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私将粮库变“金库”扬州一粮站“硕鼠”监守自盗侵吞150万

粮库里的“公粮”属于国有资产,可扬州市仪征陈集粮站负责人高某却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把粮库变成了自己谋财的“金库”。近日,这只“粮仓硕鼠”站上了被告席。

私将粮库变“金库”扬州一粮站“硕鼠”监守自盗侵吞150万

高某曾担任仪征陈集粮管所所长、陈集粮站站长,从2012年开始,每到收粮季节,高某故意将农民的“二级粮”压低为“三级粮”"收购,随后又以“二级粮”上报,产生的“差价”则进了他个人腰包。

明知入库的“公粮”禁止买卖,高某却胆大妄为,2014年至2018年间,他先后五次用未上报的“截留公款”,倒卖“公粮”,并将收入占为己有。

私将粮库变“金库”扬州一粮站“硕鼠”监守自盗侵吞150万

扬州仪征检察院检察官何爽表示,其将所得粮款据为己有,侵吞国有资金共计69.93545万元。

私将粮库变“金库”扬州一粮站“硕鼠”监守自盗侵吞150万

直到2019年,被人举报后,高某才东窗事发。经查,2012年至2019年间,高某不仅用公款倒卖粮食,还通过收取粮食“烘干费”不入账、虚报运费、维修费等手段,侵吞、骗取国有资金共计150多万元,而违法所得全部被他用于家庭购房、买车等个人消费。

近日,仪征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公诉方认为,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触犯了刑法,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高某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法庭将择期宣判。

(陶勇 董路 扬州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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