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嘉興嘉善,錢某駕駛小型轎車沿平黎線由北向南,行駛至嘉善縣西塘鎮南苑路口時,與沿南苑路由東向西闖紅燈的顧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電動車駕駛人顧某顱腦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於次日凌晨死亡。
從監控畫面中我們可以看到,電動車駕駛員顧某行駛至路口時,發現前方為紅燈,但是他並不是停在路口等待綠燈,而是直接闖紅燈,與錢某的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
浙江交警
多數涉及非機動車事故都發生在路口。一些非機動車駕駛員闖紅燈過路口,且往往伴隨著超速等違法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很多騎車人認為電動自行車駕駛靈活,可以在車流間穿行,結果常常“闖”出禍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
另外,我們還可以看到,顧某雖然戴了頭盔,但是卻沒有正確佩戴頭盔,所以在碰撞的一剎那頭盔直接飛離,顧某直接頭部落地,頭盔沒能起到任何的保護作用。
浙江交警
佩戴安全頭盔時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緊,並調整到適合的角度。安全扣不扣好,一旦受到碰撞,頭盔便會輕易彈飛出去,也就起不到保護作用了。同時,佩戴頭盔時不可前仰或者後翹。頭盔後翹會遮擋視線,無法保護頭後部位置的安全性,頭盔前仰會導致頭盔無法保護前額位置的安全性。
口罩沒戴好=白搭 頭盔沒正確佩戴=白費
頭盔不僅要戴
還得戴好
請出衢州江山的警花
為大家示範
如何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一戴
二按
三系
四調
安全還是要從“頭”做起
除闖紅燈、不戴安全頭盔之外
伴隨復工步伐的有序進行
電動車逆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超速等
交通違法行為也時有發生
任何一個違法行為
都有可能直接導致事故的發生
騎電動車、自行車上路的你
請遠離以下交通違法行為
請遠離以下交通違法行為
01 逆行
不少騎車人認為自己是交通參與者中的“弱者”,機動車都應“禮讓”,加上騎行靈活,所以肆意逆行,這樣不僅擾亂正常的交通秩序,還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很多時候,當直行車輛駕駛人反應過來,剎車已來不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02
(二)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非機動車靠近道路右邊通行。
03
“十次事故九次快”,非機動車如果車速過快,當遇有情況急打方向,車輛易發生側滑,嚴重時會導致翻車。因此,一定要控制車速行駛,否則自身安全難以保障。
04
在路上經常會看到一些非機動車駕駛人,邊騎車邊打電話或者玩手機的情況,這些行為很容易引發生交通事故。希望每一位交通參與者在路上能放下手機,不要讓陋習影響行車安全。
05 非機動車違法載人、載物
非機動車違法載人、載物,這樣不僅增加了車輛自重,還加大了剎車時的重力和慣性,延長了剎車距離,也增加了事故發生率。非機動車違法載物載人危險又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五十條第(六)項: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未成年人,十二週歲以上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不得載人。
凌晨上演大片?翻車、漂移......事故原因,居然又是它......
這波操作,直接12分沒了
7條命,差點沒了!
閱讀更多 浙江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