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新能源、軍工等8大行業剖析,科技型企業混改如何更好?

摘要:解析不同行業國有科技型企業的混改妙招

深度!新能源、軍工等8大行業剖析,科技型企業混改如何更好?

文|王娜(國際商務碩士,國際註冊管理諮詢師,知本諮詢混改研究院主管研究員)

在我國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中,央企科技型企業是混改先鋒隊,引領我國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的發展方向。

這些央企科技型企業行業分佈相對集中,主要集中於關乎國計民生的軍工、通信、電力、石油化工、建築、機械、冶金、電子等行業。

目前國資委已經明確了向石油、天然氣、電力、軍工等重點領域推動混改的方向,涉及混改的國有科技型企業範圍進一步擴大。

可見,不同行業的國企是否混改,混改力度、深度均有所不同。

因而,並非所有的國有科技型企業都適合混合所有制改革,也並非所有的國有科技型企業都適合同一種混改方案。

應該根據國有科技型企業所處行業和特點來選擇是否混改,以及確定混改方案,不能搞大鍋飯。

因而,傳統行業、新興行業如何推進混改?不同行業混改方案的主要特點是什麼?應該是國有科技型企業最為關注的問題。

我們選取了8個不同行業混改案例,並通過對案例的分析探究不同行業的國有科技型企業如何實現混改?

新能源、智慧交通、軍工、生物醫藥、高端製造、工業氣體、汽車製造等領域的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在混改戰略、混改方案等具體混改措施上有較為完善的頂層設計。

同時,這些領域的科技型企業根據各自行業的特點,在推進混改時又各具特色。

深度!新能源、軍工等8大行業剖析,科技型企業混改如何更好?

杭齒前進此次引入戰略投資者的目的不是“為混而混”,而是真的要有益於企業未來的發展,能夠為企業帶來互補資源和協同效應。

杭齒前進混改後的股權結構在股權制衡度上有所提升,在股權集中度上有所降低,股權結構優化的力度很大,但同時也保持了國有資本的控制力,防止控制權轉移風險。

作為國家第一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中國寶武實現了非核心業務的“戰略性有序進退”。 寶鋼武鋼兩大央企鋼鐵集團合併後,新集團制定了新的發展戰略方針,專注主業,輔業剝離。

寶鋼氣體由於並非集團主業,集團選擇保留參股權,讓渡控股權。

重慶重型汽車集團專用汽車作為重慶機電集團非核心主業進行混改,重慶機電集團不僅放棄了控股權,而且將實際控制權讓渡給了自然人。

陝煤集團以新設公司的形式進行混改,聯合民營資本成立陝西煤化工新型能源,將混改方案融入混改戰略。

陝西煤化工新型能源對於陝煤集團來說既是業務領域戰略佈局,又是未來潛在的利潤增長點,必須保證對其絕對的控制力。

深度!新能源、軍工等8大行業剖析,科技型企業混改如何更好?

聯通智網科技此次混改,是為了藉助外部資本和資源,共同佈局新產業及融合領域,從而獲得全新市場空間。聯通智網科技與9家戰略投資者之間具有較強的產業鏈互補、戰略協同效應。

中國聯通將聯通智網科技作為未來新的核心業務及利潤增長點,需要對其進行絕對控股,擁有絕對控制權。

航天科工火箭技術公司以提供商業航天發射服務為主業,關係到國家安全與戰略發展,屬於非充分競爭領域的商業類國企。

在混改中,首要目標是保持國有資本控制力。航天科工火箭技術公司引入的8家投資者,其中7家屬於國有資本或者是含有國有成分的社會資本,且以引入資本為主。

天津藥研院混改引入了具有國資背景的招商局集團,既能保持國有資本的控制力,又能使天津藥研院引入市場化機制,激發活力。

同時,招商局集團具備資金、技術、人才的強大優勢,符合天津藥研院引資引技引才的要求,有利於雙方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河南省經協供應鏈有限公司通過新設公司的形式進行混改,為的是佈局智慧交通新領域。因此,聯合河南九九出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河南經協智慧出行。

未來,智慧交通新領域將成為河南省經協供應鏈有限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和產業支柱,加之智慧交通領域是關乎民生需求的領域,從社會效益的角度考慮,國有資本也應該保持絕對控股權。

但是,從混改的最終目標來說,最大化激活微觀主體的活力,應該給予民營資本相對較高的持股比例,因而國資、民資比例為51:49。

深度!新能源、軍工等8大行業剖析,科技型企業混改如何更好?

在案例分析的基礎上,我們對不同行業的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的政策建議如下。

傳統重資產領域混改推進建議

首先:傳統重資產領域的國有科技型企業,建議以股權轉讓方式推進混改,相對容易成功。

其次:充分競爭領域的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建議國有資本從控股降為參股。

第三:重資產領域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時,引入資金金額相對較大,建議從政策上放寬對引入資金總額的限制。

戰略新興領域混改推薦建議

首先:國有資本和民營資本在新興領域資本合作成立新公司,是國有科技企業混改中國有資本佈局新興產業的成熟模式。建議在推進此類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時,除股權轉讓、增資擴股等方式外,鼓勵以新設公司的形式拓展新領域。

其次:戰略新興領域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以引入戰略投資者、產業投資者為主。建議在此類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時,放寬對戰略投資者、產業投資者的條件限制。

第三:戰略新興領域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時,國有資本以控股為主。一般而言,如果新領域是有關民生或需要充分考慮社會效益的領域時,建議國資進行控股。但是考慮到民營資本在新領域的技術優勢或商業管理運營優勢,在股權安排時,建議給予民營資本較高的比例。

第四:軍工領域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對民營資本的吸引力不足,建議此類國有科技型企業混改方式及模式能夠有所突破與創新,加大對民營資本的吸引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