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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捐款的事情,最近比较火的大家都清楚,那就是伊朗驻华大使馆在社交媒体上呼吁大家捐款。
对我们搞媒体搞公共外交的人而言,这算一个很新的研究案例。
也就是说,上百年来,在全球近代外交史上,还没有过一个外国的使馆,在另一国家直接对民众给出捐款方式允许他们给自己国家捐款的。
因此伊朗使馆的做法,在外交史上应该算是一个很重要的案例,算是破天荒的头一次吧!
木叔问了在德黑兰的伊朗朋友怎么看?他们的态度可想而知。
如果美国也这么做,会出现什么情况?
恐怕美国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吧!
不过美国这么操作的可能性不存在。
因为西方人对捐款一般都是有比较专业的思考的,无论是对捐款的方式、用途、捐款途径都要有很明晰的规定,这才可以募捐。
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当然要明白每一分钱花在什么地方。
就如同前几年郭美美的案子,为什么能成为网络爆点?一个原因就是他触动了公众最敏感的神经——
一个非政府组织是如何把民众的捐款和善款弄得账目不明,甚至出现了很多严重疏漏的?
在美国的募捐,首先一定要有合法资质,不是什么人随便发个帖子就可以要钱的。
并且要给募捐人捐款去向的明晰流动解释。
也就是说,捐款到底用在哪里,做了什么,要有据可查,而且记录要保持好几年甚至几十年的。
通常政府主体不会直接对民众募捐,而是一些组织来做。因为政府本来花的就是纳税人的税款,这已经是民众给国家的贡献了,政府用好这笔钱就行了,怎么还能管民众要钱呢?
而不是政府部门的慈善组织他们可以这么做,愿意捐款的就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
所以,美国政府是不可能公开要求外国老百姓来给自己募捐的,外国人又不是美国政府的服务对象,凭啥给美国政府捐款?
但是遇到自然灾害或者战争等问题,国与国之间通过外交手段的捐赠和援助当然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