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出的首付,寫的老公名字,房子裝修讓我們自己裝,房子也沒我的份,我該出錢還貸嗎?

大豔的日常生活


我覺得婆家這樣做,我是沒辦法接受的。別說出錢了,婚要不要結我都要重新考慮。房子貴,我知道,結婚大家都是衝一輩子去的,不是衝著離婚去的吧!當然有這樣的女人,不可否認,所以做婚前協議,財產公證都可以。房子只是付了20%~40%首付,大頭還得婚後一起還貸,房子沒份不說,還得出裝修錢,裝修也不便宜,隨便弄一下就十來萬的了,家電傢俱呢?再扯一輪?不說多五六萬總要的。女方出錢將近20萬,萬一離婚能拿10萬回來嗎?還得承擔還貸或是整個家庭開支的壓力。結這個婚幹嘛?為什麼要買這個房子,女方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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