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30%的績效工資如何分配更加合理?

呂修東


成都高新區的做法值得借鑑。校級幹部由區上根據考核方案計算,直髮到個人。校級幹部不參與學校績效獎分配,相對保證了起草方案的公平性。各級各類學校根據方案分類考核,再計算出不同等級的獎勵。由於提前一年制定方案,就避免了不針對某些群體,對工作也有導向作用。

由於幾十年高考的貫性思維,很多學校將相當一部分績效獎作為升學獎給了畢業班。但個人認為,過份傾斜畢業班,勢必讓大多數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受影響。畢業班早晚自習,週末假期補課等都給了補課費和自習輔導費,六月上旬中高考後,實質上畢業班教師也半休整了,再成倍地增加績效獎,還是有待考就。畢業班重要,起始年級重不重要?難道高二,初二就不重要了?

儘管在職時也參加分配方案的制定,但絕大多數人的習慣思維要改變不容易。

個人覺得,績效獎主要考核工作量(才有人願意多幹事)和工作過程(備課,課後作業輔導與上課至少同等重要)。教育行業,所謂的教學質量(考試成績)受很多因素影響,比如班級管理,教師團隊的配合,教師所用教學時間的多少(有的教師佔用學生的自習時間),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等等,很難科學地評估。因此考試成績在考核中權重不宜過高,更不能把考試成績等同於教育績效。


特級在線


已經確定了:降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這樣做就更加合理了!

就在2019年9月3日這一天,教育部鄭重宣佈:降低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分配中的比例。


什麼意思?就是說要把30%變成20%或者是15%,雖然具體的數字沒有透露,但是,不難看出,這個比例應該是確定無疑要降低了。那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比例自然而然的就會提高了,這一點也可以說是確定下來的了。


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呢?大家都來想一想,100元之中有85元或者90元已經發到個人手裡了,一般情況下還有誰在乎那剩下的15元或者是10元呢?從而降低了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絕對值,不再讓可能有那麼多的人一直盯著那些相對比較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但是,話又說回來,對於那些工作效果顯著、貢獻突出的教師還是要很好地獎勵的,以免可能給人造成一種平均和大鍋飯的印象。

即使這種獎勵性績效工資降低比例了,雖然沒有原來的數量多了,但是,如果做不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可能還是會產生一定矛盾的。


我認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關鍵問題在於某些個別的部門領導。只要這些個別的領導能夠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基本上不會產生矛盾。

政策是好的,就怕被某些地方的個別的“歪嘴和尚”念歪了!

期待在降低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這一政策的引領下,能夠使績效工資的分配更加合理!更加有序!從而能真正地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中小學教育者


30%的績效,是一個毒瘤,說是績效,實則是領導津貼,大家想想看,什麼是績效總不要我說了吧,因此學校的30%績效是害了廣大教師一線的心,也破壞了大家的工作積極性。要我說績效與領導津貼分開,或者說,不要講績效,說就說領導津貼,一線教師的工作積極性還能調動得起來的。


用戶9593407077843


教師的績效工資應是他自己的,如果該教師出滿勤,又守紀守法,教育教學效果不低於校平均五分,百分之三十應全部給該教師,這樣才能充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至學校領導津貼及班主任津貼應從學校辦麼經費或其它收入中支付。


阿的江10


別提這樣的說法,讓人容易誤解、傷神。既然說績效,就應該考核,不過有些地區卻被領導分走了一些讓老師心中憤憤不平,而有些地區一分不少全發給了老師卻沒有考核。所以要麼取消,要麼專列一塊:行政補助和獎金,這樣領導使領導的,教學突出的使獎金,教學消極的啥都不發。這樣教育環境才能風清氣正。


手機用戶62781916778


教師30%的績效工資,按照當下的分配方案:先扣除校長津貼、中層幹部津貼、班主任津貼之後,再拿大家的績效考核分來算,這樣才合上級領導的心意 ,也才符合學校領導的心意,這樣老師才能比領導少得幾大千。誰不同意就去拿石頭槓天去。


三分好球726


績效考核本身在教師這個行業不是太適應。原因如下:

一、學生不是產品他有很多客觀性,學生基礎,分班的公平性。比如一個帶平均分九十的班級和一個平均分三四十的,怎麼考核呢?

二、考核標準制定難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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