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9 妻子将名下股份转移后提出离婚,枉费丈夫净身出户的心!

律师以原告身份走上法庭

马俊是非常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执业十年来,不论是审时度势纵观全局,还是在庭上据理力争又得体有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还是以丰富的经验和极具魔力的说服劝解手段最终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马大律师都倾心尽力,多数案件处理得相当完美。

妻子将名下股份转移后提出离婚,枉费丈夫净身出户的心!

“代理人”始终是马俊在离婚案件中的角色定位。他从没有想象过,自己第一次以原告的身份在法庭上陈词,竟然是因为自己的离婚纠纷。

妻子将名下股份转移后提出离婚,枉费丈夫净身出户的心!

夫妻二人对公司股份争执不休

马俊和妻子吴琳的婚姻纠纷早在几年前便已初见端倪,两人都是一心谋事业的人。婚后,执业时间不太长的马俊因为工作兢兢业业,服务效果好,案件量越来越多,在实践中为打造自己的良好声誉奠定了坚实基础。

吴琳和两个朋友共同出资成立了宝龙教育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教育培训、教育咨询业务,紧张忙碌却乐在其中。原本以为家的纽带会因为两个人对各自事业的努力追求和硕果累累而牢不可破,没有料到,美好的婚姻在柴米油盐姜醋茶这些琐事的挑战面前,在长期缺少沟通的现实面前,竟然显得如此脆弱。

吴琳思虑再三,终于向马俊明确表达了自己协议离婚的意愿。马俊虽非常不舍,也充满愧疚,但还是选择遵从吴琳的心意。车、房、存款,马俊都尽可能多的分给吴琳。双方协商进展顺利,但在谈到吴琳在宝龙教育公司持有的股份时起了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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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转移股份,重伤丈夫的心

马俊认为,公司是在二人婚后以共有财产投资设立,虽然股东登记为吴琳,但股权及收益实质上都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就当然属于此次财产分割的范围。吴琳却不紧不慢地解释到,自己在宝龙教育公司持有的40%股权,已于半个月前全部转让给了自己的哥哥吴东,夫妻共同财产已经不包括这些股权了。


吴琳的这个解释瞬间打消了马俊对这段婚姻最后一点幻想。他想跟吴琳解释这其中的不合法、不合理之处,但以他对吴琳的了解,就算他解释到口干舌燥,也肯定说不通吴琳。

马俊想了又想,还是希望分享到宝龙教育公司的股权。于是,马俊放弃了协议离婚的方式,转而把能让吴琳心服口服的艰巨任务拜托给了法官,于是提起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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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低头后,丈夫选择和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琳持有的宝龙教育公司的股权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吴琳在离婚诉讼前夕转让公司全部股权,而且转让价格明显不合理,因此可以认定为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我国婚姻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当法官将这些法律规定和道理解释给吴琳听了之后,吴琳终于低下了高昂的头。马俊当庭表示,如果双方和解,只要吴琳不过分,他甚至可以适当让步,不会要求多分财产。最终,法院调解了结了这起离婚纠纷。

通过这个事情,马俊深刻意识到,人品犹如婚姻殿堂里的镇宅之宝。无论贫穷还是富裕,疾病还是健康,美貌还是失色,顺利还是失意,优秀的人品都会起到保护婚姻的作用。

马俊下定决心,将来要把自己的工作往前做,努力地保护更多的美好婚姻,而不是去“毁”一门一门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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