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王海燕:不忘初心铸检魂 巾帼建功新时代

王海燕:不忘初心铸检魂 巾帼建功新时代

又是一年三八节!在抗击新冠肺炎战“役”中,我们即将迎来一个注定不平凡的“三八”国际妇女节110周年。在甘肃检察系统,有这么一群优秀的女检察官,她们兢兢业业,巾帼不让须眉,她们是检察蓝下一抹耀眼的“巾帼红”,是检察系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工作中,她们果敢担当,公正司法,是法律的捍卫者;在家庭里,她们温柔孝顺,巧手生花,是家人的守护者。她们的肩膀既承担风雨也承载亲情,她们用金盾的力量和玫瑰的铿锵,撑起了甘肃检察的“半边天”。她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你或许认识,或许从未听说,但只要你听了她们的故事,我相信,你就绝不会忘记。

王海燕:不忘初心铸检魂 巾帼建功新时代

王海燕,现任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

不忘初心铸检魂,巾帼建功新时代。守初心,担使命,为检徽增光添彩。

个人事迹

她,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和满腔赤诚,以女性特有的爱心与热情,用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拼搏精神,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她就是王海燕。她负责的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曾两次被团中央表彰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个人曾获得全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甘肃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办案能手”、肃州区“十大杰出青年”、肃州区“平安卫士”、肃州区法治建设先进个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自2006年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战斗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忠诚检察事业,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900余件,起诉准确率100%。她是善啃硬骨头的办案尖兵,办理了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所在集体先后获“全省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集体三等功”“平安法治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她秉持并践行“办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孩子,给家庭增添一份希望,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的理想信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她是守护未成年人的“检察官妈妈”,通过游戏互动、以案说法、角色扮演、模拟法庭等形式,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近三年,围绕杜绝校园欺凌、网络诱惑等主题,她开展法治巡讲14场,受教师生30000余人,使“法治进校园”成为肃州区法治服务社会的招牌和名片。仅近三年,办理未成年人批捕、起诉案件119件168人,无一错捕错诉漏诉。她负责的肃州区检察院未检办被区委、区政府评为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她个人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优秀法治辅导员。

在她看来,做人身要直、心要正、骨头要硬,作为刑事检察官要凭良心办案,凭事实办案,凭法律办案。从检十余年,她坚持打击严重违法犯罪正义凌然,仗剑而行;预防违法犯罪久久为功,驰而不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风细雨,关怀备至。用辛勤的付出诠释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用真才实绩践行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赤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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