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黃河下游究竟是什麼流域?


評論|黃河下游究竟是什麼流域?


去年9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鄭州召開座談會,強調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重大戰略。很快,沿黃九省區就掀起了落實這一重大戰略的熱潮。然而,最近當地處黃河下游的某市到國家某部門請示工作時卻被明確告知,從鄭州邙山以下沿黃城市都屬於淮河流域而不屬於黃河流域。這些城市之所以可以包括在這一國家重大戰略之內,只是因為屬於“用水”之列而已。在這個由黃河沖積形成的沖積扇平原且誕生了華夏文明的地方,竟然不屬於黃河流域,著實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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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流域全圖。鄭州以下至山東絕大部分區域被劃在黃河流域之外。


黃河下游究竟是什麼流域?這必須從“流域”的概念說起。《辭海》的釋義為:地表水及地下水分水線所包圍的積水區域的統稱。習慣上常指地表水的集水區域。《新華詞典》的釋義為:一個水系的幹流和支流的整個集水區域或受水面積。百度百科和360百科多依《辭海》釋義改寫。這兩個概念本質上是一致的。不過,前者顯得更學術一些,後者則更易理解一些。但關鍵詞都是“集水”。沒有支流,就沒有集水,當然就沒有流域可言。這也是我們從小就知道的豫東地區屬於淮河流域,即使挨著黃河邊兒,也不能是黃河流域而只能是淮河流域的根據。


然而,《現代漢語詞典》也有一個概念:“一個水系的幹流和支流所流過的整個地區。”這個概念的關鍵詞是“流過”,只要從這裡“流過”,那就屬於這個流域。即使支流也算,更莫說幹流了。這樣,諸如鄭州、開封、濟寧、濟南等等沿黃城市也就名副其實地成了黃河流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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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形的三個階梯之二三階梯聯結處


黃河蜿蜒萬餘里,綿延數千年,由青藏高原的涓涓細流逐步匯成滔滔江河奔騰而下。雖然流經9省區,但重大險情幾乎全在下游。自公元前602年至1938年的2540多年中,黃河氾濫543年,決口1590餘次,改道26次。每一次大決口,都是一次大災難,死亡幾十萬,災民幾百萬。每一次改道,都將極大地擴展沖積面積,最終形成橫跨黃淮海、面積高達25萬平方公里的沖積扇平原。正是在這個沖積扇平原上,中華民族的先民們在同黃河的博弈中,創建了中華文明的主流——華夏文明,形成一個個人口密集、經濟繁榮的大大小小的古都與城市。這些地區與黃河有著割不斷、分不開的相輔相成的關係。可以說,沒有這個沖積扇平原,就沒有中華民族文化的五千年傳承,就沒有中華民族的根與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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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下游的幾次改道在中國地形第三階梯形成的沖積扇平原示意圖。東南流向的淮海方向為上古時期黃河下游主河道。


對流域的兩種看法,部分地反映了中西文化的差異。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指出:“把自然界分解為各個部分,把自然界的各種過程和事物分成一定的門類,對有機體的內部按其多種多樣的解剖形態進行研究,這是最近400年來認識自然世界方面獲得巨大進展的基本條件。”這裡,恩格斯所指的是15世紀下半葉開始的自然科學研究。但是,任何事物在歷史發展進程中的地位都將隨著大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正如北京大學教授王錦貴先生所說:“當人類進步到20世紀末,科學領域一個引人注目的現象——綜合研究,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規模和速度向前發展。當前不僅社會科學各學科互相交叉,自然科學也與社會科學彼此交叉。”(王錦貴主編《常用社科文獻信息源》,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0年9月版)所以,只強調“集水”因素而忽視幹流的存在,進而導致主幹與支流隔開、下游與上中游隔開、自然條件與文化傳統隔開,仍是不合時宜的西方科學研究方法,與中國文化傳統和黃河發展的實際格格不入。


中華文化的基本特徵正是王錦貴先生所說的“綜合研究”方法。黃河治理同樣有一個分省而治與按流域統籌治理的問題。國民政府於1933年在河南開封成立黃河水利委員會,改變了黃河下游分省而治的體制,設立了具有近代意義的治河機構。新中國成立後,這一體制更是得到進一步強化。不僅黃河如此,長江、淮河、珠江、松遼都成立了跨行政區劃、體現流域治理的治理機構。去年9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鄭州座談會上強調 “黃河生態系統是一個有機整體。”今年1月3日,習近平主持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在強調“要高度重視解決突出重大問題”時指出,“要推進蘭州-西寧城市群發展,推進黃河‘幾’字彎都市圈協同發展,強化西安、鄭州國家中心城市的帶動作用,發揮山東半島城市群龍頭作用,推動沿黃地區中心城市及城市群高質量發展。”“要實施黃河文化遺產系統保護工程,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黃河文化旅遊帶,開展黃河文化宣傳,大力弘揚黃河文化。”鄭州、山東半島城市群,特別是黃河文化旅遊帶和黃河文化等概念,都明顯突破了以“集水”區域為特徵的“流域”概念。可見,習總書記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都是把黃河“幹流和支流所流過的整個地區”作為整體來界定黃河流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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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先民為治理黃河下游東南支流而修建的古代大運河。


這些國家機關的官員如此回答也不能算錯,因為畢竟持之有據。但黃河流域的基本事實在那裡,總書記關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國家戰略表述得清清楚楚,至今仍然抱著老“本本”不放,並奉為圭臬就未免有些糊塗抑或有些迂腐了。問題的嚴重性在於,這種認識並不僅僅反映在一個人、甚至一個部門身上,而是被普遍認可。就連《中國河湖大典》對黃河流域面積的表述同樣不包括黃河下游地區。


概念關係著一個事物的本質、內涵與外延,決定著人們處理方法、步驟與目標。《辭海》《新華詞典》關於“流域”的概念,如果放在沒有懸河的國家,也許是正確的,但放在中國就明顯失之偏頗。正是這個偏頗的“概念”不知誤導我們多少年。如不及時糾正,必將嚴重影響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整體部署與聯動推進。當然,在許多方面已經發生重大變化的今天,需要重新界定的概念並非僅此一例。適時對一些已被發現不準確、或已經過時的概念重新界定,當是一個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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