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要分居多久才能自動離婚?

初夏之雨1


要明確的一點是:法律上是沒有自動離婚的,所謂的自動離婚是很多朋友產生的一個誤解,認為雙方分居多長時間後就自動離婚了,婚姻法方面的法律和解釋都沒有自動離婚的!

一、離婚的方式

那離婚有哪些方式呢?離婚只有兩個方式,第一個方式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好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這個方式就是大家最為熟悉的自願離婚,只要雙方同意了,就可以去民政局領離婚證了。

協議離婚之所以是大多數離婚的選擇,是因為協議離婚非常省時間,只要雙方協商好了,就直接去辦理,不會耽誤太多的時間,而且既然雙方都協商好了,對於雙方來講壓力都是比較小的。

第二個方式是起訴離婚,一旦雙方協議離婚不成,想離婚的一方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相對於協議離婚,起訴離婚會比較耗費時間,同時還要繳納訴訟費,雙方的心理壓力還是有的。

所以,打算離婚的話,對於選擇哪個方式,還是要慎重考慮的,協議離婚是優先的選擇了。

二、分居對於離婚的影響

經常有粉絲諮詢我,詢問如果打算離婚是否要分居?其實,如果你真的打算離婚的話,分居肯定對你是有利的,尤其是存在家暴的案件,你都打算離婚了,還留在家裡,他再打你怎麼辦,你的人身安全是無法有保障的。我的建議是,在家暴離婚的案件中,雙方協議離婚不成,你起訴離婚後,就不要再呆在家裡了,因為呆在家裡太不安全了,儘量也不要私密的場合和對方見面,見面的話要在公眾場合見面,對方輕易不會再施行暴力,再對你施暴的話,也有人幫你!

還有一點,在開庭時,法官在審查案件時,會詢問雙方是否有分居,作為原告的你,告訴法官你和對方沒有分居,還和對方住在一起,難免會讓人認為,你們的感情根本沒有破裂,這次起訴可能只是雙方鬧了點矛盾而已。

所以,如果你的條件允許,建議一旦選擇起訴離婚,可以選擇分居!

同時,婚姻法規定了一個法律條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以上的,法院應當判決離婚。在起訴離婚,作為原告,如果你有證據證明你們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而且分居的時間達到兩年以上了,法院是應當判決雙方離婚的。如果你在起訴離婚前,你們雙方已經有分居的情況了,你一定要蒐集這方面的證據哦!

但是,請注意:無論你們雙方是否分居或分居多長時間,沒有經過協議離婚或起訴離婚,你們的婚姻關係是自始存在的,不可能自動解除的!


婚姻法律師姜威


我今年28,和我老婆2016年結婚,有一個兒子今年三歲,我老婆是四川的,我是海南的,兒子在老家給我老媽帶,兩個人在廣州租房子打工,2016年底我陪她回四川過年,2017年我們在海南過年,2018年,我老婆說她自己回四川過完年再來廣州,叫我回海南陪兒子過年。年底我送她去高鐵站,上了車之後回到四川她就不想聯繫我,過年的時候我給她發視頻讓她看看兒子,她不接,電話也是接了說兩句話就說在忙掛掉電話。過完年上來她說她老媽也要來廣州,讓我把出租房鑰匙交出來給她,讓我去別的地方住。我問她為什麼?兒子你也不要了嗎?她說不要。讓我和她離婚。我開始不知道為什麼,她回老家過個年,上來廣州就說要離婚,當時我也很生氣,我說可以,離婚既然你不要孩子,那我自己養,但是你要付扶養費。她答應了,她還說結婚給她家的12萬彩禮也可以還給我。只要和她離婚。我不知道她回去過個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上來就說要離婚。當時我氣頭上,就把鑰匙還給她,自己收拾行李搬走了。過了幾天,氣消了,打電話給她,我說不離婚可以嗎?如果是我做錯了什麼,我改。她說不行,一定離婚,我問她為什麼,她說她家人想讓她嫁近點,海南太遠了,我說現在交通這麼方便,距離真的有問題嗎,而且我們都領了結婚證,兒子也已經三歲了,小孩也不需要你帶,我們兩個出來工作,這樣不挺好嗎?況且每年我們都可以去四川看望你爸媽的啊。但她還是堅決要離婚,後來我發現原來是她過年的時候回去,她父母帶她去相親了,可能那男的條件挺好,又是她們一個市的。所以才一上來就叫我離婚,讓我搬走。接下來幾天,我每天都在求她不要離婚,我真的不想兒子才三歲就沒有媽媽,但是她很堅決,說必須離,還說彩禮錢她爸說一分都不會還回來,扶養費也不給,說孩子扶養那是男方的責任,。然後微信電話也把全拉黑了,電話打不通,發短信也不回。帶兒子去遊玩,拍了照片發給她,她也不回,好像兒子不是她生的,一點母愛都沒有,我自己無所謂,只是有時候深夜想到兒子才三歲,就被自己的親生媽媽這樣拋棄,不聞不問。眼淚忍不住留了下來。從3月份把鑰匙還給她,到現在,我再也沒去找過她,。估計她是想這樣分居兩年,,然後申請感情破裂離婚,電話微信拉黑,她這兩年剛好可以和那個男的在一起。過了兩年,申請離婚然後和那個男的結婚。我想請問一下我還有必要去找她嗎?還是就這樣便宜她。讓她安心的過了這兩年,然後申請離婚,和別人結婚。


用戶5812101823949


我們2005年結婚,他曾結過一次婚,我們是鄰居,他和以前的我都認識,沒有娃兒,他說女的不生,但後來遇到過女方親戚,說他愛喝酒後家暴,愛網戀,作風不正。他自己在性生活方面也不太行,這一點已證實。我和他結婚快一年沒有娃,就去河南洛陽檢查,他的很多指標不達標,叫我們做試管嬰兒,最後試管嬰兒也不成功,就這次我知道了他在性生活方面不行,他比我大11歲,我家條件當時不好,年後我又懷上了娃,但後面的生活過得很難,我最怕他喝酒,一喝回到家就找我麻煩,打我。但他在外面時就會顯現得很正常,我也不知道什麼原因。有些大男人主義,主要體現,什麼事要按他的要求去做,就頭幾天,給女兒買衣服,明明那件衣服穿上只夠今年穿,要娃兒在裡面加一件衣服就有點小,我女兒1.48高,重80斤,他非要拿155,他在商場大吼大叫,我給他解釋老半天,我非要165,回來穿了一週,就問她咋樣?青春期娃兒變化大,他在單位上對別人很好,下雨了還提醒女同志拿傘,很是關心,他喜歡在網上找人聊天,唱歌,我以為是逗樂,後來發現是網戀,網上聊黃色的,把自己說的很能,……,我們又不常在一起,我們在一起了,見他半夜等娃睡著了又拿起手機耍,也不想過問,我們分床睡。我在家帶娃兒上學,娃兒上學去了找點小時工做,一個小時8至10元不同,他養也能養起這個家,一個月有近1萬元,為錢的事,也鬧過,我一年在家待娃兒家裡全部開銷不到三萬元,他還懷疑我亂用錢,我就只好把每次的開銷用筆記下來,過年來他工地,想一家人在一起聚聚,他過一段時間就說,我們離婚吧!剛開始我不在意,2017,7月至2018.2.19就說了兩次,我們也有快兩年沒性生活,有一次他失敗了,我想娃兒大了,也不圖什麼,一家人不吵不鬧,要不要都不重要了!難道我的想法是錯的嗎?有誰幫幫,我該怎麼辦


987心若止水


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想法或者說誤解:分居2年就自動離婚了(有的可能是3年、5年、6年)。其實這是不對的,按照現行婚姻法的規定,分居時間很久了能不能自動離婚呢?


第一,分居究竟是怎麼回事?

分居,指的是夫妻之間因為感情有問題,相互不履行夫妻義務,而分開居住、分開生活的意思。假如有的夫妻因為工作不在一處、因為受教育分開、因為別的原因分開,這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分居是必須是持續性的,也就是說不能間斷,一直延續到現在。假如兩個人因為生氣分居了半年,然後又和好、複合或者其他原因到一起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即便是三五天、一天,你所謂的分居也已經不具有持續性了。你們的分居就要從最後一次分開開始計算。記住,是最後一次分開,從那之後沒再共同生活過。

另外呢,也不排除夫妻之間有一些協議什麼的,約定了分居,這也不具有意義,因為原因不是因為感情有問題、兩個人有矛盾而導致的。

只有因為夫妻之間有矛盾、因為生氣而分居,並且滿2年才可以,這才是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


第二,分居可不會導致夫妻關係自動消失哦,也就是說不會導致自動離婚。

我國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是這樣的: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是一種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還有自上次判決不準離婚之後分居滿1年的,也可以是一種情形。但這都是由人民法院來認定,並以此為依據依法判決准許離婚的。而法律上沒有哪一條哪一款規定了自動離婚的情形,沒有!


第三,夫妻之間婚姻關係的解除方式有三種。

一個是雙方協議離婚,一起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證;一個是起訴離婚,法院判決准許離婚或者經法院調解成功而調解離婚;再一個就是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婚姻關係自然終止,另一方自動獲得單身身份。除了這三種情形,絕對沒有其他的了。

所以根本就不存在自動離婚的說法,如果誰再跟你說什麼自動離婚啊,那他肯定不懂法律規定。


優蒂豪


根據婚姻法32條的規定,符合法定離婚情形的,是可以離婚的。

1、實施家庭暴力的,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根據你的敘述,是符合准予離婚情形的。只是法院在認定家暴時,需要有男方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司法實踐中,認定家庭暴力的證據大多為報警記錄、視頻影像資料、傷情照片、傷情鑑定書、入院住院記錄等等。

2、關於分居的問題,法律規定的期限是滿2年,這個分居的原因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達到2年。司法實踐中,認定分居的標準大多是新的住所的租房合同、租金收據、派出所居住證明、居委會居住證明等。

3、就你所述,建議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提供男方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像你這種情況的,證據確實充分,一般第一次訴訟即可達到離婚的目的。關於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如離婚時不能達成一致,也可在後期另行起訴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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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壇法菜


夫妻要分居多久才能自動離婚?我想說你像討厭魔鬼一樣的討厭你自己曾經愛過的人,你躲避自己心,相依手相牽的曾經愛人的時候,我想這種分居的生活早晚都會離婚的,只不過是有一個人還放不下這個感情,有一個人還不想結束這曾經幸福美滿的家庭。這樣的話才會有了不甘心情願離婚總想拖著,總想靠一靠再說。可是夫妻不是這樣靠忍耐靠委屈就能堅持下來的,我想說如果婚姻不幸福,如果人家步步緊逼要和你離婚的話,還不如就講好條件,還不如就順勢而下,趕緊離婚算了,何必要靠到一定的分居時間在離婚那這對誰都是痛苦的。

我個人覺得夫妻之間如果長期分居而且也不想跟對方過日子了,那麼按照法院的要求好像是在半年時間以上就可以進行離婚了,所以我說如果沒有婚姻了,何必再牽強的在一起,這種生活簡直是沒法繼續簡直就是痛苦的折磨,還不如就離婚算了,所以我說如果真的鐵石心腸的人要跟你一刀兩斷,那麼就答應他的要求離了算了。


伊春美食美客


這個問題我可以明確回答你,無論分局多久,都不可能說是自動就離婚了。我們國家現在離婚的方式有兩種,第一是協議離婚,就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並對財產分割,債務償還和子女撫養權達成一致的情況下,起草離婚協議書,雙方一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第二就是訴訟離婚,你說的分居滿多久,主要是針對訴訟離婚的,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其中有一條,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雖然法律是規定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但這個是建立在訴訟的基礎上的,你如果不去法院訴訟,別說分居滿兩年了,即使分居20年,也不會出現自動離婚的情況。

我是杭州執業律師,歡迎關注我,瞭解更多婚姻法及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識,若有其他問題,也可以在評論區裡評論,有時間的話,我會一一回復,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能夠有所幫助。


徐強律師


李白分享:關注李白和大家玩轉頭條,夫妻分居多長時間就可以離婚?


  1. 從夫妻感情來說分居不是件好事,如果時間久了就變的陌生了,有了距離感。

    2.這離婚嗎,也大有學問,有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就是商量著離婚。兩個人自行分配所有財產。俗話說好聚好散。

    3,還有一種就是起訴離婚,只要是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起訴離婚有法院為你做主,如果夫妻做到這個份上了,也許你們真的是這輩子無緣無份硬湊了一對,這種結局還真是悽慘。

libaifenxiang


夫妻無論分居多長時間都不可能自動離婚。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

第一是協議離婚:在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基礎上,涉及到的孩子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都能達成一致意見,並且形成書面文字的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民政局辦離婚手續。



第二是訴訟離婚:在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是雙方同意離婚,但孩子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有分歧,就可以通過法律渠道,到法院起訴離婚。但是法院也不會輕易判決離婚,要確定夫妻雙方的感情徹底破裂,經過數次調解無效,才判決離婚。


回到題主的正題上來,夫妻分居要視情況而定,如果是異地工作、服役、求學等,無論你分居多少年,那都不能做為離婚的條件。如果確是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而分居兩年以上的可以作為訴訟的一個條件。但是要通過法院取證認定,酌情處理。


言勸


離婚分兩種,一協議離婚,二是起訴離婚。夫妻分居兩年,去法院起訴,分居兩年法院只是作為感情不合的證據,無論分居多久都不能自動離婚,必須走法律程序。一般起訴時,法院進行調解,若有充足的證據說明分居兩年以上了,認定感情不合,可以判離。

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都要好好珍惜對方,不能沒有一點包容心,離婚受傷最大的是孩子。如果不愛,請放手,給雙方一個重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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