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達開被凌遲的時候真的沒有喊一聲嗎?為什麼他能夠忍住幾千刀的肉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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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上下幾千的歷史中,這片土地建立過很多的朝代,一個朝代的建立也就意味著一個刑法制度將要被梳理起來,而一個刑法制度的建立也就意味著無論你是什麼樣的人,只要你違法了這個刑法制度,你就會被她們抓起來,他會強行的讓你接受這個刑法。


因為在中國古代社會為了體驗貴為皇帝的皇權的一個威嚴,他們設定的所有規章制度都是為了更好的管理其他人,可等到他自己所在的家族犯錯的時候,他們的態度又會不一樣,他們對他們的態度是無線的包容,這是多麼的不公平啊。而那些刑罰在我們現在的人的眼中是完全不能接受的那種,只能用四個字來形容,那就是慘不忍睹啊。


而我們今天主要要討論的是在犯人最為恐怖的一種刑法,犯人在接受這個刑法的時候心中要承受著莫大的心理上或者是生理上最為折磨人的一種刑法,它的名字叫做凌遲,而這種刑法最為難受的一個地方是在執行者用刀子慢慢的去刮掉犯人身上的肉,在這個過程中犯人需要承受莫大的痛苦,我們看之前朝代的人遭受這個刑法的照片就知道有多麼的不舒服了。

而我們今天要討論的這個人物,他就是石達開,我們很想知道在他遭受凌遲的時候真的沒有喊一聲嗎?這是一個疑問,其實我覺得看之前的照片,我們就知道遭受這個刑法的人是很難受的,不可能有一個人從頭到尾不會喊叫一聲吧,除非這個人完全喪失了對於痛苦的一種感覺,但是一般情況都是可以感覺到的。



當然也不排除另外一種情況,那就是他所被執行者所刮的地方恰好是我們人身上感覺不到痛苦的地方,所以他在從頭至尾沒有喊叫。

不過還有一種最為恐怖的地方是他在遭受刑法的時候,早就已經被人毒啞了,他不是不想喊叫,而是他感受到了痛苦,卻是真實的喊叫不出來。


司徒歷史


我認為題主能提出為什麼石達開能夠忍住千刀的肉刮這個問題,說明在題主心裡對於石達開在凌遲時有沒有喊聲已經有了答案!

其實,對於石達開面對凌遲時的毫無懼色,我們佩服的是石達開本人的英雄氣概,那麼石達開是怎樣成長為一名英雄的呢?

少年時代的石達開1831年,出生在廣西貴縣,在石達開年幼時,其父石昌輝英年早逝,所以石達開從小就肩負起了照顧母親和妹妹的重任,可以說是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隨著石達開年齡的增長,逐漸步入江湖,認識了在潯梧一帶的羅大綱和大頭羊張釗。年少的石達開(據相關資料記載此時為十四五歲)為人重義氣,這為他積累了大量的人脈,從而吸引到了洪秀全等人的登門拜訪。

石達開十六歲加入洪秀全組織的拜上帝教,三年後參加金田起義,拉開了太平天國序幕。1854年,石達開大敗曾國藩,為1853年定都天京奠定了基礎。定都後,由於石達開戰功赫赫再加上手下人手眾多,故被封為“翼王”。在其他“王”沉迷享樂之時,石達開仍能堅守自律,在1854年和1856年兩次大敗湘軍,展示了他卓越的軍事才能。本以為太平軍能一鼓作氣,可惜遇到了內訌。

在洪秀全除掉了楊秀清,韋昌輝後,令太平軍勢力大損。但是翼王不僅不計個人私怨,對韋昌輝的舊部加以重用迅速恢復民心與穩定,併發掘李秀成、陳玉成等年輕人才加以重用,為太平天國的後期戰爭提供了儲備人才,足可見其政治手段和領袖才能,但由於功高蓋主,被洪秀全猜忌,不得已前往安慶,開始了自己一個人孤軍奮戰的歷程。

石達開孤軍奮戰,遇到的全是清軍的大部隊,期間互有勝負,雖然沒有佔領多少地盤,但卻牽制了清軍大量兵力。在1862年最後一役中,由於部隊糧草用盡,且無援軍,石達開決定捨命救全軍,足可見其英雄氣概!但清軍卻背信棄義,在抓捕了石達開後,將其部隊除老幼外全部誅殺殆盡!

我相信看到此處對於石達開的軍事能力、政治才能、領袖氣質,以及有擔當、願意捨命救全軍的英雄氣概等等均以得到了全面的體現,那麼為什麼他能夠忍住幾千刀的肉刮這個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而石達開被凌遲的時候真的沒有喊一聲嗎?在我心中的答案是肯定的。

1863年6月27日,石達開在成都受凌遲酷刑,“清制,將軍位在總督之右,駱故讓崇先問。崇語音低,不辯作何語。只見石昂頭怒目視,崇頓氣沮語塞......三人自就綁至刑場,均神湛然,無一豪畏懼態.且系以凌遲極刑處死.至死亦均默然無聲,真奇男子也!’”(周詢《蜀海叢談》)

參考文獻:周詢《蜀海叢談》


回不到夏天


凌遲是古代最殘酷的刑罰之一,民間俗稱“千刀萬剮”之刑,就是把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割下,史料有記載的挨最多刀的是明崇禎年間的進士鄭曼,被人誣陷毆打母親,被剮了3600刀。

凌遲之刑極度殘酷,其痛苦肯定是常人難以忍受。不過太平天國名將石達開被凌遲時,確實是沒吭一聲,因為有目睹者的記載。

時任四川布政使的劉蓉是這麼評價“梟桀堅強之氣溢於顏面,而詞句不卑不亢,不作搖尾乞憐語。臨刑之際,神色怡然,是醜類之最悍者。”


《蜀海叢談》中記載:“綁至刑場,均神氣湛然,無一毫畏縮態。且系以凌遲極刑處死,至死均默默無聲,真奇男子也。”

《黃彭年致唐炯函》中說:“此賊舉止甚穩,語言氣概,不亢不卑,寓堅強於和婉之中。方其就死,納履從容,若是我大清忠臣如此死法,敘入史傳,豈不炳耀千載?如此人不為朝臣用,反使為賊,誰之過歟?”

以上都是維護大清統治的人說的,應該不會有出入。但這裡有個問題,就是石達開到底捱了多少刀才死亡的沒有記載。

按史料記載沒有人是真正活著被剮了幾千刀。比如明朝大宦官劉瑾,被判了凌遲3357刀。頭天捱了357刀,結果劊子手第二天早上來的時候,發現劉瑾已經死了。

再比如歷史上最後一個被判凌遲處死的京城大盜康小八。他被捕後,慈禧好奇召見了他,結果他當著慈禧和眾妃子的面,大放厥詞:“要搶就搶皇槓,要奸就奸妃子。”慈禧一怒之下,判了他凌遲之刑。

康小八行刑時,圍觀者近萬人,中國人、外國人、記者等等,啥樣人都有。


康小八雖是個大盜,但確實有幾分英雄氣概。凌遲一般都是先從犯人的額頭上割一塊皮,遮擋住犯人眼睛,以減少其恐懼。但康小八卻不讓遮,他對劊子手說:“別遮我眼睛,康八太爺要看著你怎麼把我弄死。”

康小八在行刑過程中,也一聲沒吭,後來旁邊一個監刑官覺得他很硬氣,讓讓劊子手用鋼針捅了他心臟,等他死後再剮滿3000多刀。

另外,1904年10月山東舉人王維勤被凌遲時,有個法國士兵拍了照片。據說當時犯人活著的時候捱了八刀:第一刀切胸口;第二刀切二頭肌;第三刀剮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剮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蓋;第八刀,砍頭。

綜上所述,石達開被凌遲時沒吭一聲,應該是真的,但肯定沒有挨幾千刀,可能中途死去或劊子手提前將他處死了,以減少痛苦。



花木童說史


有可能。

比如燒紅的烙鐵,大家都看過怎麼用刑,單次審訊用的次數越多,痛感越輕,超過3次就別用了。有經驗的施刑者最多用兩次,因為這種程度傷害的痛感是有極限的。

其中還有用刑過度的問題,怕犯人死在當場,心腦血管類疾病不說,古代的衛生醫療條件有限,箭頭塗上糞便都能讓敵方士兵感染而死,創口過大,加上沒有套出有價值的口供,一般用刑都是留手的,照死整就真的會死,尤其重犯,施刑者和他的領導是要被追責的。

對於人體痛感的研究從未停止,從現實使用方面來看,專業行刑人員大多擁有一定技巧,同時也能依據經驗把控用刑程度。

提起凌遲,一般都會想到袁崇煥,受3543刀才氣絕,還有一位比較出名的就是大太監劉瑾,為了防止他過早死掉,每天只切357刀,第一天受刑完畢劉瑾還能喝粥,轉天才幾十刀劉瑾就掛了,看來行刑者手藝不精。

大明還有一位進士比較出名,鄭鄤,挺高的才情,最後也是凌遲而死,罪名是毆打繼母、性侵兒媳、妹妹,3600刀剮淨,肉被賣給中藥鋪當做瘡疥藥品的原材料。

凌遲,也稱陵遲,字面上的意思是“緩緩的山丘”,同時也做為刑罰的名稱,與其取境有關,無論上下山,都是“徐徐圖之”,緩緩的行進,對應凌遲的行刑過程就是讓受刑人緩緩的失去生命,承受巨大痛苦後死去。

凌遲這種刑罰至少可追溯至秦代,但是國家法典沒有收錄,不允許充當正刑使用,私刑就沒法禁止了,畢竟那時候的法律條款更不健全,私刑尚且無法禁止,何況私刑所用的刑罰手段。

私人筆記可信度可能稍低,但以唐代為例,房玄齡、長孫無忌、魏徵合著的《五代·刑法志》可信程度非常高,由此我們可以知曉,那個時候凌遲被稱為“輕刀腐割”。

凌遲最早被官方使用是在五代時期,這個時期凌遲被官方合法化,只不過因為過於殘忍,所以大多數人主張廢除,所以使用次數不多罷了。

到了北宋年間,新君新法新政,階級矛盾不是那麼嚴重,能夠威脅君主統治的勢力不多,程度不嚴重,所以凌遲這種刑罰是不被允許的,在君主看來,如此殘忍的刑罰沒有必要,且容易落下暴政的惡名。

宋朝經過了初期階段後,封建王朝的種種弊病開始逐漸暴露,各方面問題也非封建皇帝可以解決,所以在嚴峻的形勢下,君主又開始採用凌遲刑罰,用來制裁那些犯下類似忤逆大罪的人群。

需要說明的是,同為凌遲刑罰,宋代的殘忍程度相對不高,只是斷肢、割喉、砍頭,一套流程就走完了,和五馬分屍差不多,因為人的四肢被砍斷後,鮮血會噴薄而出,短時間內大量失血會立刻造成休克,後面的流程,犯人大多無法感受,這和是否硬漢沒關係,人嘛,失血過多昏厥是必然的。

元代是認可凌遲刑罰的,這出於統治者的擔憂,在當時來說,算是外族入主,必須具備殘忍的刑罰針對漢人,包括但不限於防抗政權,大家耳熟能詳的《竇娥冤》,張驢兒就被施以凌遲,算他運氣好,生在元代,只受刑120刀,雖然只是戲劇人物,但由此可以看出當時的凌遲,活兒糙,相對來說殘忍程度低。

明代的凌遲次數較多,凡是謀逆叛亂或者危及江山社稷的,說白了就是總和皇帝對著幹還總想把皇帝拉下馬的人,需要以凌遲的手段處死。

破壞公私財物罪也會被凌遲,特定保護對象就是皇帝家的財產,比如宗廟、宮殿等等,當然也有特例沒被處死的,看遇上哪位皇帝了。一般來說,凡是沾染上這類罪名,官府不會區分什麼首惡還是從犯,統統凌遲。

明代開始用刑就比較細緻了,看來傳承幾百年的手藝有所提高,要麼不凌遲,凌遲基本就要過千刀。清沿明制,文字獄方面也多次使用凌遲刑罰。

殺雞儆猴,凌遲施刑之前,為以儆效尤,通常還會遊街示眾,女性一般都是倫常性罪行,會被脫下衣服騎著木驢遊街,某些人說男性不會,其實也一樣,沒有一定之規,看官老爺夠不夠狠了,有的男性犯人不但會騎木驢,還可能因為力氣大,掙扎劇烈被直接釘在木驢上。

男女受刑流程差不多,先是割去胸部,然後是生殖器,再然後就由下往上逐步切割,先是四肢,後又腹臀,最後才是神經敏感且集中的頭部,之所以不先在頭部施行也是因為怕犯人直接死掉,到了晚清,能把統治者氣得發抖那種人,還會被“優待”些鴉片,讓受刑者清醒點、興奮點,不容易很快死亡。(也有例外,從頭面開始的)

石達開捨命釋三軍,石達開並不是離開天京後才想要入川,實際上他做過多次嘗試,1863年,5月14日,他率軍到達大渡河,但是恰逢汛期+大雨,大軍無法擺渡過河,兩天多的時間,對岸被清兵大軍駐防,後面的清兵也已經追到近前,大營糧草被燒,妻兒相繼投河自盡,窮途末路之下的石達開為了保全士兵們的性命,決定投降,可惜清兵使詐,並沒有如約履行。

▲駱秉章所謂的《石達開自述》近乎於胡扯,不必相信,“僥倖免死”是後添的,《三略彙編》裡沒有這句,筆在他手裡,想怎麼寫誰也攔不住。

最後行刑的時候,根據大量文獻筆記、官員記錄,石達開不卑不亢,從未求饒,投降也是為了手下士兵能夠存活。

比如:

“剛毅堅強的神色溢於言表,對答、用詞不卑不亢,更無搖尾乞憐之語,直到受刑,神色黯然,是(所謂的)“醜類”最彪悍的存在。”

“被押赴刑場後,神情淡然,無絲毫畏懼,即便是深受凌遲之刑,到死也是寂靜無聲,真奇男子。”

“舉止穩重,言語氣概不卑不亢,和婉之中有著堅強,明知即將赴死也非常從容淡定,要是我大清朝有這麼個忠臣落個如此死法,如此狀況,肯定標榜千秋,這種人不為朝廷所用,反倒成了賊寇,這是誰的過錯呢?”

這些記錄雖然大多稱石達開為“賊”、“醜類”,但字裡行間無不顯露出對“奇男子”、“硬漢子”的欽佩。

至於受刑後是否因痛苦而叫喊,記錄較多,大多描述沒有這種情況,這分四方面:

①誰都知道他們為何造反,無非難以存活或者不堪欺壓,進而官逼民反,是有可被同情因素在裡面的。

②人都惜命,石達開為了手下士卒甘心赴死,令人欽佩,即便不堪重刑而叫嚷,文人們也不會如實落筆記錄,重英雄這方面,古今中外都一樣。

③犯人身體素質不行,幾刀就死了,也是沒辦法的事兒。

④歷史上的凌遲,貓膩頗多,劊子手出於同情,行刑放水,領導也沒法確認、追責。

比如清末惡棍康小八,論英雄、論名聲比石達開這種英雄差遠了,而論作死程度,康小八比石達開高多了,為啥呢?

(傳說哈,非正史)

隆裕皇后聽了康小八的傳說,心嚮往之,跟慈禧進言說了不少好話,慈禧一下來了興致,想會會這個傳奇人物,康小八假裝答應,到了頤和園以後,用非常“不禮貌”的眼神打量著后妃們,慈禧大怒(竟然不看我?)就問他:你個刁民,你個狗東西,你敢劫皇槓?

康小八說:“劫就劫皇槓,奸就奸妃子。”,結果就被凌遲了。

僅博一笑,不必當真。

康小八是如何被放水的呢?

首先,行刑者先要割下他額頭部分的麵皮擋住視線,康小八不讓,他就想看看自己是怎麼被弄死的,且在行刑中,他一聲不吭,一旁監督的太監覺得康小八是條漢子,也可能是嫌麻煩想早點交差,所以支使行刑人員將鋼針直接插入康小八的心臟,人當時就掛了,再剮多少刀意義不大,只是殺雞儆猴,起個警示作用罷了。

文初講過,即便沒有人給石達開放水,只要先期能忍,後面的疼痛程度會慢慢減輕,有的人會暈厥,有些人的意識會漸漸模糊,施刑過程中,如果受刑者暈厥的話,只要劊子手不是太缺德,一般也不會用特殊手段把受刑者弄醒,前面幾刀幾十刀之後就算是挺過去了,加上石達開確實是個硬漢,也是歷經戰陣的猛將,所以說他能忍也不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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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通史


公元1963年5月,大渡河前。

石達開率軍到達此處,此時石達開手下有太平軍近四萬人,而對岸並沒有清軍。

抵達大渡河的當日,石達開命令部下多備船筏,以備渡河。

次日,太平軍開始渡河。

不料當晚開始天降大雨,河水暴漲,無法行船。

雨勢不停。

太平軍軍勢阻於大渡河前,空望對岸不得前。

三日後,大渡河東面的防禦清軍抵達對岸,並開始修築防禦工事。

幾日後,雨勢稍減,追擊的清軍依然迫近,而對岸清軍已經準備妥當。

在這樣的劣勢下,石達開下令全軍渡河。

但是幾次強渡,都被對岸清軍憑藉環境優勢所擊退。

石達開部被困大渡河前,最後糧草用盡,陷入絕境。

清軍主帥駱秉章和石達開是四川老鄉,這時候假意表示和談,派遣南字營都司王松林到太平軍營談判,石達開決心捨命以全三軍。


不知道為什麼在這一刻,石達開如此的天真。

為了身後數萬將士的生死,也為了表示自己的誠意,石達開帶上了自己五歲的兒子石定忠。

石達開離開軍營後,石部將士立刻被王松林收編,僅剩兩千人保留武器,駐紮於大樹堡。

這兩千人中有七百人過河,遣散或被殺。石達開被押往成都後,清軍背信棄義,夜襲大樹堡剩餘一千多人,除三百老幼存活外,全部被殺。

同年6月底,石達開在成都公堂受審,處以凌遲。

據傳石達開行刑時,未發一聲,顯示了一個錚錚鐵漢的強悍印象。

但是喪心病狂的清軍,竟將石達開五歲的兒子帶到刑場上,綁在石達開的對面,讓父子相對於刑場之上。

面對不曉世事,臉上還有天真笑容的兒子,鐵漢石達開也不盡熱淚縱橫,淚盡而絕。

石達開死時才32歲。

打敗石達開的不是肉體的苦痛,而是內心的親情,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鐵漢柔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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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上凌遲處死是最殘酷的一種死刑,比五馬分屍、腰斬等酷刑行刑時間更長更殘酷。民間稱為“千刀萬剮”,就是把人身體上的肉一刀一刀割下,割幾百刀甚至幾千刀之後才把犯人殺害,可謂慘無人道。

根據專家考證,凌遲的發明者是中國歷史上最殘暴的北齊開國皇帝高洋。據說這位殺人如麻的暴君就曾經把人綁在一棵柱子上,然後一刀一刀地割肉,直至死亡。而南宋大詩人陸游在《渭南文集凌遲》中認為,由於五代十國動亂,常法不足以懲奸,於是特置“凌遲”一條。

凌遲處死非常殘酷,其痛苦肯定是一般人難以忍受。在中國歷史上據說只有太平天國著名領袖石達開被凌遲殺害時,確實是沒吭一聲,而且有當時在場者的記載。

公元1863年5月,石達開統帥的幾萬太平軍兵敗大渡河,糧草用盡,陷入絕境。石達開決定捨命以保全三軍。派人赴清營談判。

狡猾的清朝四川總督駱秉章假意答應,只要石達開投降,就放過他手下士兵一條生路。

於是,石達開抱著必死的決心親赴清營談判,駱秉章詭計多端,扣留了石達開,將他押往成都,並趁機夜襲石達開在大樹堡的大營,太平軍幾千人皆被清軍屠殺。

根據周詢《蜀海叢談》記載 ,石達開在公元1863年在成都被清朝四川總督駱秉章的審問,當時駱秉章告訴他們:今日你們就戮,以一死完結,抑何所恨?

石達開笑著回答道:成王敗寇,今天是你殺我,保不準下輩子是我殺你。

公元1863年6月27日,石達開等人被綁赴刑場,準備接受凌遲之刑。周詢《蜀海叢談》記載道: 三人自就綁至刑場,均神湛然,無一毫畏懼態。且系以凌遲極刑處死。至死亦均默然無聲,真奇男子也!

《黃彭年致唐炯函》中記載:“此賊舉止甚穩,語言氣概,不亢不卑,寓堅強於和婉之中。方其就死,納履從容,若是我大清忠臣如此死法,敘入史傳,豈不炳耀千載?如此人不為朝臣用,反使為賊,誰之過歟?”

就連四川布政使劉蓉也不得不敬佩地說:梟桀堅強之氣溢於顏面,而詞句不卑不亢,不做搖尾乞憐語。臨刑之際,神色怡然,是醜類之最悍者。

石達開生於公元1831年,遇害時年僅32歲。是太平天國年輕有為的傑出領袖,是中國近代歷史上著名的軍事家,革命家,戰略家,政治家,武學家,革命家,書法家等,由此可見石達開在中國曆代農民起義領袖中才能人品都是出類拔萃,在面對凌遲酷刑有這樣大義凜然視死如歸的表現也在情理之中。

面對凌遲處死這樣的酷刑時,在歷史上沒有像石達開這樣完全一聲不吭的。

明朝正德年間,大太監劉瑾被判凌遲3357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先剮357刀,他還能破口大罵正德皇帝,剮過之後,天已黃昏,上半身已經沒什麼肉了的劉瑾居然還有心情進晚餐,而且整整喝了兩大碗粥!人的求生慾望,真的讓人感嘆!

第二天,依舊是10刀一歇,而且,在劉瑾嘴裡塞了個大核桃,不准他再胡言亂語。誰知割了數十刀,劉瑾終於熬不住,氣絕身亡。

但是,按照刑律,就是犯人死了也不能放過,因此,劉瑾依然被割足了3357刀。

割滿刀數後,依次剖心挖肝,削去首級,把割下來的肉搗爛,把骨頭搗碎才算完事。

而明朝頭號抗金名將、民族英雄袁崇煥被崇禎帝冤殺時也大義凜然,根據計六奇的《明季北略》對這件事也做了描述,據稱,民族英雄袁崇煥被割了3543刀殺害以後,皮肉已模糊難視。

公元1630年9月,47歲的民族英雄袁崇煥遇害之前,還視死如歸做了一首詩,叫做《臨行口占》。

一生事業總成空,半世功名在夢中。死後不愁無勇將,忠魂依舊守遼東。

整個行刑過程中,袁崇煥沒做一句辯解之言,自始至終沒有發一言,可見民族英雄袁崇煥視死如歸的表現不亞於太平天國領袖石達開。

《明史》評論“崇煥死後,邊事益無人,明亡徵決。”認為袁崇煥之死,最終導致明朝滅亡,是千古奇冤。

但民族英雄袁崇煥雖然視死如歸,也沒有做到像太平天國領袖石達開被凌遲殺害時這樣自始至終一聲不吭。

據史料載,在行刑過程中,袁崇煥長嘆不已,雖然皮骨已盡,但“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

為了救援被皇太極包圍在北京的崇禎帝與北京軍民,民族英雄袁崇煥不顧個人安危,親自率領九千關寧鐵騎浴血奮戰,打退皇太極統帥的十萬後金軍主力,卻被中了皇太極一夥反間計的崇禎帝逮捕下獄並最終千刀萬剮,可謂中國歷史上第一大冤案。

袁崇煥的行刑場面極為慘烈,明末散文家張岱的《石匱書後集》有詳細記載:

“割肉一塊,京師百姓從劊子手爭取生啖之。 劊子亂撲,百姓以錢爭買其肉,頃刻立盡。開腔出其腸胃,百姓群起搶之,得其一節者,和燒酒生齧,血流齒頰間,猶唾地罵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盡……”

面對豬一樣愚昧殘酷的崇禎皇帝與北京愚民,赤膽忠心的民族英雄袁崇煥即使遇害以後“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可見袁崇煥的確是冤深似海,死不瞑目!比石達開的慷慨赴死更加悲壯慘烈!

除了袁崇煥、石達開這樣的民族英雄面對凌遲酷刑大義凜然,清末上海小刀會起義著名女英雄周秀英面對凌遲酷刑表現也非常英勇,可謂巾幗不讓鬚眉。

公元1852年,16歲的女英雄周秀英帶領青浦農民武裝抗糧。同年9月,周秀英率領鄉民連續擊退清軍進攻,周秀英手提大刀身先士卒,白鶴江一仗,打得清軍落花流水。

鄉民歌頌周秀英:

“女中英雄周秀英,大紅褲子小緊身,手提大刀百廿斤,塘灣橋上殺四門。”

公元1853年,太平軍攻克南京,周秀英率領農民起義軍打得清軍一敗塗地,先後攻克嘉定、上海、南匯、川沙、寶山、青浦6座縣城,並改用太平天國年號。

隨後清軍圍攻上海,周秀英率領小刀會將士堅守上海縣城18個月,屢敗清兵,並擊斃清軍一千餘人。

公元1854年的一次戰鬥中,英姿颯爽的周秀英身先士卒,她率200餘義軍由上海城內衝出,大敗清軍,當時觀戰之人稱其“辟易千人”,外國記者在做報道時也稱“她們真的和古希臘亞馬孫女將一樣地勇猛和果敢”。

清軍勾結英、法侵略者在上海城四周建築圍牆圍困義軍,並斷決義軍的糧草供應。

公元1855年2月17日,周秀英率領義軍殘部從上海縣城西門突圍,周秀英率部且戰且撤,為了掩護部下撤退,她奮不顧身衝鋒陷陣,最終寡不敵眾,在虹橋附近受傷被清軍俘虜。

清廷為了殺一儆百,竟然把兩個著名劊子手趙毒刀和魏厲寧雙魔聯合,去凌遲殺害領導人民起義的小刀會女英雄周秀英。

清朝官員先是指使魏厲寧對她用盡酷刑,百般凌虐。

然後又派號稱“江南第一刀”的趙毒刀親自施凌遲之刑。

第一天,趙毒刀先割了十幾刀,想煞煞周秀英的威風。不料,她怒目橫眉,毫不服軟。第二天,割完周秀英身上的肉,趙又欲將她開膛破肚,取出心肝活祭。

施行過程中,趙的手無意間碰到了周秀英的嘴,尚有知覺的她一口咬住趙的手指,被趙一刀砍下腦袋。

周秀英頭被斬落後,仍死咬住趙的手指不放。趙無奈,只能忍痛斬斷自己手指,那以後,趙毒刀就變成了“趙九指”。

周秀英被片割身體四肢及其他部位的肉,肉割盡了就開膛破肚,掏出心肝活祭,死得極慘,號稱江南第一剮。

而這位被清朝殘酷殺害的女英雄周秀英當時僅僅19歲。

從五代十國起,歷代封建王朝都延續了凌遲處死這一酷刑,直到清末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西學東漸,就連西方列強都覺得凌遲過於殘忍,清政府才決定修訂《大清律》,廢除凌遲酷刑。至此,這一在中國封建史上存在了1000多年的凌遲酷刑才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厚德載物49847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問了,我便認認真真的回答你。

首先我準確的告訴你被處以凌遲之刑肯定是疼的,畢竟石達開是肉體凡胎,被割三千幾百刀豈能不痛?但是,痛不一定要叫,因為在某些人眼裡,氣節尊嚴是更重要的存在。


比如,明朝第一硬漢楊繼盛,在昏暗的牢房裡拿一塊破瓦片就著飄搖的燭光刮自己腿上的腐肉,瓦片和骨頭剮蹭出來的聲音,簡直就是地獄裡才會有的聲音,舉燈的人早已嚇的如同得了帕金森,楊繼盛不但不喊痛,還呵斥舉燈者莫要抖了,都看不清了!

楊繼盛比著石達開如何?簡直更勝一籌!石達開是被劊子手一刀一刀割,而楊大人是自己割自己。

石達開出生在一個地主家庭,16歲加入拜上帝教,由於在戰場上作戰勇猛,為太平天國立下汗馬功勞,在太平天國建立後,石達開被封為翼王。

1856年天京事變爆發,洪秀全乘機奪權,誅殺東王楊秀清,石達開在前線作戰收到消息後,為了保全性命,不敢再回天京,只好一直在外征戰,1859年石達開發動寶慶會戰,由於戰略失誤,石達開兵敗,只好選擇投降清廷。

清軍將領派人將石達開押回京城等候發落,為了震懾敵人,清廷決定公開將石達開凌遲處死,然而石達開在受刑時,被割了一百多刀,卻一聲不吭?在場的百姓和清軍看到後都感到震驚,那麼石達開為何能夠做到一聲不吭呢?

凌遲處死是一個很殘忍的刑罰,專門為了折磨犯人,要一刀一刀從犯人身上割肉,例如石達開被判處割一百多刀才處死,如果劊子手沒割夠一百多刀,石達開就被活活疼死,這個時候的劊子手會受到很嚴重的處罰。

因此為了避免出現這種情況,大多數劊子手都會準備一種藥物,類似現代的麻醉藥,通過藥物麻痺犯人的神經,讓其感受到的痛苦小點,避免在行刑時活活疼死,這樣一來犯人受到的疼苦也少點,劊子手也能避免被上司處罰。

當然古代的技術落後,雖然有藥物麻痺,但一般人還是承受不了這種疼苦,石達開本身是一個悍將,在戰場上受傷不計其數,意志力自然也比普通人要強。

所以不是不痛,是中心更大的信念能夠讓他忍受這份痛。

其次石達開是一個非常硬氣的男人,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活脫脫的一個硬漢,有關他的硬漢精神有四川布政使劉蓉對他的評價為證,劉蓉這麼說道

“梟桀堅強之氣溢於顏面,而詞句不亢不卑,不作搖尾乞憐語,臨刑之際,神色怡然,實醜類之最悍者。“

用白話翻譯過來就是:賊堅強,賊流弊,不服軟,刀割在身,也神色怡怡然淡淡然,實在是壞人裡面最強悍的男人。

雖說太平天國起義最終以失敗收場,但是這場起義運動給於了清朝統治者嚴重的打擊,從某種意義上也撼動了清朝的統治,畢竟這場起義最巔峰時期佔領了半個中國,所以作為起義軍首領式的人物,石達開自然要有屬於他的傲氣,面對清朝的統治者的酷刑,如果慘叫,豈非自己的前半生的英雄氣概都打了水漂了?石達開是堅定的反清者,有執念有信念才有硬氣,從石達開自己的詩文中,我們可以一窺這位太平天國硬漢的精神世界。

駐軍大定與苗胞歡聚即席賦詩

“千顆明珠一甕收,君王到此也低頭,五嶽抱住擎天柱,吸盡黃河水倒流”。

以上是精神層面的,還有科學層面的。

有人運動上癮,比如天天去健身房,扛一個小時鐵,他快樂,你一天不讓他去,他就不快樂了,有時候這不是自律,這叫運動上癮。

聽上去好像不可思議,運動那麼累,竟然會上癮?會,因為人在運動半小時之後,就會分泌多巴胺,多巴胺是一種能讓你快樂的物質。


為什麼吸毒會上癮?因為你通過運動通過食物通過愛情才能獲得的多巴胺,毒品可以成千倍成萬倍的給你,然後除了吸毒,你做任何其它事情都不快樂了,學習不快樂,談戀愛不快樂,工作不快樂,你就變成一個癮君子,你離開了它毒品,會難過的想死,毒品在這種有毒的快樂中摧殘你的肉體,你的生命變的毫無意義,只有吸毒的時候你才能感自己是活著,其它時候就是一具行屍走肉。

我有點跑偏,我再扯回來一點。簡單來說,多巴胺是個好東西,這種好東西在你受傷的時候也會分泌,大腦查覺你受傷了,你很痛苦,會分泌多巴胺來抵消這種痛苦,提高你的生存能力,當然面對凌遲這樣的重刑,就算多巴胺起作用也是有限的,我只能說,確實有多巴胺的功勞,否則技術再好的劊子手可能也割不了三千多刀,人堅持不住。


江水趣談


先舉個例子吧!

我們都曾經被蚊子咬過,如果意識清醒,蚊子咬的時候,我們一定會有相應的反應;但如果在睡夢中呢?顯然,就不會有任何反應。為什麼?因為在睡夢中,我們的精神意識聚焦的位置是夢境,或者說是在大腦之內,不在外。

那我們回頭來看凌遲之刑時的石達開。根據以上的示例,我們很容易就明白:主人公的精神意識也同樣沒有聚焦在刑罰本身會對自己造成怎樣的傷害以及由此而產生的恐懼心理。故而,他會在遭受如此酷刑之時,會一聲不吭。在人類文明史上,有這種超長意志力的人其實是蠻多的。譬如,佛教的高僧大德,他們修行的追求便是捨棄肉身,歸於寂滅之境,當修行達到一定境界的時候,肉身的痛苦是無法對其產生任何影響的。我們權且把他們視為生存在更高維度,會更容易理解一些。再譬如,有著崇高理想的革命者,他們在收到極端酷刑折磨的時候,也同樣能夠不為所動,寧死不屈。便如魯迅先生名言所說”華夏民族歷來不缺埋頭苦幹 拼命硬幹 為民請命 捨身求法的人”。


楊笑曉


個人見解

1.身體素質

古代人的身體素質,是我們現代人無法比擬的,沒有任何高效率的代步工具,全憑身體,沒有特別有效的藥物,全憑身體硬抗,每一場戰爭都是貼身肉搏戰,極度血腥,這樣的人,是何其的高能,何其的能抗。

2.耐苦精神

論起吃苦,恐怕現代人沒有人,能比過古代人,更何況石達開是農民起義軍出身,即是吃苦達人,又是拿刀的造反達人,這兩種素質交織在一起,打造出一個高能達人。

3.殘酷刑罰

既然是凌遲,絕對是有足夠威懾力的,一般古代人絕對經受不了,石達開也不例外,雖然他很高能,但都是肉身,經歷千刀萬剮一聲不喊恐怕言過其實,有可能是他咬斷了舌頭,喊不出,也有可能是吃了某種藥物,麻痺了疼痛等,各種的猜測,代替了做找不到的真相。



小馬怒怒


很多人應該聽說過太平天國的故事吧,大規模農民起義,想要推翻腐敗的清朝政權。最終以失敗而告終,大部分將領都先後慘遭殺死。其中死的最慘的,當屬翼王石達開。被凌遲而死的,活活捱了一千多刀。

據史書記載,他臨死之時間連哼都沒有哼,盡顯大英雄本色。也有些人很納悶,為什麼被捱了千刀,依然沒有喊。其實這種事情,現在想想都不大可能,如果說是挨一刀兩刀,不喊一聲還可以。但是挨千刀還能不喊,真的還不大多。而石達開能夠做到這一點,除了本人的原因之外,還有其他原因。


第一,口中被塞住東西

古代人受到挨千刀的刑罰,口中都會被塞著東西。因為一個人遭受這麼重的懲罰,恐怕誰都會叫的特別慘,這樣的話也會影響劊子手的注意力。尤其是刑場附近的很多旁觀者,也是有些不忍心,覺得太過殘忍。通常劊子手都會撞擊刑犯的心口,讓他閉氣。用一個核桃塞住他的嘴,到時候想喊也喊不出來,哪怕疼痛再厲害,也只能是從鼻子裡哼。

第二,用東西遮住眼睛

很多劊子手在處死犯人的時候,都會在額頭上割一道,將皮膚蓋住眼睛。這樣的話,也能避免讓人看到自己的的慘樣。某種程度上,也能保證劊子手,不會受到太大的干擾。有些人更是憑藉這個來“發財”,畢竟犯人受多少罪也是他們來決定,有些犯人的家屬會主動送錢財給劊子手,爭取讓他們少受一些罪。

第三,上藥

在古代受到什麼樣的刑法,都是有嚴格規定的,多一刀少一刀都是不行的。像有的人挨千刀萬剮,可能有些人支撐不住,最終活活痛死。所以很多劊子手有時候,也會適當的給犯人上一些藥,減輕一下痛苦。能夠起到止血作用,還能減輕疼痛,好歹能夠撐到千刀。

不過總體來講的話,這種刑法也確實太過殘酷,讓人聽了不寒而慄。採用這種千刀萬剮的刑罰,也是統治者為了震懾人心,所採取的一種極端措施,根本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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