾趟,把東西拿走,這麼一會是沒有問題的。

那我我個人點評一下,如果貴重的東西肯定不要放門口,這樣也容易丟,那麼不重要的東西,我建議就不要放門口了,因為國家有明文規定,樓道公共區域是不允許放置個人物品的,之前新聞也經常報道,在樓道放東西,把消防通道都堵上了,發生火災疫情影響救援,這個也是為了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著想。

就這樣,希望我的回答卡可以幫助您,謝謝,喜歡可以關注我。




夏濡默


您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

首先,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是不允許點,原因兩點:1、公共區域是屬於大家共有的,不應該私人佔用;2、門前公共區域是行走通道,更是發生突發事件時的逃生要道,如果你擅自臨時堆放物品勢必對公眾的通行甚至是逃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其次,就個人觀點而言,如果你臨時在公共區域堆放的物品是個小物件,時間也不長,並且不影響隔壁鄰居的正常通行,可以事先跟鄰居說明一下,徵得對方同意後我想也是可以的。如果是大物件的話咱就自覺一點不要去堆放了,換位思考下,如果別人在這裡擺了一些東西,你心裡肯定也不舒服的,相互理解下。俗話說說得好“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和諧最重要[耶]



放飛自我之阿Q


1、根據管理規約,佔用公共區域放置私人物品,確實可以處置

2、如果你佔用的消防通道、主幹道、設備房門前等重要部位,連通知你都不需要。

有兩種情況你可以反訴:

1、放置的時間小於2小時,可以以“臨時放置”為由要求賠償

2、如果物業拿了你的東西作為自己使用(未按廢品處理)。


老程聊房


首先要看你放什麼東西,危險物品肯定不行對吧,太大物品影響通行也不行對吧,尤其是消防通道,然後。

其次你說的臨時是多久,一天兩天沒事,時間長可不好,畢竟是公共區域,大家都這麼放的話,那就會越來越亂。

最後,最好和隔壁鄰居說一聲,鄰里關係要和諧對吧[靈光一閃]



贛州房產諮詢


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是不允許的,原因有兩個:

1.公共區域屬於全體業主共有,如果使用需要經得全體業主同意。如果有業委會的話,需要業委會同意。

2.門前區域屬於消防通道,禁止佔用。但是,在實際現實中,很多人都佔用了。物業呢沒有執法權,只有管理權。萬一發生意外,只要物業能舉證,盡到管理責任,就可以規避風險。而責任需要業主承擔。業主在收樓的時候,需要簽署一份消防責任書。需要承擔自己區域的消防責任。


姐夫吉吉


臨時時間不長是沒太大問題的,但如果您的東西擋住了樓梯等疏散通道,就有問題了。萬一起火災,您的東西就會擋住了逃生通道。


一地似花涼


不能,既然屬於公共區域,我們就應該為大家著想,不能佔為己有!


科逸裝配式建築


從物業管理辦法來說,不能放東西,因為是公共區域,放東西不利於消防安全。臨時放只要物業不管就可以。


曉東471


臨時。。。。既然提出這樣的問題。想必自己對這件事也犯嘀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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