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官492
你不可以告他們,法律是不支持這種行為的。
第一,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在父母年老體弱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時候,子女有贍養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時候,作為父母有權利狀告子女履行義務。
在這裡,你出錢給父親治病並且料理父親的後事,這是你應當盡的義務。你盡了義務後,不可能再狀告其他人。
再者,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時候,只有父母才有權狀告,而作為兄弟姊妹的一員是無權狀告其他兄弟姊妹不履行贍養義務的。
第二,你的兩個姐姐為了父親住院和後事沒有花一分錢,這是她們的不對。在道義上,她們應當受到譴責。
如果其他人替她們履行了付錢義務,那麼可以狀告他們分攤,但是你作為義務人之一,履行了相應的義務,卻不能向她們索要有關份額了。
第三,親兄弟,明算賬。對於應當盡的義務,兄弟姊妹之間應當相互謙讓,有一份力出一份力。出多少?應當全憑各自的意思,兄弟姊妹之間如果講太真了,那麼顯得就太薄情了。
以和為貴,以親情為重,以不傷感情為原則,這是最好不過了。
法重情深
很感動你的孝心,做兒女的必須要這樣!但你父親具體花了多少錢,你沒說!你怎麼做,是否告姐姐,我不給你意見參考!說我自己親身經歷吧,我父親腦出血,花了20多萬!我和兩姐姐負擔,哥哥最大一分錢沒拿,而且還花了父母幾萬塊錢!父親去世後,我又給了大姐一萬!我覺得,父母養老的事,就應該是兒子的擔當!不可推卸的!2018年母親突發疾病也去世了,母親的喪葬費都是我一個人出的!倆姐姐一個哥哥,都沒出錢!我離開老家的時候,又給了大哥一萬!母親去世後,還有幾萬存款,都讓大哥哪去了!我問都沒問他要!因為父親去世報銷醫藥費有,五萬多!大哥說種地需要錢都讓大哥拿去了!父母去世後,還有土地都給了大哥!我們三人都沒和大哥爭!如果你有這個經濟能力!自己承擔也無所謂!你在做,大家親戚鄰居都在看!你如果吧姐姐告了,即使你贏在了理!但是你可能永遠的輸了親情!我做的事!我可以告訴各位做兒子的,盡孝義不容辭!我老家,黑龍江齊齊哈爾市依安縣紅星鄉里新村!我姓侯!只有一個姓侯的大戶如果各位不信可以去打聽我是否在瞎說或者吹牛!你養我小,我養你老!善人善心父母在天之靈會保佑孝子賢孫的!切記,贏在了理確輸了親情!
戰狼傳說9999
感恩付出,不求回報
這個問題有意思,所以我要來插一嘴。
父親去世三年了,住院和後事所有花銷都是自己承擔,兩個姐姐一分不花,可以去法院告她們嗎?
與之相類的問題還有:婚後一方離家出走,另一方獨自把孩子養大,可以去法院告他嗎?
先說答案吧:你可以告她們,但是很難勝訴。咱們先把訴訟時效這事放在一邊。只說實體問題:
贍養父母是每一個子女的義務,包括你在內,所以你贍養父母,只是盡了你自己的義務,並沒有形成對你姐姐的債權債務關係。
目前法律上對這種情形的補償性或者說是平衡性的規定是:對父母盡贍養義務多的子女,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能力而不盡或少盡贍養義務的子女,應當不分或少分。
設想一下,如果一個人對父母多盡了贍養義務就可以去告那些沒盡或少盡義務的兄弟姐妹,那麼法院還不得亂成一鍋粥?
哪一個家庭在養老問題上能絕對或者說相對均衡?
慣常的做法是,條件差不多的兄弟姐妹,大家開個會,商議一下,每人每年或每月拿多少,其餘的就是各人盡心了。子女少的,開不起來會,就是能者多養,少者少養,孝心大的多養,孝心小或者不孝的少養甚至啃老,有的老人就是,從閨女家刮來養老的錢,反養兒子,不少見。
你說這個狀,能告嗎?
可以提提控告的是被贍養的老人。同樣對於遺棄自己孩子的父或母,能告的不是獨自撫養孩子另一方,而是被撫養的孩子。對於已經盡了贍養或撫養義務的一方,儘管付出很多,據目前法律規定,並不能對不盡義務的一方形成債權關係。
能養老盡孝,是自己的福份;同樣,能撫養孩子,也是自己的福份,說明自己有能力、有愛心。
有些付出不但不求回報,還應當感恩。養老撫幼就是。
遊戲人超超
別告你的倆個姐姐了,想開點,親情重要啊。
我老公的小弟弟三十多歲,到杭州去打工,急性心梗連搶救的機會也沒有,就去世了。弟媳帶著一兒,一女哭的昏天黑地,弟媳只哭什麼事也不問,我老公出錢讓他二弟去杭州辦理後事,幾千元拿回了骨灰盒,我和老公買木料做官材,一個村的親戚和鄰居去幫忙,請吃飯菜酒都是我買,收的禮錢:全歸弟媳,處理完一切我們才離開,至於花多少錢我沒問過老公,事後弟媳也沒問過我們用了多少錢,是不是多少拿出點錢來,我念及親情沒在說過這事,她還有兩個孩子要養。
美林夕陽
我的父親30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八月份去世。我們兄弟姐妹五人,均爭著支付各種費用。母親沒有工作也就沒有養老金,但是我們五人仍然爭著贍養,最後由母親自己決定去誰家養老。父親去世後的30年間,我們兄弟姐妹從來都沒有因為母親的養老問題發生一點點矛盾,直到母親去世。
可能有人以為我的父母有錢,那就大錯特錯了。父親退休前是一個普通幹部,工資總額不足百元,養活全家七口人,去世時沒有一分錢存款,沒有一間房子(僅有的一套住房是單位的公房,產權屬於單位)。
關鍵問題是我們兄弟姐妹關係融洽,相互之間從不計較。
樹浦自忠
有什麼好告的?一告親情都沒有了。農村人女兒一分錢不出,也不贍養父母,都是由兒子承擔的。這是千百年來的習俗。像我們家,我有兩個姐,一個哥一個弟,我父親(90歲)死的時候喪葬費我一個人出三分之二,我哥家吃掉的米、油全按市場價折算回給他,兩個姐和我弟一分不出。我母親(95歲)的生活費及一切費用一直都是我一個人負擔,其他4個人不出一分錢。誰生活有過點誰就多出一點,何必算得那麼清楚?你不喜歡你那兩個姐姐,以後少來往就是。
除倭者
其實這事遇到誰有錢就出錢,有力就出力,沒什麼告不告的,我父親重病住院,到去世買墓地,住關懷醫院,社保不賠的部分都是我出的,其他幾個姐妹哥哥過的也可以,我為什麼出那麼多,因為我常年不在家,都是他們在照顧兩老,這時我覺得我應該多出一點,也平衡一下常年不在家的愧疚
joyceAXA保險英
我不給你意見參考!說我自己親身經歷吧,我父親腦出血,花了20多萬!我和兩姐姐負擔,哥哥最大一分錢沒拿,而且還花了父母幾萬塊錢!父親去世後,我又給了大姐一萬!我覺得,父母養老的事,就應該是兒子的擔當!不可推卸的!2018年母親突發疾病也去世了,母親的喪葬費都是我一個人出的!倆姐姐一個哥哥,都沒出錢!我離開老家的時候,又給了大哥一萬!母親去世後,還有幾萬存款,都讓大哥哪去了!我問都沒問他要!因為父親去世報銷醫藥費有,五萬多!大哥說種地需要錢都讓大哥拿去了!父母去世後,還有土地都給了大哥!我們三人都沒和大哥爭!如果你有這個經濟能力!自己承擔也無所謂!你在做,大家親戚鄰居都在看!你如果吧姐姐告了,即使你贏在了理!但是你可能永遠的輸了親情!我做的事!我可以告訴各位做兒子的,盡孝義不容辭!我老家,黑龍江齊齊哈爾市依安縣紅星鄉里新村
俺是梁山人
從法律上來說,女兒也有繼承權,如果她也拿了你們分家時的財產,那你可以理所當然的去告她們。
在我們這,嫁出去的女兒,潑出的水。那時我家公也是得了晚期癌症,花了十幾萬塊錢,都是我老公和他哥哥平攤,姑姐有空就去探望一下,錢也是意思上給一千塊錢給家公買點好吃的。照顧都是我們來照顧。讓姑姐也輪流照顧,她說,她是嫁出去的女兒,沒責任。我們也不好說什麼。
反正我個人覺得,哪天我孃家有什麼事,我一定會盡力去做好,能出的出錢,能出力的就出力。但是我孃家的財產是我哥和我弟的。
你父親都走了那麼久,你的錢也花了。如果在和姐姐鬧不愉快,你不覺得你媽很難堪嗎?你覺得你媽會好過嗎?自己老公走了,兒女又不和。
用戶7760473296853
養老敬老是義務也是責任,兩姐姐拿不拿錢,我的意見是憑她自願吧,畢竟是一奶同胞。我有兩哥一姐,我自身經濟條件也就一平民百姓。大哥56歲去世,二哥37歲去世,農民的父母既使大哥在世時都沒有怎麼出錢扶養,後來更是完全只靠我自己養老了,姐姐家條件也一般,沒錢還需我救濟,雙親至近九十才去世,我毫無冤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