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畅通“无接触式服务”渠道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7日讯疫情期间,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人卷分离”的无纸化办案模式,为当事人、办案法官提供案卷移送“不交接”、查阅案卷“不碰触”、调查庭审“不见面”、文书签发“不交互”、文书送达“不上门”五大“无接触式”暖心司法服务。

据悉,无纸化办案模式以电子卷宗为主要载体,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基础上,将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分开移送,实现电子卷宗网上走、纸质卷宗原地留。上诉的速裁案件,一审法院只需移送同步生成的电子卷宗,二审法院可直接依靠电子卷宗完成案件立案、分案、审理、退卷等流程,实现电子卷宗随办案进程同步流转。法官可在电脑上通过电子卷宗完成网上签收、浏览案卷、材料批注、证据展示等工作,合议庭其他成员、法官助理也可同步查阅案卷,实时共享案件信息,全面了解案情。而诉讼参与人通过申请,可直接登录泉州司法公开服务网查阅相关案件的电子卷宗。

同时,依托泉州法院网上庭审平台,法官可以通过摄像头和麦克风在网上进行调查庭审,诉讼参与人凭庭审码,在规定时间使用手机APP或电脑“屏对屏”参与调查和庭审活动,庭审结束后使用数字方式签署笔录,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上诉未缴费、管辖权异议上诉等速裁案件主要采用令状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可依托泉州法院电子文档管理平台一键自动生成。文书制作完成后,直接通过智慧办案系统发起在线审签,在网上实现拟稿、核稿、签署、修订、电子签章等全程办理、处处留痕。此外,法官还可以在线上直接发起送达,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送达法律文书。

(傅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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