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标单位中了几个亿的标,但不想自己施工,而是想转包出去。这样的操作如何看待?

奇异果讯


首先能中几个亿的工程说明背后的操作者有绝对的实力。一个项目可以分成多个单位工程,有的单位工程利润大工序简便,相反有的利润小工序复杂,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将利润小的转包出去。当然分包老板也不傻,适当给点甜头大家就能双赢,这就是为什么分包出去。这样的情况下你作为总包完全可以控制利润,也可以减少你自己资金,人员配备的压力。可以说现在主流行情,1非法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也就是所说的围标串标2违法肢解分包工程,甚至分包再分包


Szzyy


工程中标单位中了几个亿,自己不想施工,想转包出去,这样操作如何看待?因为你透露的信息不多,搞不清楚你公司是什么情况,正常做工程的中标单位,既然能中标了说明就有这个资质和经济实力去完成这个工程项目,几个亿的工程肯定是总包性质,总包可以正常分包的,有专业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都可以,而转包是违法行为。你们这个中标单位中标了却想转包,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个中原因我想你是很清楚的,猜测无非就是以下几种情况:

1.借用资质,面临资金压力

不排除你们是挂靠一级有实力的有资质的单位,经过运作后中标了,中标后可能还没来及高兴就面临一系列问题,比如资金方面,如果有工程预付款也是直接打入你借用资质的单位账户,你借用资质时肯定要付一定管理费的,你的预付款就作为管理费不让你挪用,你面临资金上的压力。

2、建筑行业增值税改革后,挂靠之路几乎被堵死

除非你和借用资质单位老板是亲亲一家人,面对几个亿的工程,做好了利润也是可观的,赚钱后借用资质单位怎么把你应得的钱付给你还是个问题,帮你运作的中间人也面临同样问题。增值税这块你就很难和挂靠单位扯平。

如果以上情况你能搞定的话,下面就是直接分包啊,这年头有几个总包单位自己施工的,项目管理人员都是临时组建的,项目结束后直接解散。

总结

这年头能中个小工程就是好公司了,你们还中标了几个亿的工程,既然中标了就要迎难而上,想办法解决问题,决不能做违法转包的事,一切事在人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无非就是少赚点而已,就看这个蛋糕🍰你怎么分了,真正考验你的时候到了。


职场攻城狮


题主可能近20年没有在国内呆吧?你见过几家总承包公司中标后自己直接施工的?

你见过几家总承包公司自己养着各种工种班组?

今天的总承包公司,他们自己的八大员是组建项目管理,是不参与一线施工的,而一线施工人员都是他们比选考核后,认为合格的所谓劳务分包商来承担一线施工任务的。

所以一级或者特级总承包企业,都建立了自己所谓的合格物资供应商数据库和合格劳务分包库。严格来说总承包公司是工程项目组织者、或者称之为施工管理者,而非一线施工人员,更不是中标后自己直接参与一线施工者。

总承包公司中标后再次单项或者多项分包,是国家允许的,但分包队伍再次分包则是违法的,如果分包商二次分包,合同主体内容阐述不明视为违法和无效的。

总承包公司中标后,根据项目施工要求,从自己劳务分包库比选合格分包班组,或者通过己方劳务现场平台或者社会公信招标平台,采用公开招标等形式,完成对该项工程的各种施工班组、物资、设备租赁等招标。



路桥施工


很正常,也很普遍,据我在工程行业近十年的经历,70%左右的工程都是中标以后转包,分包的。因为大工程中标是需要有资质的,每个地区真正有实力有资质的公司是有数的。有资质的公司为啥中标以后不自己干了?很简单,缺钱,就拿我所在地区工程行业做个例子,工程中标以后,从开始施工到工程结束总共分三次结账,这是业内普遍达成共识的做法。第一次结账打地基,主体起到6-8层结账一次,第二次结账主体起来,第三次结账验收合格以后。这中间要垫支工程总价40%左右,甚至更多,这就是为啥中标了还自己不干的原因。


0零0


大把这样的,有关系拿到大项目,自己啥都不用做,先把大头拿走了


kingpan1


哈哈哈哈,说什么转包是违法的!键盘侠们,你们现在坐着打字的办公室这栋楼,要有哪栋不是转包转包再转包做的,我立马吃了它!


华哥245847934


看项目,看几手,公开信息下来的还是类似国资委或者城投下来的,是不是内定,公路和开发就完全不一样,建筑类的话用我们来前期判断这个标,要么就利润薄,隐形开支较大,不稳定因素较多,要么就是中标单位没这个实力,本来就是长期串标找点子费的,在一个就是侧面关系去了解项目可靠性了,有头绪可以专一下,一点没头绪果断放弃,公路标这几年则是坑不大不小老板的,利润高,遇到含桥梁隧洞段利润简直是完美,就是钱回笼这个过程基本等死大部分老板,一般的老板腰杆太细,泥清混凝土又没得欠,还有一审二审,倒霉的老板被抽到三审,看到钱后天就划下来,就是没能熬的住明天,综合来说对于几个亿(五六个)以上的标,拿到了在放出来,基本就是属于利润值比低,风险大。


悲面


这个现象,在整个建筑行业里,属于极其普遍的一个事情,基本上中标的公司没有一个不分包或者转包出去的,因为这种普遍的现象,目前法律上都有关于这么方面的相关规定,目前来说分包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合规的,但转包则是完全不合规的。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3款的规定,转包的法律含义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分包工程发包人并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相应管理人员对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否则,违反上述规定则认定为“视同转包”行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所以说整体转包绝对是违法行为,看都不用看;如果肢解分包,也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否则视同转包。而转包的话,理论上来说,甲方是可以认定已签订的合同无效,要求收回总包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因此,项目工程可以合法分包,但是不能转包。

为什么要分包?

基本上现在总包的公司,没有一个是自己施工的,你随便去一个工地,不说100%,最少90%以上是分包的,而且有的还是二级甚至三级四级分包。举个例子,我们小区当时的建设施工单位就是第三包人(开发商与总包签订合同,总包与分包签订合同,分包又继续拆解分发给其他的承包了,也就是最终的施工单位已经是第三包了),之所以这种现象普遍,主要原因如下:

(1)总包商资金有限:建筑施工,基本没有一个不垫资的,如果全部由总包商自行施工,那么其垫资的资金直接可以拖垮总包商,层层分级之后,垫资的对象越来越多,就可以维持整个工程的正常施工。

(2)分包盈利:总承包商中标5个亿,把工程全部分包下去,可能下游的承包商开价只需要4个亿,二级承包商在进一步转包给三级,开价3个亿,什么都不用做,一个分包倒手就能赚钱,这也是总包商不愿全部自己施工的原因,因为层层转包,价格不断压缩,所以现在才会施工的质量也就越来越差了(举个例子,我们小区当时购买的精装包的标准是2000元/平的,但是最终的承包人接到手的标准是600元/平方米,因为承包商是我同学的他们公司,当时听到这个差额,我就知道装修的质量肯定是烂到家,结果交付之后真的是这样)。

总结

其实小施工单位并非不想竞标,但是一则资质不够(很多建筑工程的招标时都要求施工单位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二则竞标一般都要缴纳保证金,这个保证金对于大公司来说没问题,但是很多小施工单位根本拿不出来。所以整个社会最终才会变为大转小,小转再小的这种现象。


鲤行者


如果这么操作其中必有隐情!为什么要转包出去呢?

1.一般能有几亿的项目不是一个小公司能接到手的,只有大的正规的公司才有竞标这个项目的资格和实力。那为什么项目竞标成功了,缺自己不想做了呢?首选可能是个体老板看上这个项目,但是没有那个资质,一般几亿的项目需要一级建筑资质的,私人企业很少女能达标的。所以需要借用大公司资质拿下来自己做。

其次可能这个公司虽然资质等级比较高,但是多年经营不善,没有实力来做这个工程。于是转包给别的公司赚取一些差价。

2.目前建筑行业这么操作的难度比较大,现在借用挂靠资质属于违法了。如果你承包方拿一个和转包方等级一样的资质,那么甲方愿意吗?如果低一级承包范围就不一样了。所以操作起来比较麻烦。


工地蚂蚁哥


中标是一个综合实力,无论你如何转包,最后业主找的还是你,你会干活并不能代表你会设计,会设计你不一定有好的创新。所以总包必须具备全部能力,当然协调所有关系成本肯定比其他高,很多是原来没有需求,沟通出来需求,立项,审批,找资金来源这些风险要比你高,有可能运作一个项目至少两年以上。有的运作完啦,领导说不做啦。都是要成本。所以施工就好好干施工吧,别眼馋,社会有分工很公平,只是在每个层面不一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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