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古代童养媳的生活是怎样的?

Gviwin


欢迎打开历史宝藏。


童养媳在解放前,可谓是一个很普遍的社会现象了。

其实这个童养媳的问题,有悠久的历史传统。

早在三国时期,就有童养媳了。

周时有滕婚制,一个成年女性嫁人,还会捎带一个年龄小的,妹妹或者侄女,一同出嫁,等到她们长大后,就也嫁到夫家。

《三国志》也有记载:“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

其实这就是童养媳的原型了。

在宋代之后,童养妻现象开始流行,在清代的时候可以说是很普遍了。

为什么会有童养媳这样的风俗呢?

还是因为古人结婚也像现在一样,是需要花不少钱的。

一些穷苦人家,就想办法了,与其等到孩子结婚的时候,花一大笔钱,不如搞点提前投资,在男孩小的时候,就想办法弄来一个小女孩,在家里当闺女一样养着。等到长大成人,男女就结婚,就省下一大笔开支了。

如果男孩还小,那么找一个年龄长几岁的女孩,也可以照顾小孩的饮食起居,不仅仅是陪伴着一起成长,也是一种亲情和照顾。

这样做虽然钱省了,但是会造成一些问题。

一般来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人一般都是倾向于喜欢新奇的人,这样从小一起长大,像姐弟一样,长大了却又让变换身份成夫妻,很多人就受不了这个转变。

我们都知道,就算是亲姐弟,也有关系不好的,从小一起长大,说不定关系就不太好,这样的童养媳和男孩之间,根本没有爱,强行在一起肯定是悲剧了。

所以解放后,在令行禁止下,这样的陋习也越来越少了。


更多历史类原创内容,欢迎右上角关注@历史宝藏。

历史宝藏


古代童养媳的生活是怎样的?我奶奶就做过童养媳

我奶奶如今去世好几年了,她在世的时候曾多次和我说过她小时候被家人卖到别人家做童养媳的经历(后来自己跑回了家),虽然算不上古代,却也是七八十年前的事儿,可以作为参考。

01

我奶奶家里兄弟姐妹比较多,我也记不得她排行第几,但她好像是唯一一个女孩子,在那个时候,重男轻女的思想还很普遍,在家庭经济窘迫的情况下,一方面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另一方面为了换一点粮食糊口,我奶奶在9岁的时候就被她父母卖给了很远的一户人家做童养媳。

仅仅只换了一点粮食,至于钱,是没有的。而买她的那一户人家也不是啥有钱人,就是普通农民,能多拿一点粮食出来而已。

02

很多朋友觉得童养媳只是照顾自己的小丈夫就行了,实际上没有这么简单,我奶奶九岁嫁到那户人家,那户人家的儿子只有五岁,还是个小屁孩儿,照顾他并不怎么费劲,最难的是,除了照顾这小屁孩儿,他还要照顾小屁孩儿的父母。

是的,与其说是童养媳,我更觉得像个丫环,虽然只是七八十年前,但那个时候的农村还很封建,新媳妇进家门,婆婆要让她立规矩,我奶奶去的第一天晚上,她的婆婆就劈头盖脸的对她说了一顿,让她记住以后每天该干什么。

那时候没手表,早上鸡叫之后,约莫凌晨五点左右就要起床挑水,你们以为是一家人一起去么?不,是我奶奶一个人去,她那时候只有九岁,放现在还是小学二三年级,每天早上五点左右就要起床去挑水。

据她所说,那附近并没有水井,每次挑水都要去很远的一个山脚下挑山泉,她说因为去得太早,很多时候天都只是微亮,所以她每次都很害怕,而且那个时候野生动物比较多,听到山里的野生动物叫唤,她就更害怕了。

但是不去挑水就会被打,所以她不得不去,只是每次去的时候,都是一路小跑,挑到水之后,因为害怕,也是跑回来。

大家能想象一下,一个九岁的小女孩儿能挑多少水?本来就挑得不多,再加上一路跑会洒掉一些,所以最后能挑回家的水根本就没多少,她说每天早上都要挑两次,才够做早饭。

做早饭也是我奶奶一个人做,这个时候,她的小丈夫还在睡觉,她的公公婆婆已经起来了,但不会帮着她做。有时候他们会出门干活儿,等着我奶奶叫他们吃早饭,有时候就一直坐在家里等我奶奶把饭弄好。

吃过早饭之后,我奶奶还得继续挑水,以保证中午和晚上有水吃,挑完水之后,一家子的衣服该洗了,不用说,这也是我奶奶的活儿,而且中午饭还得弄,如果中午饭弄得迟了,外出干活儿的公公婆婆回家没有饭吃,她就要挨骂。

她的小丈夫整天都跟着她,如果他不哭,那就天下太平,只要他哭了,我奶奶就得挨打,这是不问缘由的。

中午饭吃了,午休是没有的,农村总有干不完的活儿,我奶奶毕竟年纪小,她的公公婆婆应该也知道叫她干太重的活儿干不了,所以就让她上山捡柴火,还得割牛草,这活儿虽然比较轻松,但是繁杂,只要天没黑,她就不能坐着休息,一旦休息被看到了,就会被骂。

那时候的人骂人是没素质的,她和我说过她婆婆骂她,就是因为看到她休息,是连带着爹娘祖宗一起骂,大体上就是骂她父母没把她教好,才刚来自己家就想贪图享乐..............

基本上骂来骂去也就这些内容。

到了晚上,我奶奶还得弄饭,吃了晚饭,她还得给公婆烧水,伺候公婆休息了,她才能休息,然后第二天又重复第一天的事情。

这就是我奶奶当童养媳的生活,什么快乐童年,在那个时候是不存在的。

03

在做了十几天的童养媳之后,我奶奶实在想家,而且也受不了那户人家的压榨,所以在一天晚上,她偷偷跑了几十公里回家去了。

跑回家之后,她爸妈知道了她的经历,还算有点良心,并没有赶她回去,而是将她给藏了起来,后来她的公婆来找,我奶奶的父母就说没见到她,也许是掉在哪条河里淹死了,或者被老虎吃了,因为实在找不到,她的公婆也只得罢休。

后来我奶奶长大,就嫁给了我爷爷。

以上就是我奶奶给别人当童养媳的经历,这日子是好还是不好,我想大家有目共睹。

我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以前的时代,但是从我爷爷奶奶口中,我还是知道关于以前的不少事,可以说以前的生活和现在是不能比的。

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国家发展得越来越强大,百姓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好,偶尔想想以前,我们更应该珍惜今天。

我是胜马笀鞋,如果觉得我写得还行,您可以关注我,谢谢!

胜马笀鞋


悟空问答,有问有答,且听大狮白话几句。

童养媳这个名字在我小时候还经常能听到,当时在农村居住,村里有几个老太太当年就是童养媳。且不说她们早年受过多少苦,晚年还是蛮幸福的,儿孙满堂不愁吃喝,对于一个老人来说,这就是一种欣慰。

这些老人从不避讳自己童养媳的身份,当时因为家里穷,养不活孩子,再者女孩子在农村也不稀罕,因此送到他人家里给人当童养媳,无非也是父母给孩子找条活路。

当了童养媳,吃了人家的饭,穿了人家的衣,自然要听未来婆家的话,因此童养媳另外一个身份就是使唤丫头,小小年纪便要担负起家庭重担。尽管累死累活,但待遇却截然不同,有白面馒头是未来丈夫吃的,自己只能吃窝窝头。同样是人,做人的差距的确大了些。

赶上收养自己的人家善良,自己还少受些罪;赶上不人揍的家庭,受罪则是必然的。不要为自己的命运所抱怨,谁让自己生在不人揍的年月呢?熬过这一关,等到可以结婚的年龄,无条件的跟人结婚,便在使唤丫头的身份上又多了个身份——生育工具。

生了男丁,便是功劳一件;生下女婴,则被视为肚子不争气,遭受白眼。这特么往哪儿说理去,这事儿也不是一个人能办的,不怨儿子没能耐,反倒怨媳妇没本事,这些混蛋玩意儿往了自己也是从娘肠子爬出来的了。

童养媳的日子说到底就是苦熬岁月,熬过去,天爷怜悯,儿孙孝顺,自己年轻那会子吃的苦也可以抵消。熬不过去,跳井跳河系脖子有的是法子,死了最多臭块地皮,没人会为其掉几滴眼泪。这就是命,看自己愿不愿意熬了。

就如《芙蓉镇》中姜文饰演的秦书田对刘晓庆饰演的胡玉音说的那番歇斯底里的话:“活下去,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早晚有你熬出头一天。”

尽管这句话粗俗,但也不是毫无道理,换成优雅一点的词便可以说成“活着是态度,也是价值。”可这种状态度和价值好坏谁知道呢,要么任命要么不认命,人而为人已是不易,好也好,坏也罢,咬牙活着才是王道。


大狮


童养媳在我国古代很常见,在古代由于生产力低下,再加上连年征战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很多穷苦百姓家里生活变的很困难,在那个重男轻女的社会,老百姓为了生存,会选择把自己年幼的女儿卖到大户人家做丫鬟,而有的家庭不原意卖女儿,就会找个媒婆帮年幼的女儿订个亲事,然后就送到婆家做童养媳了。

童养媳进入婆家以后,也就等于失去了自由。条件好一点的婆家,会让这些童养媳学习一些针织女红,而条件差一点的家庭,这些童养媳就要做苦力活了,从最基本的砍柴,做饭,洗衣服,到下地干农活她们都要学着做,也必须要做,因为家里不可能养个闲人的!



然而不管是有钱人家的童养媳,还是穷人家的童养媳,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结婚,所以伺候小丈夫是她们每天必做的事情,早上要伺候小丈夫穿衣,洗脸,吃饭,经过一天的忙碌后,晚上还要伺候小丈夫,洗澡,睡觉,甚至冬天还要先帮小丈夫把被窝暖好。

就这样童养媳在这种生活状态下,生活到十五,六岁,婆家会为他们举行婚礼,这时的童养媳才算这家正式成员,以后生儿育女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在进入现代化社会的今天,人们生活得到了保障,并且提倡男女平等,所以童养媳这一陋习,渐渐的被社会所摒弃,希望以后这种违背人类发展的现象能够彻底消失。


唐古看今


童养媳是中国古代特有的一种童婚习俗。

相信大家都看过琼瑶剧《婉君》吧,金铭饰演的婉君就是一位童养媳。

所谓的童养媳,通常都是把未成年的女孩送到另一个家庭,由婆家抚养,等到她长大后与家中的儿子完婚。

那么,童养媳的生活是怎样呢?


一般来说,童养媳开始的年龄是5、6岁左右。

也就是说,还没有长大成人,这些女童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送到婆家后,并不是去当人家的女儿,而是要当免费的劳动力。

对,童养媳不需要嫁妆,但相应地必须像奴婢那样伺候婆家人。

  • 愿意让女儿当童养媳的家庭,也大多是穷苦家庭,凑不出任何嫁妆。男方就相当于给自己买回了一个未来妻子。


由于这种现象的买卖婚姻性质比较严重,所以童养媳在婆家的地位很低。

绝大多数的童养媳,在具有劳动能力后,就要承担集体劳动,这种生活是非常幸苦的。

每天起早贪和,做不完沉重的劳活,还要被公公婆婆打骂。

当然,也有一些善良家庭,会善待童养媳。只是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


HuiNanHistory


古代童养媳大多是贫苦人家为了生存将女儿卖给富贵人家的,一般童养媳在进府的时候都比她未来的丈夫年龄偏大一些,但是也不过是十岁左右的孩子。


她们进府以后不只要嫁眼前这个小丈夫,还要担负起从小照顾他生活起居的责任。说到底充其量也不过是个终身的免费丫鬟,白天童养媳要伺候小丈夫吃饭,穿衣和洗漱,做各种各样的家务。晚上还要给他洗澡,倒夜壶,甚至还要睡在他身边贴身照顾他,准备随时起居方便。小小年龄就要与男子同床共枕,都会让许多女孩子感到羞耻,但是也是没法子的事,只得硬撑下去。

有些个若是遇上好一些的婆家,日子虽然辛苦,但是最起码能够吃饱穿暖。若是有不幸的,小丈夫还没成年就夭折了,她就只能当一辈子的寡妇,动辄打骂,说她克夫,还会受到百般刁难和折磨。说一千道一万童养媳只不过是富贵人家白天拿来当丫鬟,晚上用了做奴隶的罢了。这真是封建社会的毒瘤和悲催。
我是阿贵,请大家赐教和鼓励,谢谢。


野木曦宸


古代的童养媳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我国古代甚为流行。那么,童养媳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群体,她们的生活到底怎么样呢?说白这都是没有钱惹的祸,屡禁不止,即使当下也要存在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一探究竟!

首选,我们来看一看为何童养媳?童养媳也叫“待年媳”、“养媳”,顾名思义就是从小被婆家抚养,待女孩待长到十四、五岁时,正式结婚。童养媳在古代非常普遍,特别是清朝时期成为了一个普遍现象。要说这个童养媳的历史可就很久远了,最早在三国时期就有记载童养媳的现象,《三国志》提到:“至十岁,婿家即迎之长养为媳。”而童养媳的婚俗约于宋朝出现,并逐渐成为了一种社会的普遍现象。

抛开古代帝王以及富贵之家童养媳的特殊原因外,要说这个古代民间的童养媳产生的原因就非常简单了,就是没有钱惹的祸。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社会非常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十分低下。穷人根本就没有钱娶媳妇,跟我们现在有些地方拿不出天价的彩礼有一拼。而男方抱养童养媳不需要彩礼,等到正式结婚,仪式要比大娶简单得多,不要花多少钱,女家也不要陪嫁妆,没有破家嫁女之忧。于是乎,就在民间出现了之前帝王才有的童养媳这个奇特的婚姻形式,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这些童养媳到底从何而来呢?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来源:一是从外地或者灾区抱养的女婴,要么就是路边的弃婴,要么就是贱价买回的幼女;二是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还会互相交换女儿,互作童养媳,免了结婚的花销,跟换亲差不多了;三是一些富裕家庭认为女儿迟早要嫁人还要赔一份嫁妆, 生养女儿就是在帮别人家养媳妇,因此,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古代养女儿是建设银行,而我们现在是倒过来了!

古代的童养媳一般都比都会比男方都要大一些,从小照顾男方。这些童养媳被抱养回来后,不送去上学读书,从小在家做家务。如遇上恶婆,就要经常遭到百般打骂,受尽虐待,形同奴婢,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等到圆房的时候,如童养媳不肯,就采取强迫手段圆房。当然,也有一些童养媳就比较幸运了,遇到了一个好婆家,被视如己出,在婆家过着不错的生活。如果未婚夫在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愿意和童养媳圆房,婆家可能会容许童养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则会正式收为养女,视为女儿看待。当然还有一些则将其卖作女婢,甚至娼妓!

这些童养媳和丈夫在小时候的关系就像姐弟或兄妹,他们之间往往只有亲情,大部分于结婚后是难以建立爱情的。总之,古代的童养媳是特殊历史时期畸形的社会存在,虽是一种解决婚姻和传宗接代的额无奈之举,但是对于这些童养媳有点太不公平了。

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童养媳被禁止,并得到了彻底解决。目前,我们看印度等一些东南亚国家,还有童养媳存在,我们还为之可怜。可万万没有想到当下,我们的一些偏远地区还有童养媳存在。在2006年2月,福建省莆田市东海镇坪洋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就此一个“童养媳”村落也渐渐浮出水面,经过调查发现这一村竟有近千“童养媳”,令人恍若隔世,回到了古代!究其原因还是这些地区难讨媳妇这个大难题,令人深思呀!


密探零零发


在我国悠久的历史中,从古代时期发展到现在的21世纪经历了5000多年的时间,而女性也经过时间的增长,在社会上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只是在古代时期女性的地位是很低下的,在那时人以传宗接代为主,重男轻女的时代,女性社会地位可想而知,就连富裕家庭出生的女子,地位也并不高。而作为童养媳这样的一个人物,家庭地位更加低下,生活更加艰难!

童养媳顾名思义就是由男方养育女孩,长大后到了一定的年龄即与男方男子成婚的女子被称为童养媳。

这种现象早在秦汉时期就已出现。

最开始是一般富贵人家从贫苦人家中买幼女作为自己的小妾。再后来这种现象成为贫穷百姓完成婚姻的一种重要手段,贫穷百姓男方拿不出彩礼钱,办不起婚宴便花很少的钱从更穷的人家中购买女婴;而有的人家无力抚养女婴或者男尊女卑思想嫌弃女婴也会选择把幼女卖给别人做童养媳。

关于童养媳在我们的电影和电视剧中也出现过,一部名为“婉君”的电视剧,这部剧在大江南北很受欢迎。在家里的时候,看过这个电视剧的一些片段,剧中人物的内心和情节也感动了无数的人。

古代的童养媳有几种来源呢?

从贫穷落后的地方或者有灾害的地区抱养而来;

路边捡来的弃婴;

穷人在集市上插草标卖女孩,卖身救人等等;

我们在电视剧中经常看到那些贫穷家的女孩相依为命的人,父母或者爷爷奶奶需要花钱治病等情况下,这些小女孩会自己将自己卖掉。这也是童养媳的一种来源。

童养媳的一生是一场悲剧,日夜不停的工作,而且要嫁给的这个对象,如果身上是有缺陷的,她们的命运会更加困苦,被别人牢牢抓在手里,人生很难改变。

在婆家无论什么样的活都是要干的,最基础的砍柴,烧火,做饭,洗衣服,到下地干活;如果被卖到好一点的家庭做童养媳,每天只要专门伺候未来丈夫的衣食起居就可以了,但是,这样的家庭少之又少。

毕竟,那个时代,童养媳是买回来的,说好听是“媳妇”,难听的就是“丫鬟”,而且以后无论有什么样的事情都再与娘家人无关了。这样女子的人生是悲惨的,对于她们来说只要每天可以吃饱饭,在天冷的时候能穿暖就是最大的幸福。

遇到善良一点的婆家,她们的生活就过得好一些,虽说日子也很清苦,但不会被打骂,如果遇到那种恶毒的婆婆,就会永远的被嫌弃吃得多,干的少,恨不得只干活不吃饭,还会被打骂。

不过,在西风东渐,到近代社会以后,女权意识高涨,开始盛行个人意志与恋爱结婚,传统的家庭伦常与道德崩解。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更是颁布了《婚姻法》开始限制和禁止这种婚姻方式。以法律的形式遏制这种现象,才使得这种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封面陋习得以解决。

让广大女性解放出来。


没有跨不过沟


欢迎走进文史工作坊!

童养媳有个别称叫小媳妇!主要是指女孩在幼年的时候被夫家收养,达到婚龄才结婚。这与中国古代结婚的法定年龄也有关系。古达结婚低婚年龄为男子15 岁,女13 岁。13岁在咱们今天也就是个初中年龄的阶段的孩子。

童养媳的生活的典型特征是早婚早育。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曾以艺术的手法在《恶姑》诗中叙述童养媳的苦难。

十二岁的女子到婆家,婆婆让她到厨房做饭,劈柴把她细细的小手震破,烧水端热饭使她的小手干枯,就这样婆婆仍旧今日毒骂,明日痛打,使得小媳妇“一日无完衣,十日无完肤”她的父母来看望她, 她强作欢笑。

其实笔者认为童养媳本质是古代重男轻女的思想所造成的。古代溺女之风盛行,父母把女儿很早送到婆家可以节省家庭开支,并且将来出嫁的嫁妆费用也可以减免。

但是也不排除童养媳一辈子就过得很苦,比如黄道婆就是童养媳,但是人家千古留名。


文史工作坊


旧社会穷人家一般都是指腹为婚,或者是娃娃亲,在摇篮中已定亲,或者是亲戚,或者是好友。若女方家孩子多且贫穷,因重男轻女就与男孩父母协商,让其接走女儿代养,因为都是亲戚关系男方出于各种因素,也愿意接走帮助抚养。旧社会女孩地位卑贱,不念书从小操持家务,童养媳也象弃儿一样命运悲惨,她们象佣人的待遇。稍有不慎就挨饿,挨打。听老人讲,有的童养媳在8岁就被狠心的婆婆用针线把嘴缝起来,有的婆婆做个很细的宽腰带勒紧童养媳的肚子,不让她们多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