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判刑在監獄服半年了,本月收到法院傳票有罰款還需要申報近一年財產報告合法嗎?

紅塵7723563


合法!你說的“罰款”應該是“罰金”。就是在刑事犯罪判刑中的附加刑。“申報近一年的財產報告”屬於執行程序中的財產調查。

罰金,是指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屬於財產刑的一種。是附加刑。侵財類犯罪一般都並處罰金。

附加刑的種類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和驅逐出境(對外國人適用)。

你收到傳票,有罰金未執行,並要求申報一年內財產報告。說明你被判刑當時,除主刑(判處多少年)外,還並處了罰金。當時沒有繳納或者沒有全部繳納。法院已經進行罰金執行程序。

執行罰金一般由法警隊執行。可以採取民事執行方面的相關強制措施。要求你申報一年內財產報告即屬於執行程序中的一步。還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拍賣等強制措施,完成執行罰金工作。對有履行能力的,應當予以配合履行義務,這對於你將來減刑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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