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州啟用新能源號牌

為貫徹國務院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戰略、深化公安機動車號牌改革的重要任務,根據公安部交管局、公安廳和交警總隊相關文件要求,為促進全州新能源汽車發展,確保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推廣應用工作順利開展,臨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隊採取一系列措施,積極開展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推廣應用工作。啟動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工作分為準備階段、測試階段和全面推廣階段。

臨夏州啟用新能源號牌

1月18日至4月11日為準備階段,期間車管所安排部署充分做好啟用新能源汽車號牌的準備工作,提前建設新能源汽車號牌製作點,訂購防偽模具、字頭、號牌壓制機、燙印機,設置號牌免費安裝點,為啟用工作提供硬件保障;4月12日至27日為測試階段,利用非工作時間,對新車掛牌、轉入登記、換髮號牌、交通監控設備採集、事故錄入等業務進行了全流程測試,取得了圓滿成功,做好了啟用前的準備工作;5月23日起,州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正式啟用6位號碼的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開啟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號碼網上預選服務,首批投放可供選擇的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號碼共16萬個。根據國務院相關規定,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啟用後,對辦理新能源汽車註冊登記、轉移登記、轉入、補換號牌等業務,均需核發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對於已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按照“自願換領”原則,由車主自主選擇是否換領新號牌。在用車申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補牌業務的,選號方式只支持隨機選號(即“50選1”),不支持自編自選;新車註冊、轉移登記、轉入可採取隨機選號或自編自選兩種方式預選號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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