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国无外交"再认识


长期以来,"弱国无外交"一直是中国学术界和外交界秉持和宣扬的重要信条之一。其背后的潜台词是:落后就会挨打;相应地,处于弱国地位的外交,其作用也极为有限。一国如果积贫积弱,国力不强,就很难通过外交行为来达到自己相应目的;甚至,外交之于弱国,当属可有可无的状态。然而,这样一种认知,不仅有违外交的本质,也不符合近代中国尤其是民国时期作为弱国,其外交的卓越表现与实际贡献。在中国走向强国的过程中,"弱国无外交"观念既会严重妨碍中国更好地发挥建设性作用,也会实质性影响到他国对于中国的认知和信任,从而不利于中国在国际舞台的中央发挥重要作用。


外交主要是一种技术,具有高度的职业性


所谓外交,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是外交战略的制定,一层是外交战略的实际执行。就前者而言,其属于高层决策的范畴,是顶层设计的产物。一国的外交战略,是建立的该国对自身利益与国际关系中力量对比的现实基础之上的,一旦确定,往往具有宏观性、全局性和长期性。外交战略形成之后,更重要的,是要依赖和仰仗于外交人员在实践中的具体执行。再好的外交战略和顶层设计,一旦缺乏了具体而完美的实际执行,其往往会"落空",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就此意义而言,外交战略的具体执行更重要。


而从外交战略具体执行的角度来看,其具有完全不同于外交战略的重要特征:具有高度的细节性和技术性。严格地说,在外交中,尽管策略和谋略很重要,但本质上,外交依然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活动,需要依赖高度职业化群体才能有效完成。尤其是在现代,外交日益透明之后,情形就更是如此。如果由非职业化人员担任外交官,在具体的外交事务中,其不仅无法应付日益高度化的专业性问题,也无法对国家利益作出准确判断,将会因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而"捉襟见肘",无法很好地完成外交交涉,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所属国的国家利益和国民利益。


而从职业性和技术性要求的角度来看,外交官一定要懂国际政治和国际法。中国近代著名外交家顾维钧先生曾以其切身体验强调,外交官要懂国际政治和国际法。国际政治能够让外交官从宏观上把握国际关系的发展趋势,国际法则能让外交官从规则和技术层面理解和掌握一切外交细节,从而能够保证外交的可驾驭性。


"弱"民国的"强"外交


民国时期的中国,至少在上个世纪40年代以前,当毫无争议地属于"弱国"。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弱国",在一批杰出的职业外交官如顾维钧、王宠惠、徐谟等的领衔与努力下,硬生生地把当时的中国"变身"为一个"强国":1945年,中国成功入选联合国安理会五常,从而进入了世界政治的中心。而这,正是当时"积贫积弱"的中国利用外交所创造的两大奇迹之一(另外一个奇迹就是成功地通过外交谈判,用和平方式收回了领事裁判权,并用新条约替代了不平等的旧条约)。


然而,中国获得此种强国地位,靠的既不是武力,也不是阴谋和诡计,相反,是一批职业外交官,按照公认的国际规则处理与中国相关的外交事务和国际事务,从而赢得了他国的信任与信心。没有此种信任与信心,缺少了美国等国的支持与帮助,中国是不可能获得安理会五常席位的。


利用规则来维护和争取国家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大获成功,最典型者莫过于1919年的巴黎和会与随后召开的华盛顿会议。在巴黎和会上,中国最大的胜利,就是把山东问题的重要性昭示于世界,从而赢得了世界舆论的同情与支持;也正因为有了此种同情与支持,在美国的鼎力支持下,随后召开的华盛顿会议顺利地解决了在巴黎和会上"悬而未决"的山东问题。但中国获得这种成功,却并非偶然,而是建立在事先大量的准备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对规则的尊重、遵守和利用基础之上的。从唐启华先生所著的《巴黎和会与中国外交》可以看出,早在和会召开前的1914年,当时的北京政府即已近开始着手对战后收回山东权益等问题的研究。为了做好准备,提供好预案,在差不多四年的时间中,和会筹备一直在断断续续地进行,在搜寻先例,准备有效的说帖。顾维钧在和会上有关山东问题的说帖与发言之所以能"一战成名",离不开此前的长期和精心准备。


而在利用规则来参与和发展国际事务方面,当时北京政府的表现同样"可圈可点"。例如,在国际联盟成立之后,为了成功参选国联行政院非常任理事国席位,代表中国出席的顾维钧提出了"分洲主义"的主张,并利用自己担任分会临时主席的身份,纵横捭阖,终至成功;在国联国际法编纂委员会,中国籍委员王宠惠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了"一国对于其领土内之外国人民及其财产所受损害的责任问题"议题。此议题向被视为国家责任法议题之肇始。因此,就国家责任法议题的提出与发展而言,王宠惠博士所提之议题,当属迄今为止中国国际法学者对于国际法发展之最大贡献。


对于当代中国外交之启示


从前述讨论可以看出,"弱国无外交"似是而非,具有极大的迷惑性。一个真正的弱国,在没有强大的军力、经济作为后盾的现实面前,要想有效地维护自身利益,事实上和实际上,除了依靠外交之外,可能真的"别无他途"。但是,我们同时还必须明白,外交不是耍阴谋和谋略,不是单凭刷刷嘴皮子、逞口舌之勇就可以的,而是需要"真材实料",是需要建立在强大的专业技能基础之上的,需要懂得如何尊重和利用规则。不尊重和利用公认的规则进行外交,那样的外交,很难获得他国的认同和尊重,因而也不可能真正成功。


就此意义而言,中国的当代外交,至少在如下两点上是需要进一步改进的:


一是外交人员的职业素养方面。中国现有的外交人员,大部分都毕业于不同的语言专业。真正掌握和精通国际法、国际关系的外交人员,可谓"少之又少";即使有,也很难拥有足够的话语权,缺乏相应的决策能力。实际上,语言能力对于外交人员而言尽管重要,却并非最重要。一个有规则意识的外交人员,即使其不具备驻在国的语言能力,这也构不成一种严重的障碍。翻译完全可以满足此种需要。但如果仅仅因为某人通晓驻在国的语言,而任命其为外交官,这恰恰是一种最危险的行为,是无益于国家和国民利益的维护和保护的。在外交人员的"专才化"方面,中国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一是在利用和尊重公认的规则和准则方面。由于大量缺乏职业外交官,尤其是缺乏拥有足够话语权的并且精通国际法、国际关系的外交官,这也导致中国在系列重要外交事务中的表现"有失妥当"。而这,既体现在执行外交战略方面,也体现在具体的外交技术层面。


前者如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强调要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一带一路"已经提出好几年了,为什么到现在才提出建立"争端解决机制"问题?考虑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具体政治经济状况,以及所存在的风险,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问题是应该在"一带一路"提出的同时就提前提出,或至少同时布局的。现在提出这个问题,已经明显地具有滞后性。而这也恰恰说明,外交战略的制定与具体战略的执行出现了脱节,外交执行层面没有及时跟上最高层外交战略的布局,缺乏相应的风险意识与控制风险的能力,没有洞察力,执行能力出现了问题。


后者如南海争端问题。在中国意图建设海洋大国的背景下,南海之于中国,意义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然而,一方面,对于攸关南海整体性局势把控的断续线问题,中国外交界却一直优柔寡断,不在法律上给其定性和定位;另一方面,在争端他方如菲律宾主动发起争端、挑起对于断续线的攻击之后,中国外交部门在应对上同样"举止失措",没有在法律层面及时直面挑战,反而采取了"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的立场,从而既导致仲裁庭最终作出了对中国异常不利的裁决,宣告断续线"非法",也导致中国在经济上、外交上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此种代价,原本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其实对于该案而言,中国只要能在仲裁案的管辖权阶段积极参与,就既可以将中国的相关立场名正言顺地在世界面前传递,从而赢得世界舆论的理解与支持,也可以在程序上"恣意"地拖延个三年五载,最终令菲律宾陷入"欲罢不能"的泥沼之中。


总之,中国应改变对于"弱国无外交"的认知与立场,认真正视依据规则进行外交博弈之于中国的重要性。中国外交,惟有回归到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时的民国传统,大力培养一批精通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职业外交官,并让其在外交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获得足够的话语权,中国外交才能赢得世界各国的认同和支持;也只有这样,外交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维护本国国家利益和国民利益的作用。离开了此基点,中国未来的外交不会有大的出彩表现,中国整体性外交局势,可能还会因此而进一步地持续性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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