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中院:疫情防控不停歇 网上开庭解民忧

3月6日上午,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云庭审”系统对一起抚养费纠纷二审案件进行网上开庭审理,10时30分许,在书记员确认所有诉讼参与人进入“云庭审”系统后,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一场隔空庭审正式开始。

上诉人(一审被告)为张某,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为南某,二人系母女关系。该案一审于2019年4月由喀什市法院宣判,判决张某向南某支付抚养费31200元;自2019年7月1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南某18周岁止。张某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遂上诉至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由于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期,为切实保障好诉讼参与人和法官的身体健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利用“云庭审”系统进行网上开庭。

开庭前,法官助理对当事人进行操作指导,以使当事人能熟练运用“云庭审”,保证庭审顺利。庭审中,合议庭按照庭审流程组织庭审活动,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案件事实、发表辩论意见,而后法官运用娴熟的业务知识,利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调解协商、互谅互让、风险共担,最终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通过互联网庭审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当庭进行了履行,使纠纷得以顺利解决。(记者 王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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