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市市場監管局三措並舉開展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工商總局、稅務總局關於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年四月以來,太倉市市場監管局積極組織開展了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經過一個多月的現場核查工作,太倉局順利完成了轄區內連續兩個年度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且未進行納稅申報的企業現場核查工作,共計325戶。

一是分類處置,增強清理針對性。對於進入被清理名單的企業,太倉局嚴格遵循“喚醒一批、規範一批、吊銷一批”的原則。對於仍在正常經營,通過登記的電話住所或經營場所能夠取得聯繫的企業,督促其及時補報年報並至分局辦理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對於能夠取得聯繫,打算停業或者已經停業的企業,引導督促其自願辦理註銷手續;對經現場核查後在其登記的電話及經營場所均無法取得聯繫的,且連續兩年內未報稅的公司,依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二是合理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由科室核對省級下發的連續兩年未進行納稅申報的企業中連續兩個年度未年報的企業名單,並將其提供給太倉市國稅局、太倉市地稅局,對名單內的企業連續兩年未進行納稅申報的事實進行確認,出具稅務機關的書面確認文件,最終確定325家企業作為清理目標並將名單下發至分局。各分局根據擬吊銷名單按照經營地址所在的路段、商圈等進行科學分類,並按區域將任務平均分配到檢查人員,使檢查人員在實地核查時少跑彎路,最大程度地提高檢查時效。

三是多方取證,力求證據充分。現場檢查情況是對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實施吊銷營業執照行政處罰的重要證據。首先對名單內企業進行電話聯繫並記錄,對於無法聯繫到的企業,通過查找系統或者檔案聯繫到企業負責人,督促企業應及時履行其法定義務;其次是到企業登記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包括拍攝現場照片、製作現場筆錄等,並邀請村委會、街道辦、商圈市場等相關負責人作為見證人並在現場檢查筆錄上簽字,提高現場核查的真實性,為開展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的後續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太倉市市場監管局三措並舉開展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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