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 辛棄疾《青玉案●元夕》賞析


辛棄疾《青玉案●元夕》賞析

辛棄疾(1140-1207),南宋詞人。字幼安,號稼軒,歷城(今山東濟南)人。出生時,山東已為金兵所佔。二十一歲參加抗金義軍,不久歸南宋,歷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東安撫使等職。任職期間,採取積極措施,招集流亡,訓練軍隊,獎勵耕戰,打擊貪汙豪強,注意安定民生。一生堅決主張抗金。在《美芹十論》、《九議》等奏疏中,具體分析當時的政治軍事形勢,對誇大金兵力量、鼓吹妥協投降的謬論,作了有力的駁斥;要求加強作戰準備,鼓勵士氣,以恢復中原。他所提出的抗金建議,均未被採納,並遭到主和派的打擊,曾長期落職閒居江西上饒、鉛山一帶。晚年韓□(tuo1)胄當政,一度起用,不久病卒。其詞抒寫力圖恢復國家統一的愛國熱情,傾訴壯志難酬的悲憤,對南宋上層統治集團的屈辱投降進行揭露和批判;也有不少吟詠祖國河山的作品。藝術風格多樣,而以豪放為主。熱情洋溢,慷慨悲壯,筆力雄厚,與蘇軾並稱為“蘇辛”。《破陣子•為陳同甫賦壯詞以寄之》、《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水龍吟•登建康賞心亭》、《菩薩蠻•書江西造口壁》等均有名。但部分作品也流露出抱負不能實現而產生的消極情緒。有《稼軒長短句》。今人輯有《辛稼軒詩文鈔存》。

辛棄疾《青玉案●元夕》賞析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辛棄疾《青玉案●元夕》賞析


作品賞析:

寫上元燈節的詞,不計其數,稼軒的這一首,卻誰也不能視為可有可無,即此亦可謂豪傑了。然究其實際,上片也不過渲染那一片熱鬧景況,並無特異獨出之處。看他寫火樹,固定的燈綵也。寫“星雨”,流動的煙火也。若說好,就好在想象:是東風還未催開百花,卻先吹放了元宵的火樹銀花。它不但吹開地上的燈花,而且還又從天上吹落了如雨的彩星──燃放煙火,先衝上雲霄,復自空而落,真似隕星雨。然後寫車馬,寫鼓樂,寫燈月交輝的人間仙境──“玉壺”,寫那民間藝人們的載歌載舞、魚龍曼衍的“社火”百戲,好不繁華熱鬧,令人目不暇接。其間“寶”也,“雕”也,“鳳”也,“玉”也,種種麗字,總是為了給那燈宵的氣氛來傳神來寫境,蓋那境界本非筆墨所能傳寫,幸虧還有這些美好的字眼,聊為助意而已。總之,我說稼軒此詞,前半實無獨到之勝可以大書特書。其精彩之筆,全在後半始見。

後片之筆,置景於後,不復贅述了,專門寫人。看他先從頭上寫起:這些遊女們,一個個霧鬢雲鬟,戴滿了元宵特有的鬧蛾兒、雪柳,這些盛妝的遊女們,行走之間說笑個不停,紛紛走過去了,只有衣香猶在暗中飄散。這麼些麗者,都非我意中關切之人,在百千群中只尋找一個──卻總是蹤影皆無。已經是沒有什麼希望了。……忽然,眼光一亮,在那一角殘燈旁側,分明看見了,是她!是她!沒有錯,她原來在這冷落的地方,還未歸去,似有所待!

辛棄疾《青玉案●元夕》賞析


這發現那人的一瞬間,是人生的精神的凝結和昇華,是悲喜莫名的感激銘篆,詞人卻如此本領,竟把它變成了筆痕墨影,永志弗滅!──讀到末幅煞拍,才恍然徹悟:那上片的燈、月、煙火、笙笛、社舞、交織成的元夕歡騰,那下片的惹人眼花繚亂的一隊隊的麗人群女,原來都只是為了那一個意中之人而設,而寫,倘無此人在,那一切又有何意義與趣味呢!多情的讀者,至此不禁涔涔淚落。

此詞原不可講,一講便成畫蛇,破壞了那萬金無價的人生幸福而又辛酸的一瞬的美好境界。然而畫蛇既成,還思添足:學文者莫忘留意,上片臨末,已出“一夜”二字,這是何故?蓋早已為尋他千百度說明了多少時光的苦心痴意,所以到得下片而出“燈火闌珊”,方才前早呼而後遙應,筆墨之細,文心之苦,至矣盡矣。可嘆世之評者動輒謂稼軒“豪放”,“豪放”,好象將他看作一個粗人壯士之流,豈不是貽誤學人乎?

辛棄疾《青玉案●元夕》賞析


王靜安《人間詞話》曾舉此詞,以為人之成大事業者,必皆經歷三個境界,而稼軒此詞之境界為第三即最終最高境。此特藉詞喻事,與文學賞析已無交涉,王先生早已先自表明,吾人可以無勞糾葛。

從詞調來講,《青玉案》十分別致,它原是雙調,上下片相同,只上片第二句變成三字一斷的疊句,跌宕生姿。下片則無此斷疊,一連三個七字排句,可排比,可變幻,總隨詞人之意,但排句之勢是一氣呵成的,單單等到排比完了,才逼出煞拍的警策句。北宋另有賀鑄一首,此義正可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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