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孫楊事件反映出中國仍舊沒有擺脫體育的“棋子”地位

孫楊因為“暴力抗檢”一審敗訴,禁賽八年,基本上斷送了他的職業生涯。雖然可以上訴,但是就目前規則制度下,上訴成功率微乎其微。

回顧事件的本身恩怨曲折,輿論也是反覆反轉,從剛開始的一邊倒支持上訴,又變成孫楊咎由自取,特別是央媒《檢察日報》的定論孫楊敗訴符合規則,基本上代表了官方態度。

在此,淇人想說,雙方都有理也都有委屈,但是在此情況下,孫楊註定倒黴,因為目前的體育規則還是西方世界主導並制定的,他們有最終解釋權,自然孫楊就敗了。

孫楊的失敗,表面上看起來也算公平,但是深挖背後的內容,淇人覺得這也是中國體育界的普遍悲哀。幾乎每個體育的國際組織基本上都是西方人主導或領導的,雖然中國在體育上取得巨大成績,但是也仍舊是在按照西方人制定的遊戲規則在比賽,出現爭議的時候,自然是由西方人的邏輯來解釋,不吃虧才怪,你可能會說規則制定的很公平啊,可是你別忘了,如果是美國人出現這種情況,也許援引的條款就不同了,也是公平啊,但是美國人勝訴也是公平的,解釋權在人家西方人手上,美國又是大家長,不可能吃虧的。

中國體育如果只重視體育比賽,而不重視規則制定,說白了只當“運動員”,不做“裁判員”,永遠只能是“棋子”地位,就像電影《投名狀》裡的龐青雲那樣,立了巨大戰功,卻被三個官差輕輕鬆鬆處理了,因為規則就是他們制定的,他們怎麼說都有理。同樣,孫楊事件也暴露出中國的“棋子”地位仍舊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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