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最高檢:緊扣農村人居環境重點領域開展公益訴訟

3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檢察機關開展涉農檢察工作的主要情況,發佈第十六批指導性案例,並回答記者提問。

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重點工作,也是推進鄉村生態振興的關鍵之舉,對於促進鄉村治理具有積極意義。

“當前涉農檢察工作中,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涉公益訴訟等新類型案件不斷出現,其中涉及的一些法律適用疑難複雜問題,亟須統一認識。”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萬春表示。

第八檢察廳廳長鬍衛列介紹,實踐中,一些地方政府及職能部門,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中違法行使職權或者怠於履行職責,導致環境汙染行為發生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但農村環境治理涉及多個行政監管主體,包括規劃、環保、國土、城建、農業等多個部門,也包括基層人民政府,如何在個案中確定監管主體是檢察機關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基層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有監管責任,並在農村環境治理、生活垃圾處置等方面起主導作用。結合鎮政府的法定職責,及其在汙染治理和生態修復方面具有的統籌優勢,如果環境汙染行為與其違法行使職權直接相關的,檢察機關應當督促鎮政府依法履職。

“整改不僅要看承諾,更要看實際效果。”胡衛列說,對鎮政府針對訴前檢察建議作出的整改回復,檢察機關應當密切跟進調查。對無正當理由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當然,檢察機關在辦理該類公益訴訟案件中,仍然應當貫徹“雙贏多贏共贏”的監督理念。能夠通過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相關行政機關履職的,就應當通過訴前檢察建議的方式督促履職。案件辦結後,檢察機關應當做好“後半篇文章”,結合辦案中發現的農村人居環境治理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開展調查,對於本地區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可以以檢察建議的形式,積極推進類案問題“一攬子”解決。

據瞭解,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辦理行政公益訴訟生態環境領域案件50263件,辦理民事公益訴訟生態環境領域案件2870件,挽回、復墾被非法改變用途和佔用的耕地2.98萬餘畝,挽回各級集體林地中生態公益林1.35萬餘畝,督促恢復被非法開墾和佔用的草原9300餘畝。

來源:三農號App中國鄉村治理庭院號(記者 高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