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家住鄭州市華中路的劉三強拒絕返還出租車押金被曝光!

家住鄭州市華中路的劉三強拒絕返還出租車押金被曝光!

失信被執行人劉三強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被執行人姓名:劉三強

性別:男

執行案號:(2017)豫0103執4046號

身份證號:4102241981****2611

住 所 地:鄭州市華中路11號院8號樓24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45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執行法院: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103民初2028號

舉報電話:0371-68959957,0371-68873517

案情介紹:原告李瑞安訴被告劉三強合同糾紛一案,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7月14日作出(2017)豫0103民初2028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劉三強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退還原告李瑞安押金25000元,並支付違約金20000元。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於2017年10月25日立案執行,並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是,其至今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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